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
简介:
王坤(Wang,Kun),
男 ,
39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大法弟子。在二零零零年,因国家打压法轮功,老实的王坤不明白,来到阿城“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想问个究竟,结果当时就被抓,关押15天才释放。2000年12月,为了证实大法,王坤又到北京上访,结果被抓,关押在阿城看守所,后来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半夜一至三点,哈尔滨市阿城区交界镇派出所所长李洪德带领民警碰到向世人讲真相的大法弟子,他们进行开枪追捕,并绑架了朱玉梅、王昆两名大法弟子。 在交界镇派出所里,阿城区610、国保大队人员,对两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讯问,并对其中一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抄家。邪党不法人员为了罗列罪名,迫害大法弟子,把向世人讲真相的小册子撕成单张凑数。 现在大法弟子朱玉梅、王昆被非法关押在阿城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哈尔滨市阿城区伪法院临时借用哈市道理区伪法院对大法弟子朱玉梅、王坤非法庭审迫害。朱玉梅当庭驳斥了阿城区伪法院对自己的非法庭审及阿城区检察院的起诉。北京律师韩智广亦为做了无罪辩护,应立即宣告其无罪并当庭无条件释放。可是朱玉梅、王坤至今仍被非法关押迫害,七个月以来恶党不许家属探视。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朱玉梅、王坤的家人又到法院去找韩洋放人不成,要他找检察院公诉科。第二天,到检察院终于找到公诉科的王科长,说明来意,他却让家属回家等着;二月二十日家属又到交界镇派出所找所长李洪德,当家属质问他凑黑材料陷害王坤、朱玉梅时,他推卸责任说是公安局国保大队逼迫他干的,不是他整的,他只是盖了个章儿。爱上哪儿找上哪儿找! 朱玉梅、王坤被非法关押,牵动着阿城百姓的心,人们都在关注着。朱玉梅在单位是一位相当出色的教师,单位也出示了证明。王坤在零六、零七连续两年在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在当地口碑极佳,是当地出了名的大好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朱玉梅、王坤被不法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四个月后,当地法院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两家家属分别请了律师,两位律师依照法律进行了无罪辩护,指出信仰无罪,而且指出两名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法律,应当庭无罪释放。 开庭后,法院经过核实,确实发现存在问题,于是退回检察院,交到检察院后,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玉好编造假证据,凑材料,做伪证,后来又找到交界派出所所长李洪德,李洪德更是不负责任,明知道是黑材料,假证据,却昧着良心盖了公章。更不可思议的是:所谓的“检察院”对编凑上来的所谓“材料”不认真核实,把卷又交到了法院。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两位律师第二次又做了无罪辩护。 王坤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又来到“六一零”,找到了“六一零”头目王晓光,王晓光态度非常不好,说什么:材料已经够判了。 哈尔滨市阿城区检察院邵明辉、国保大队队长陈玉好、交界派出所所长李洪德,他们互相勾结,串通一气,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执法犯法,迫害好人。 朱玉梅、王坤的家属说: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此事,以宪法为基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秉公办事,还法律于公道,为我们百姓申冤,绝不能再造一个冤假错案了,我们不希望、也绝不允许迫害好人的事情再发生了。我们百姓就相信一个道理:善恶有报是天理,不能做违背良心的事。 炼法轮功,属于人的思想层面的信仰问题,法轮功修炼者按着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这没有错误,他们讲真相,只是让世人明白法轮功在中国所遭受的迫害,并没有违反法律。而且在全世界有几十个国家的人在修炼法轮功,也都是合法的。难道中国的信仰自由标准和世界的信仰自由标准有什么不同吗?朱玉梅、王坤的家属强烈要求无条件放人,盼望着早日与亲人团聚。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大法弟子朱玉梅、王坤家属听到熟人传来一个消息:朱玉梅、王坤被非法判刑八年,于是到阿城法院去要所谓的判决书,签署日期是: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这个日期与家属要到非法判决书已过了一周时间。 邪党法院具体办案人员韩洋一再欺骗家属,表示自己断不了这个案子,说报到哈尔滨中级法院去裁决,让家属去到哈尔滨中级法院去交涉。实际上,阿城“610办”和阿城公检法早已串通好,并与哈尔滨610有了沟通,暗中操作,加重迫害大法弟子朱玉梅、王坤,已经做出了非法判决。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他被非法判刑八年,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 二零一三年法轮功学员王昆仍被关押在大庆监狱。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恶警陆相武唆使多名犯人,把付文昌、王金玉、杨成山、在二中队的张宝胜、王坤、张兴国六人身上穿的衣服扒光,给烧了,理由就是衣服上没有犯字。东北三月份的天气,他们全都光着身体站在哪里。 一监区监区长宣照川叫六名法轮功学员站到一起,说:在这里面天天吃饭,干活还能累死吗?后来二中队长郝志海叫六位法轮功学员到缝纫车间站着,找法轮功学员张宝胜问:给安排打扫卫生的活干不干?张宝胜说:“我们不能干,不能接受,我们不是罪犯,是信仰,在这里干活是对修炼人的迫害,是耻辱。”下午到四点半,到了开饭时间,就都开饭就餐。
迫害类型:
人身侮辱;
抄家;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不给穿衣服;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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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阿城看守所
阿城公安局
:
陈玉好
呼兰监狱
大庆监狱
:
郝志海,
陆相武,
宣照川
阿城法院
:
韩洋
阿城市610
:
王晓光,
吴达
阿城检察院
:
邵明辉
阿城区交界派出所
:
李洪德
更新日期: 2014年4月18日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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