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绪云
简介:
陈绪云(Chen,Xuyun),
女 ,
六十多岁 ,
湖北省十堰市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7、8月份以来,湖北省十堰地区县市公安局恶警以奥运为借口,对大法弟子进行抄家、迫害。7月31日,吴明金和郧阳医学院实验室工作的陈绪云(夫妻)因修炼法轮功,讲真相被绑架关押,强送洗脑班遭迫害。现家中只有老父亲(80多岁)照顾自己两岁的孙子(因儿子在外地工作),现家境非常困难。 二零零九年被茅箭区法院非法分别判刑三年,被关进沙洋范家台监狱,陈绪云被关进武汉女子监狱。夫妻双双入狱,遭受各种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张湾区国保刘副大队长把吴明金绑架到十堰市洗脑班。十九日刘和另一名警察又到丹江陈绪云娘家(因为一个人照顾不了他,就送回老家。)当着老人的面把陈绪云绑架到十堰洗脑班,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对他们分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为当天陈绪云高血压达到220,被拘留所拒收。一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上班后,张湾国保两警察到家里来强迫她到人民医院检查,检查血压为160,骗她到拘留所签字为名,强制执行十五天的拘留决定。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夫妻俩向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恢复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名誉,释放所有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近两年来(2019、2020年),十堰市养老保险局也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停发和强令追回大法弟子受迫害期间的养老保险金。被停发和强令追回养老金的法轮功学员分布在社会各个层面,包括各层级的退休干部、教师、医生和企业退休工人,因分布广泛,具体数字很难统计。已知的就有七名学员: 徐永芝,女,八十三岁,十堰市总工会退休干部; 胡琼,女,六十八岁,十堰市妇女联合会退休干部; 武明金,男,六十多岁,市供电局退休干部; 陈绪云(武明金妻子),湖北医药学院退休教师; 周萍,女,五十多岁,企业退休职工; 陈立华,女,六十多岁,十堰市妇幼保健院退休干部; 罗启华,男,企业退休职工。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责任人: 局长黄建华,书记闵德玉,副局长王学义,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上午,湖北十堰法轮功学员陈绪云(女、音)、徐新秀(女,同常人患病丈夫)在十堰市毛巾厂一带讲真相从超市出来时,被几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直呼其名后绑架(法轮功学员询问对方回答分别是市公安局和十堰人民路派出所便衣)。陈绪云(女)被市公安局便衣绑架带走。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下午,陈绪云和她的妹妹到法轮功学员吴绪勇家学法,被守在楼下的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国保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到张湾区洗脑班(现位于十堰市牛头山森林公园里)迫害。当时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那里强制洗脑。 恶人并未达到目的,三月二十几日,把这几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十堰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并搜集构陷他们的所谓“证据”,企图继续迫害。 组织绑架的是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的张湾区国保,负责人是宋洋(办公电话07198221143),参与绑架的有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北区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四年一月得知,七名法轮功学员被十堰市张湾区法院非法判刑: 张兴菊,70多岁,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吴绪勇(张兴菊的儿子),43岁,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陈绪云,60多岁,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陈绪珍,60多岁,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二千元; 陈清云,76岁,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二千元; 罗秀珍,80岁,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二千元; 胡艳华,42岁,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罚金二千元。 张湾区法院审判长:张磊;审判员:杨晓建;陪审员:郑金华;法官助理:王璐琦;书记员:王承。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十堰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近日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58557.html#2346213452
湖北省十堰市法轮功学员陈旭云(音)等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28155.html#21713231821
湖北十堰市老年学员罗启华、曹吉云、于芬被绑架
迫害法轮功-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一)
湖北十堰地区国保近期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湖北省十堰市大法弟子七、八月份遭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责任人电话:
黄建华,局长,0719-8465502(办),13872767698
闵德玉,书记,0719-8465566(办),15907288800
王学义,副局长,0719-8465507(办)13986892672
十堰市“610”主任卢金昌住宅:0719-8652976
国安局支队长“610”副主任朱帮义:0719-8690230
0719-812111 0719-8658169 0719-8666169
十堰市国安局高大队长:13872781399
十堰市政法委书记糜克洪住宅:0719-8666435
十堰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文和:住宅0719-8652478 办公0719-8665797
朱邦义 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兼市610副主任)
嵇明飞 市国保支队副大队长兼610副主任)
姚庆祝 市国保支队政委(兼610副主任)
高清华 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高波 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张巨银 市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刘香 市 国保支队综合科科长
李祥成 市国保支队副大队长
王震 国保支队基础大队长
伍政军 市国保市局支队科员
周公平 市国保支队 科员
王晓瑞 市国保支队 科员
刘光启 市国保支队 科员
张湾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吴光荣,方朝阳。
电话:0719-8662777,1956677532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茅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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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金建
十堰看守所
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24日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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