霍德福
简介:
霍德福(Huo,Defu),
男 ,
四十多岁 ,
沈阳市财落镇大辛三村大法弟子,财落堡镇大辛三村朴实的农民。二零零八年“沈北冤案”,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分别被非法判十一年、十年、八年、六年的重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是主要参与迫害者之一。 二零零八年七月内,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共绑架了四名大法弟子,其中两名是大辛三村的村民。大法弟子孙玉书在家中被绑架走的,其他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有:霍德福、李小敬、王淑梅。被称为“二零零八沈北冤案”。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五点,大辛三村的另一名大法弟子霍德福,在家中被财落派出所绑架,电脑、打印机等物品被抄走。据悉财落堡镇另一位大法弟子李小敬也被绑架。同是七月二十一日,沈北新区尹家乡光荣村大法弟子王淑梅(小梅,女)也被尹家派出所绑架。 沈北新区区委书记蹇彪为了往上爬,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也为恐吓沈北广大民众上访,蹇彪极力的命令政法委书记孙永刚要重判沈北新区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在蹇彪唆使下,政法委书记孙永刚联合沈北新区公检法各部门官员(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张文是“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主谋之一、),捏造罪证,非法开庭重判四位法轮功学员,其中:王素梅(女)被非法判刑十年,奚常海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孙玉书被非法判刑八年,霍德福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及九日,沈北新区伪法院先后非法两次开庭,将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其中,法轮功学员霍德福被非法判刑六年。主审法官为沈北新区刑庭庭长邹东辉,审判员为沈北新区刑庭工作人员王永红、赵国银,书记员为赵岩。霍德福未提出上诉,被非法转移关押在本溪市奚湖监狱。 二零零八年年末,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伪法院先后两次非法开庭,枉判奚常海、王淑梅(素梅)、孙玉书、霍德福四名法轮功学员六至十一年重刑,在众目睽睽下制造了“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王淑梅(素梅)、奚常海均表示要上诉沈阳中级法院。两位法轮功学员委托的律师唐吉田表示:“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和全国所有的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案件一样,百分之百是冤假错案。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和十九日,律师为奚常海、王淑梅(素梅)两名大法弟子分别起草了申诉书,零九年二月二十日,申诉书以由特快专递的形式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卞富学。 如今孙玉书、霍德福两人已被转押到本溪市溪湖监狱,吃的是连猪都不吃的玉米面球和发糕,恶警对待大法学员甚至不如犯人。溪湖监狱监区大队长、教导员指使那些被他们挑选出的犯人对大法弟子进行严管,每位大法弟子由六到九名犯人分三班轮流监视,每班两至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犯人们在恶警的授意下采取各种酷刑折磨大法弟子,如不让睡觉,侮辱,谩骂,拳打脚踢,冬天扒光衣服往身上浇凉水,长时间坐小板凳(“小板凳”是一种酷刑刑具,板凳面宽约八厘米,有的面呈三角形,棱朝上)。孙玉书被一汪姓犯人殴打致脑震荡。二人被非法关押五年之久饱受牢狱之苦。 沈阳沈北新区伪法院(原新城子区伪法院)自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弟子以来,不仅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的大法弟子,而且沈北新区所有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决都是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通过,特别是在二零零八年十月份至十二月份分别对沈北新区大法弟子霍德福、孙玉书、王素梅、奚常海分别判处六年、八年、十年、十一年。 霍德福和孙玉书未提出上诉被转移关押在本溪市溪湖监狱。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张文,57岁,在二零零九年二月中旬突发怪病,未来得及经医院确诊,就在去北京医治时死亡。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剥夺睡眠;
毒打/殴打;
人身侮辱;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坐小板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一、沈阳市沈北新区 区委书记 蹇彪 二、沈阳沈北新区财落镇 派出所所长 赵国君 手机13940071077 武装部部长 安振义 手机 13066722380 财落街道巡防员 张国立 财落镇副镇长 刘明纯 财落二村书记 王树明 三、沈阳沈北新区法院 冯岩 (院长) 手机13804998455 宅电 89829898 办公室 89607499 王文革(副院长) 手机13840087000 宅电 89600666 办公室 89601555 柳晔(副院长) 手机13898106023 办公室89865747 亢荣东(副院长) 手机13940018676 办公室89862040 郭红 手机13840398765 宅电31202765 办公室89865468 韩建法 手机13804050513 宅电88117850 办公室89610318 张文 手机13889246608 宅电89600695 办公室89862207 邹东辉(刑庭庭长)手机13998888907 宅电 89611578 办公室89615345 王永红 手机13898885029 宅电 89869958 办公室89865260 赵国银 手机13504030722 四、沈北新区政法委 佟树良 (原政法委书记)办89867296 宅896000218 手机13940585288 孙永刚 (现政法委书记)办89864703 手机 13940577799 张连魁 (副 书 记)办89610543 宅89864391 手机13940233191 关文杰 (综 治 办 主任)办89605819宅89863958 手机 13709856052 关学军 (综 治办副主任)办89605819 宅 89601231 手机13998261253 高 洁 (处理邪教办主任)办89869775 宅89615288 手机13066696756 五、沈北新区公安分局 秦华(局长)办89862695 宅23234088 手机13804004088 祖连生(政委)办89862690 胡影瑞(国保大队长)办89862553 宅89613919 韩玉松(监管大队长)办89604052 宅89865217 史贵芳(监管副队长)办89862554 宅89865054 蔡天佐(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长)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名 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中国辽宁沈阳市沉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 编: 110013 电 话: 86-24-22763599 传 真: 86-24-22763966 卞富学 (院长) 男,1953年4月生,汉族,辽宁台安人。 周晓书 (刑二庭长) 024-22763187 女,汉族,1971年6月出生。 金玉芹 (审 判 员) 女,朝鲜族,1969年12月出生。 葛钧 (代理审判员)024─2276343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610办公室
溪湖监狱(火连寨监狱)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
财落堡镇派出所
沈北新区法院
:
赵岩,
张文,
邹东辉,
王永红,
赵国银
沈北新区政府
:
孙永刚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8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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