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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梅(王淑梅)

简介:
王素梅(王淑梅)
(Wang,Sumei(wangshumei)), 女 , 57岁 , 沈阳市沈北新区大法弟子,尹家乡光荣村农妇。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后,中共邪党疯狂绑架大法弟子,沈北新区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先后被非法抓捕。被称为“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是主要参与迫害者之一。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早晨四点半,四、五个穿着警服的人,闯入王素梅家中,他们自称是沈北新区尹家乡派出所的,直接把王素梅带上车劫持到尹家乡派出所,之后给沈北新区分局打电话。来了一个梳着分头年龄很大的人和一个司机,开始非法对王素梅审问,那个年龄大的人背着手说:你就叫小梅?问王素梅有没有电脑等? 王素梅不配合他们任何非法审问。大约八点多钟他们劫持着王素梅到家抄家,把大法师父的法像、三台打印机还有大法书以及法轮功相关小册子全都抢劫一空。

第二天,也就是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王素梅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造化)四号牢房非法关押。当时的警察叫赵敏。王素梅炼功,犯人牢头不让她炼,过来捣乱,当时牢头的腰就扭了,就不捣乱了。后来,来了一位叫贾桂兰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她是因为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而被绑架到看守所的。王素梅让她教自己背法,看守所警察指使牢头犯人不让她们说话,王素梅天天背,同监室的其他人员也跟着背,有的忘了还过来问王素梅。后来那个牢头也不管了。因为王素梅被绑架时穿的是夏天的衣服,天渐渐冷了,同监舍的人员就把她们的衣服给王素梅穿。这期间尹家乡派出所一个姓徐的所长多次非法提审王素梅,给她照相,让签字。

沈北新区区委书记蹇彪为了往上爬,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也为恐吓沈北广大民众上访,蹇彪极力的命令政法委书记孙永刚要重判沈北新区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在蹇彪唆使下,政法委书记孙永刚联合沈北新区公检法各部门官员(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张文是“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主谋之一、),捏造罪证,非法开庭重判四位法轮功学员。

沈北新区的原来的“六一零”头目是佟树良,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被邪党提拔委副书记,新上任的“六一零”头目叫孙永刚,此人在蒲河管委会任职时就卖力的打压当地的大法弟子。

王淑梅被绑架,坚持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要求立即释放,令“六一零”头目叫孙永刚大为恼火,叫嚣:“我判你十年”。结果“淑梅就被非法判了十年。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王素梅被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检察员叫于绍国。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王素梅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

王素梅在从看守所被劫持到法院的途中一直背法,有个法警骂她,停下车,朝她的下巴使劲扇了两巴掌,他没打王素梅的脸,可能是害怕开庭被人看见。到法院门口下车时,那个法警又踢了王素梅两脚,王的腿被踢得青紫。开完庭回到看守所,腿淤青的地方警察都看到了。

对王素梅庭审的审判长是邹东辉,审判员是赵国银、王永红,书记员赵岩,当庭法官邹东辉不让王素梅辩护,而且还将王素梅的家人赶出法庭。

王素梅被非法判刑十年,提出上诉,当时沈阳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是周晓书,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只是草草与王素梅谈了一次话就非法维持冤判了。审判员金玉芹,代理审判员葛钧 [2009]沈刑二终字第17号刑事裁定书)。

王素梅对沈阳中级法院的裁定不服,又提出申诉,并已经于二月二十日将申诉书递交至沈阳中级法院院长卞富学。王素梅的家人为其聘请了正义律师为其做无罪申诉,王素梅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造化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日王素梅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先是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七小队,二零一二年初又被转押到十一监区三小队——老残队。

在辽宁女子监狱,有一种管人的制度叫“三人行动组”,被警察称为“互相监督的机制”,实质上是一种连坐制度。三个人组成的所谓“行动组”中,如果有一人出现问题,另外两个人就要受到惩罚,这种形式也是警察利用来迫害法轮功弟子的最得力工具。比如,对于他们要强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警察就把打手类的人员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行动组”,以便用歪理迷惑、或恐吓、或暴力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如果法轮功学员没有听从他们的无理要求,或坚持炼功,警察就会对行动组的人进行警告、恐吓、直至扣分。扣分是服刑人员最害怕的惩罚,很多服刑人员会为了多得一分,什么都愿意干,很多人不惜通过家人暗地里贿赂警察,或者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

狱警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儿都推给了犯人,她们值夜班就是睡大觉。值班狱警的衣服、鞋袜基本都是犯人给洗,被褥都是犯人给做的,床单、被罩也多是犯人给买的。

“行动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幕后的指使者是时任辽宁省女子监狱监狱长杨莉,及各监区里的警察。杨莉是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女子监狱的第三个监狱长,她与原监狱长黄涛(1999年-2005年)、李森(2005年-2007年),为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目的,和层层狱警教唆刑事犯人对各监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酷刑洗脑,精神折磨、强迫奴役,手段残忍。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十四日,王素梅的家人为她聘请的北京律师,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要求会见王素梅,对王素梅的冤案做申诉调查,监狱害怕迫害王素梅的罪行曝光,监狱长杨莉公然践踏法律,蛮横不让见。因没有见到王素梅,律师只好愤然离去,致使王素梅的冤情无法申诉。

王素梅不放弃信仰法轮大法,不在“五书”上签字,坚持炼功,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酷刑迫害,包括:饿饭、罚站、捆绑、群殴、熬鹰、冷冻、灌食、关小号、上双铐、死人床、浇冷水、打嘴巴、拽头发、上大挂、胶带绕头封嘴、脚踩后背、头按水盆、十二小时以上的奴工、禁止上厕所、禁止洗漱、禁止购物,禁止家属接见、羞辱谩骂都是家常便饭,十年时间从未间断,嘴角常常被打得出血,被迫害严重时体重只剩70多斤。

王素梅先被下狱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被称为“魔鬼监区”的八监区。时任八监区监区长戴静;指导员陈笑莲;科长崔杰、夏春蕾;部分管教队长 :周维 、李冠军 、左管教。当时参与转化迫害王素梅的“行动组”犯人,主要是王丽娟(家在辽宁省凌源市是杀人犯)、继俊、张晓丽、陈超(家在辽宁省四平)、刘玲(家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兰、焦妍等。

王素梅刚到八监区仅第一顿饭让吃饱,之后被饿了三个月,每顿只给一点饭吃,王素梅被饿得肚皮都是褶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每天被逼到监狱车间做十二个小时以上奴工(打毛衣边)。早七点到晚七点。每天从车间干活回来后,被罚站到下半夜一点才让她睡觉。王素梅的体重急速下降。

在八监区头八天迫害是最严重的。“行动组”人员王丽娟和继俊对王素梅“罚站”, 还一盆一盆的向她身上浇凉水;她们还逼王素梅站在凉水盆里,不间断的换水,一直“站罚”她到睡觉。中国东北三月初的天气乍暖还寒,监舍里更是阴冷阴冷的。恶徒们同时对王素梅辱骂殴打、拽头发打,继俊打王素梅嘴巴子,脸都被打肿了;王丽娟天天掐王素梅大腿,专门掐一处地方,每次都掐五、六分钟,接连掐了三、四天。王素梅拒绝转化,坚持背法,上来一群人一起打她,把王素梅打倒在地,大概有十二个人轮流捂她的嘴,绕头缠胶带。有时在车间干活,没有任何防备,继俊就会发疯似的劈头盖脸的上来打她,就因为不转化就折磨王素梅。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东北已经是冬天了,到了该穿棉服的季节了。因为王素梅不背监规、不转化,恶徒们就不让她穿棉服,衬衣衬裤背心都不让她穿,只让穿一条小内裤外面再穿上单薄的囚服,袜子也不让她穿,到车间站着干活,一个月的时间天天如此,期间被羞辱、谩骂殴打和体罚及不许购物。后来有个被强逼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叫邓小珍的,跟左管教说情才允许王素梅一切正常。

在八监区因为王素梅不转化“行动组”的人也换了一拨又一拨,就这样对王素梅的迫害也是从未间断过。王素梅坚持背法、炼功,犯人张晓丽和陈超(四平人)给王素梅“上大挂”将王素梅两手吊铐起来,脚不沾地;她们还抓着王素梅的头发将她的整个头用力按到装满水的水盆里,看她快要憋死了又捞出来,如此反复十多次直到王素梅快要虚脱了。

犯人刘玲,家住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劳教所附近,是个杀人犯,非常阴损,她把王素梅的嘴掰开,用手用力往里按王素梅的牙齿,表面看她没打王素梅,这种折磨让人极其痛苦,导致王素梅的牙齿活动。

犯人孟丽颖,沈阳市沈北新区人,一口气打了王素梅二十七个嘴巴子,孟丽颖在打王素梅时同监舍的一个人数数,后来告诉王素梅的;继俊经常打王素梅嘴巴子,嘴角常常被打得流血。还有个叫马兰的犯人有一米八的个头,王素梅被摔倒在地上,她跳到王素梅的背上来回的踩踏。杀人犯王丽娟还在王素梅的鞋子上写大法师父的名字,王素梅脱下鞋子光脚走,她就抓住王素梅的头发把她拽回来。

为了阻止王素梅晚上炼功,“行动组”恶徒们经常把王素梅“背铐”,睡觉也不给打开,有时候王素梅只能铐着睡觉;“行动组”动辄将床单撕成一条一条的将王素梅四肢绑在床上,王素梅手被勒伤,喊“法轮大法好”,被用胶带强行将嘴封上。

在二零一零年的一次“转化”迫害中,“行动组”人员陈超等,十多天不让王素梅睡觉,她们轮番不停地在王素梅耳边大声念邪党的那套东西,想迫使王素梅“转化”。看没有达到目的,犯人陈超说让王素梅睡会儿,王素梅就睡着了。醒来后,王素梅发现自己的手指红了,“行动组”拿着伪造的“五书”说王素梅按了手印,“转化”了。其实是王素梅睡着时她们偷偷抓她的手指按的。

在八监区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在对王素梅的“转化”中这些迫害方式被反复使用,这里还不包括那里的狱警对王素梅的各种迫害,因为狱警是“行动组”背后的指使者,她们有的表面伪善,其实“行动组”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狱警允许和授意下干的。“行动组”干的不好还会被警察教训,因为“行动组”通常的一句话就是:管不了你,我就得扣分,减不了刑。

到了二零一一年在迫害中王素梅的身体出现了状况,警察怕王素梅有生命危险,及在王素梅的坚持下,渐渐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王素梅炼功,背法“行动组”也不太管了。

即便如此,每天十二小时的奴工和不让睡觉及无缘无故挨打受骂或被封嘴绑在床上依然是常事。

二零一一年一月,原八监区解体,只留下指导员陈笑莲等几名队长。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新任监区长戴静伙同教导员陈笑莲、科长崔杰、队长孙蕊等恶警再次对王素梅实施了长达二十多天的强制洗脑,欲逼她“转化”,将其嘴用胶带封上,身体用绳子捆上,指使犯人对她进行车轮战术,不停地在耳边大声念邪党的那套东西,每天十七、八个小时,晚上不让她睡觉。后来王素梅回忆说:“那时,我走路都飘。”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王素梅还被王姓犯人毒打。二十多天的邪恶迫害,仍未使她“转化”。这次参与迫害的犯人有陈超、王东佳、张小丽、许萌萌、白新凤、于晓慧等。这之后,她每晚被继续捆绑。

在二零一二年年底,王素梅被监狱医院检查出血糖指标18,在恶警的指使下,恶犯焦岩等经常往王素梅的饭菜里掺杂不明药物。由于病情不见好转,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她被调至老残监区,现(二零一三年七月)仍在那里。

因为长期的精神与肉体的迫害,加之每天十二个多小时过度劳累,在恶警的指使下,恶犯焦岩等经常往王素梅的饭菜里掺杂不明药物。王素梅被监狱医院检查出血糖指标十八。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她被调至老残监区。

“老残队”,并不是对老者、病者或残者有所照顾,奴工劳动主要是手工捻棉签,有的犯人上厕所不洗手,或者有各种疾病都照样干活,根本不管卫生不卫生。监狱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逼人多干活,根本不管你是老弱还是病残。还有就是只要你不放弃信仰,“转化”迫害依然存在,甚至更甚。

刚到十一监区,王素梅每晚十二点起来发正念、炼功,警察派专人看着。有一次“帮教”苏少华、崇小丽在警察授意下阻止,推搡王素梅,她们把王素梅拖拽到水房,将门玻璃遮挡上,苏小华把王素梅摔倒在地,并辱骂威胁王素梅说:不许炼功。

王素梅坚持炼功,学法,朗科长找王素梅气急败坏的说:要求你两件事,第一不许学法,第二不许炼功。王素梅说:我一样也做不到。朗科长说:看我能管了你,还是你能管了我。她让苏少华看着王素梅,气哼哼的走了。她其实是到监区开对王素梅关禁闭——“小号”的票子去了。队长吕冬梅带着四个膀大腰圆的人过来喊叫着:先带医院检查。她们是早预谋好了。检查的时候因为没有血糖值,她们上来两个人强行按王素梅的腿,强制扎点滴。十多天后说正常了,又把王素梅从医院带了回来。这时管教队长换了叫孙中华。回来之后王素梅照常炼功。王素梅想买东西,孙中华说:你炼功就不让你买东西。王素梅说:我炼功没有错。后来有一段时间,孙中华默认了王素梅每晚炼功。

这种情况持续到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月之后,因为有更多法轮功学员要炼功,新上任的十一监区副监区长吴妍,二零一四年末调到了狱政科任科长,期间积极主持迫害法轮功学员,将三楼的储藏室改成了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小号”,密不透风。,吴妍指使“包夹”犯人折磨王素梅。一到晚上就开始折磨,有时王素梅的嘴被打肿、踢肿,嘴被粘胶带,都是吴妍指使犯人干的。其中包括多次把王素梅投入小号。

有一天“行动组”李秀兰对王素梅说:孙队长说你炼功就炼吧!她把王素梅带到水房,把门玻璃遮挡上,让王素梅炼功。王素梅炼功后她们将王素梅关进“小号”

“小号”只有一张床那么大,只有一个小天窗,冬天冷,夏天热;吃喝拉撒都在里面;王素梅双手被带着背铐,吃饭睡觉也不给打开。吃饭时不给筷子,她只能吃力的将一只手从腰部顺过来抓饭吃。还不能太用力,因为用力大了手铐会越勒越紧卡到肉了。这期间,科长吴妍一星期提审王素梅一次,逼她“转化”。 王素梅不为所动,吴妍就威胁王素梅说给她续关“小号”的票子。还给王素梅上双背铐。带两个背铐,吃不了饭,王素梅开始绝食。

绝食三天之后,把王素梅劫持到医院铐在“死人床上”插管灌食。王素梅每天被灌玉米面,吃喝拉撒都不放下来,安排一个犯人给王素梅接屎端尿。每次灌完食后,王素梅都让“侍候”她的犯人帮刷刷牙,或帮擦一下后背,这样可以避免口腔和后背溃烂。这次王素梅被绑“死人床”灌食一共四十二天。在辽宁女子监狱王素梅因为坚持炼功象这样被“关小号”有四、五次之多。

从那以后,对王素梅的迫害就从送“小号”转变为在监舍内的暴力迫害。为了阻止王素梅炼功,“行动组”在吴妍的授意下,晚上睡觉时还是会经常把王素梅绑在床上或铐上手铐。曾有一个月的时间王素梅天天晚上被捆绑在床上不让她睡觉。不仅如此,吴妍还禁止所有服刑人员与王素梅说话,因为害怕王素梅对别人揭露迫害。曾有一次有几个人因为跟王素梅打招呼,被告密者告到吴妍那里,吴妍把那几个服刑人员叫到办公室,歇斯底里的大骂。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王淑梅又被转入矫治监区加重迫害。

二零一三年底,监狱让王素梅的丈夫去看她,狱警说给钱就可以保外就医放人。王淑梅的丈夫已与另外女子组成家庭,不愿意管她。她的儿子因事被关在监狱里。王素梅还有个姐姐,可远在外地。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王素梅将要冤狱到期时,恶犯王艳霞(沈北新区人)还打了王素梅两个嘴巴子,用抹布捂她嘴,说因为王素梅没’转化”,队长骂她了。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王素梅结束十年冤狱回家,出监狱大门时,她的姐姐都没认出她来。十年冤狱期间王素梅的家人到监狱去见她,曾有多次都被监狱无理拒绝。那也是王素梅正在遭受严重迫害的时候,监狱害怕迫害她的罪行被家人知道。

二零二零年七月初,尹家派出所去三面船骚扰法轮功学员王淑梅,让写不修炼保证,并威胁不签字他们还来。

王素梅(王淑梅)被迫害的双目几乎失明,走路需要人领着,自己不能独立生活。其丈夫又有了女人,王素梅出狱的两年多,基本是姐姐照顾,身体越来越差,尹家派出所依然骚扰,逼迫她写不修炼保证。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奄奄一息的王素梅被儿子从姐姐家接回,次日离世。

迫害类型: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绑架/劫持非法判刑毒打/殴打非法关押迫害亲属捆绑在固定物上洗脑/送洗脑班剥夺睡眠强行施药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高强度超负荷劳动关小号不准上厕所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罚站长时间吊拷戴背铐摧残性灌食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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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坊子区坊子镇政府 : 孙永刚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邮编110148<br>电话:89241894转8084,89248084,89342960(办公室)。<br>所长:张波涛13940119229;张波涛13940119229;郑罡024-89340098。<br>副所长:郭宝安<br>政委:何冬宁<br>警察:林天褀,何冬宁,单某024-89348808、15698807010,王治31236020、15698800291。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部分电话<br>监狱长 贾福军 024 31236001 15698808121<br>政委 徐敏 024 31236002 15698806633<br>老残队 郭队长 024 31236197 024 31654352<br>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邮编:110145<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br>电话:(区号均为沈阳区号:024,前四位是8929)<br>监狱长:杨莉,办电89296666,宅电86914173,手机 13390118299<br>主管监管工作副监狱长:房淑霞,办电89296633,宅电86164016,手机13390116633<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br>纪委书记室:8929681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55<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8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33<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858<br>工会主席:89296699<br>政治处主任:89296767<br>总师办:89296888<br>办公室:89296601<br>办公室主任:89296868<br>狱政科长:89296686<br>狱政处办公室:89296687,89296689,89296690,89296691<br>一监区办公室:89296863,89296865<br>一监区队长吕冬梅,科长吴宏,办公室电话89296866<br>二监区大队长:丛卓,徐区长办公室 89296867、89296869<br>二监区教导员:89296870<br>三监区办公室:89296871、89296872<br>三监区区长:89296873,传真89296875<br>四监区办公室:89296876<br>五监区办公室:89296877、89296878<br>五监区教导员:89296777<br>六监区:89296885、89296881、 89296882、89296883<br>七监区:89296889、89296886、89296887<br>八监区:89296898、 89296893、89296895<br>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电89296896<br>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br>九监区教导员:徐敏<br>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br>九监区办公室:89296892、89296893、89296895<br>恶犯:姜萍、董晶、刘健、王翠平、敖金英<br>十监区:89296899 : 陈笑莲任霞杨莉于晓慧戴静崔杰孙蕊焦岩陈超夏春雷
辽宁女子监狱【辽宁女子监狱】<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br>电话:(区号:024)85906000<p>收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子村辽宁女子监狱X监区×××(收),邮编:110145(给警察写信,写明几监区即可;给被关押者寄信需同时写明几小队。)<p>监狱长:贾福军(原是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办电:024-89296666<br>副监狱长:徐敏(女,五十左右,未婚,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办电:024-89296633、手机:15698806633<br>监狱总值班室:89296733,总机室:89296600 <br>狱长李森办公室:89296666<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 办公室主任:89296868  政治处主任:89296767   纪委书记:89296818  工会主席:89296699   传真室:89296711<p>电话(以下前四位号码均为:8929)<br>监狱领导及电话:杨莉89296666;房淑霞89296677;王铁89296655;郑恩富89296767;徐敏89296633;于怡89296667;李红卫89296768;徐健美89296688;张晶89296628;孙桂娟89296618;王尉89296668;王丽艳89296699;艾辉89296868;马玉琴89296877;调研员89296617、89296818<p>第三监区监区长:夏茹<br>副监区长:李影<br>科长:张言<br>队长:赵姝、董路<p>八监区五小队队长:习雨桐(音) : 吴艳
沈阳市610办公室沈阳市610办公室设在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楼上(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附近),电话:(024)23106009<br>沈阳市610办公室:25842329<br>董队长024-23106002
造化看守所沈阳市造化看守所<br>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造化监狱城北走200米),邮编110148<br>电话:024-89241894(转8084) 024-89248084 <br>具体地点:<br>铁西国保大队610在铁西区公安分局四楼,可以乘车在铁西广场下车,附近车站有 铁西新区1线、103、129、134、135、141、149、201、207、216、237、239、240、266、268、279、283、295、501、161、162、264、167、<br>造化看守所,可在湘江家具城门前乘242到塔湾下车,换乘329公交车到造化下车;从滑翔乘坐252路,在沙河子终点换乘397路,到监狱城下车即是。397路不能刷卡,票价3元;坐242路,在北行车站原地换乘397路,在监狱城车站下车即是。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0号,邮编110121<br>局长:郭忠涛89609595,关强024-89609595、15502426688。<br>政委:陈亚明13840096658、89610555。<br>副局长:高建军89867989、13998891122,刘职敬89776789、15502615188,刘壮志89867111、15904066333,张柏青89600031、13940329898,张永伟89609866、13604075666。<br>政治处主任:王宁15904065425、89603001。<br>纪检室主任:郭会影13898831111、89603799。<br>科长:段庆祝13998125898、13998925898、15502625265<br>吕守山15502407912<br>张齐昌13604030118<br>[国保大队]<br>大队长:段庆祝13998125898、15502615265、13998925898。<br>赵启宏13904009060、89869967。 : 段庆祝
沈北新区六一零“六一零”副主任:高洁 办公室:024-89864703
沈北新区法院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邮编110121<br>院长:高铁军18704000958、89749999办。<br>副院长:郭红13840398765、89749966办。<br>[刑庭]<br>庭长:马靖浩13694135533、89749865;邹东辉13591656568、89749792办、89611578宅。<br>副庭长:赵迎娇18842581008、89749897办(主审法官)。<br>法官:夏京源13700038182、89749756。<br>书记:张娇娜13555767160、89749757;张娇娜13555767160、89749757;王旭13998873629、89749755;朱静13840271826、489749756;张颖13236637430、89749757;聂奎帅 13478208505、89749757。 : 赵岩张文邹东辉王永红赵国银
沈北新区政府沈北新区虎石台各小区及电话:<br>文化小区:024-89879603<br>北一路小区:024-89879609<br>建设小区:024_89879610<br>运电小区:024-89879611<br>团结小区:024-89879605<br>南一小区:024-89879606<br>站前小区:024-89878866<br>抗生素小区:024-89879612<p>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邮编:110122<p> : 蹇彪孙永刚
沈阳市中级法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邮编 110013。<br>邮编:110013,(区号:024)<br>院长:吴廷飞 办公电话:22763001需<br>副院长:孔 岩 办公电话:22763003。<br>副院长:朱晓光 办公电话:22763018。<br>副院长:曲阿翔 办公电话:22763057<br>副院长:张延丹 办公电话:22763006<br>副院长:陈青<br>政治部主任:聂雪松 办公电话:22763009。<br>纪检组长:杨丽 办公电话:22763177<br>二审合议庭;<br>审判长 刘大勇 22763664 15940569366<br>审判员 宋永政 22763754<br>审判员 郎冰 22763756<br>助理法官:孙晓康 22763648 15640566919<br>书记员 :郑金玲<br>巴红岩 (刘大勇的庭长)22763159 13840046641<br>王扬东 22763150 13940511499<br>边锋 22763435 15940360345 袁俊峰 22763163<br>蔚增奎 22763751 13309883486 于晓薇 22763172<br>崔仑 22763168 13352457267 洪淳 22763158 13840078566<br>魏冬梅 22763693 于雪 22763059 艾乾宇 22763848<br>范哲 22763530 金明月 22763329<br>李楠 22763416 15640566925 佳峰 22763632 13236666167<br>张素燕 22763302 13940063315 孔祥来 22763149 13898883860<br>郭文 22763428 13940521616 孙晓康 22763648 15640566919<br>曹世军 22763667 13889287087 刘大勇 22763664 15940569366<br>张勇 22763155 13082429463 贺颖 22763151 15640566356<br>贾敏飞 22763564 韩宇川 22763807 13940035331 22763714<br>张立伟 22763686 杨帆 22763852 崔瀛 22763760<br>刘家夫 22763349 程英楠 22763714李晶岩 22763657<br>韩志彤 22763157 13700045367 沈莹 22763153 13654904317<br>孟石磊 22763668 15640566075 温晓霞 22763166<br>罗冠杰 22763303 郎冰 22763756 王宁 22763641<br>彭聪 22763795 李陶 22763152 宋永政 22763754<br>孙晓芳 22763663 高宝鑫 22763616 陈昕 22763269<br>顾心怡 22763832 刘叶 22763823<br>许铭轩 22763211 代绍宇 22763360 李恩泽 22763893<br>孙万刚 22763745 孙佳 22763859 刘美彤 22763317<br>母志文 22763821 王东涛 22763364 程敏 22763380 戴江 22763346<br>朴海花 22763388 焦岩22763195 马晨 22763247 于利军 22763855<br>黄鹤 22763579 孟浣 22763725 白丽萍 22763286<br>赵梦辉 22763268 : 卞富学周晓书葛钧
沈北新区检察院区号:024<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1号,邮编:110121<br>检察长:王军13804998455、89600357。<br>前检察长:孟秋野89600357、13940089255。<br>副检察长:任革18002495308、89869988;王文革13840087000、89749777、89601555;杨琦13504907433、89749966;柳晔13998106023、89749866;李红卫13940242025、89869880;杨巍13940496207、89862199;王强利13940406050、89864176。<br>政治处主任:亢荣东13940018676、89749988办、89606989宅;崔秀军89863729、13591435017。<br>纪检组长:高岩13998256116、89869610办。<br>起诉科科长:李景霞<br>公诉人:李景霞18002495353、98862670办,王兆国18002433799、89863526办,于绍国18002433677、89863526办。 : 于绍国
沈北新区尹家乡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1年7月12日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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