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雪梅
简介:
焦雪梅(Jiao,Xuemei),
女 ,
年龄未知 ,
唐山大法弟子。唐山市热力总公司的一名职工。她从小非常懂事,十三岁开始就帮母亲分担家务,并且一直保持着优异的学习成绩。后来参加工作,也是兢兢业业,和同事们相处的很好。但在一九九八年患上了白癜风,加上她原患有过敏性鼻炎,双重顽疾使她苦不堪言。她吃遍了中西药物,而病情依旧,年纪轻轻的她已经不堪重负,病痛和精神上的折磨使她几乎绝望并想到寻死。 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开始,焦雪梅成为了一名严格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一心向善,不断提升自身道德标准的法轮功修炼者。与此同时,缠身多年的疾病已经在修炼中不知不觉的消失了,身心轻松健康的雪梅真是感觉生活中每天都充满了阳光。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焦雪梅因张贴“法轮大法好”标语而被人恶意告发,后被警察非法关押至唐山第一看守所迫害。八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她被单位每月非法扣除工资五十元。 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间”,其所在单位又以家属下岗和罚款等手段相威胁,逼迫她放弃修炼,但焦雪梅始终没有答应。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八日,焦雪梅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小区保安告发,并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当晚转送到单位后,焦雪梅以绝食的方式反对迫害。总公司书记王存宗、西部公司经理康玉恒、书记靳洪阁等人主动配合警察,想非法剥夺焦雪梅的工作并把她送进看守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办案单位向她的家人和工作单位施加压力,家人害怕她受迫害花费巨资给她办理保外就医,单位也因此不敢允许她工作,并扣除这期间的全部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不给她涨工资。 二零零五年九月中旬上班时,还被降了一级工资。二零零六年该公司职工工资都普调一级,然而却没做任何解释的取消了焦雪梅的长级资格。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下午,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派出所警长郭明华带人闯到她家,街道办事处人员带领警察欺骗家中的孩子打开门(当时焦雪梅不在家),郭明华等人闯入后非法抄家,抢走了家中的电脑等财物,并于五月二日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焦雪梅,毫无理由的将她关进了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五月九日取保。 在二零零七年五月~二零零八年六月期间,焦雪梅、家属、工作单位不断受到骚扰,使家人都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家人长期担惊受怕,迫不得已把自己的血汗钱送给办案单位的人员,他们钱照收不误,但没有停止对焦雪梅的迫害,对家人的骚扰。家里交的5000元保证金,被非法没收。 “奥运”火炬要在唐山传递,邪党恶人藉机大肆行恶,做最后的垂死挣扎。为了所谓的保“奥运”前的稳定,唐山市“610”及公安,已经按照提前拟定好的重点人“黑名单”,开始了疯狂的抓捕行动。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大法弟子焦雪梅,就是在家中被单位领导,用电话骗到单位后,被提前等候在那里的恶警,绑架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第五监区迫害。 二零零八年 “奥运”前夕,唐山市西山道派出所警察再次将正在工作的焦雪梅绑架。同年九月,唐山市路北法院非法开庭审理焦雪梅一案,当庭只有检方陈述,没有实物证据(称证据已被公安机关销毁),在既无事实又无证据的情况下,对她非法判刑三年。焦雪梅随后提出上诉。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路北区法轮功学员焦雪梅被非法判刑,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现在案件已进入到二审阶段。焦雪梅的辩护律师唐吉田在会见她的过程中,遭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警员的野蛮阻挠。 焦雪梅被绑架枉判的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辩护律师一再致电、致函唐山市中院及主审法官李富强要求公开审理,并多次到唐山市中院交涉,要求二审法院只有纠正一审法院的违法行为才能正确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主审法官李富强以各种理由回避,只是一再要求律师提交辩护词,并已经做出不公开开庭决定,遭律师的抗议和抵制。 唐吉田律师表示,由于一审判决牵涉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些所谓的“证据”据称在侦查阶段都被销毁,并没有经过检察院的审查,更无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严重程序违法等多项司法违法事实,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但唐山市中院法官并不打算开庭,只是急于让律师交辩护词。对此,家属感到不解和担心,这关涉到焦雪梅一家三代人重大利益的二审,为何不公开?为何要急于草草结案?不知主审法官及合议庭人员是否知道,对焦雪梅的一审,程序严重违法! 被非法关押于看守所的当事人焦雪梅也递交了相关的材料。针对一审存在的诸如此类的系列问题,二审必须公开,否则就是公然违法。家属同时呼吁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无罪释放他们的亲人。 自2008年邪党以“奥运”为藉口迫害大法弟子以来,河北省唐山市成为迫害极为严重的地区,不足一年间,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多达四十几名。现任唐山市邪党书记赵勇是主要策划者之一。邪党奥运前夕,其专门从迁安县调“干将”周景林任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并提前确定主要迫害对像。 当地大法弟子营救张月芹一家四口以及焦雪梅、赵雅斌、骆智剑等大法弟子的过程中,通过大量的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很多警察和法官都表示同情和理解大法弟子,但拖延了一定时间后,邪党法院仍是对大法弟子一一非法开庭、判刑,甚至恶警没有任何所谓“证据”,仍将大法弟子绑架走。辩护律师被一次次的拒之门外而不能会见自己的当事人。说明这些可怜的公检法人员背后有更强硬的邪恶力量在胁迫和推着他们行恶。唐山市邪党书记赵勇难逃其咎。 唐山市中院法官践踏法律,暗箱操作,维持原判。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焦雪梅被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非法起诉;
恶人举报;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交保证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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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唐山轨道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 唐山市丰润区厂前路3号) 区号:0315 厂邮编:063035 公司副书记:侯宝凤 办公室 3246045 手机 13903250128 宅电 2232188 现住址:唐山兴源里盛瑞阁3-301 [邮编063000] 公司“610”主任 兼保卫部副部长:李华山 办公室 3089262 手机 13603370077 宅电 3246938 住 址:唐山市丰润区3小区-13楼-4门-301室 保卫部部长:母东来 办公室 3089242 手机 13703253927 保卫部书记:亢 兴 办公室 3089243 手机 13831545463 部消防队长:张 忠 办公室 3089253 手机 13703384452 宅电 3246938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电话:0315-2861842 0315-2871528 0315--2824452-8011或8051 唐山市中级法院地址:唐山市建设路48号 邮编:063000 合议庭组成人员:何亚敏、李富强、郗亚颖、翟慧环、赵亚敏 院长: 李德仁 副院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常荣才 办电0315--2527004 宅电0315--2018212 手机 1370315881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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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林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唐山市“6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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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
唐山市新区610办公室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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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峰
唐山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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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强
西山道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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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华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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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存宗
唐山市热力西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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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玉恒,
靳洪阁
更新日期: 2012年4月26日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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