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薇
简介:
叶薇(Ye,Wei),
女 ,
40岁左右 ,
广东省深圳市大法弟子。1999年7月20日晚,蛇口派出所的警察到叶微家中要没收大法书籍,并警告她禁止修炼法轮大法,被她拒绝。之后警察曾多次上门骚扰。 2000年4月24日,叶微在深圳机场被劫持,被非法关进蛇口看守所15天。6月30日晚,她在蛇口家中被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当晚即被非法关进蛇口看守所,非法拘留了40多天。 2001年5月前,警察多次上门骚扰找叶微问话,威胁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并随时可能再次关押她。5月初,她被迫流离失所,期间南山区“610”恶警多次找到她家人打探情况,并威胁如果再不回家就全国通缉她,她的家人饱受惊吓。 2004年12月28日,叶微在深圳写字楼上班610恶警强行绑架走,她被抄家,抄到几本大法书和几张光碟。她的丈夫不久前才做完心脏病手术在家休养,这次她再次被绑架令丈夫痛苦不堪,他无法承受这样沉重的打击。 叶微再次被投进蛇口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南山“610”人员提审她,最后南山公安分局以零口供非法将她劳教三年,在2005年过年前几天将她转到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迫害。 在三水劳教所的三年间,叶微遭受了种种残酷的洗脑转化迫害手段:单独隔离关押、哄骗、欺诈、踢打辱骂、人身攻击、威胁、恐吓、噪音折磨、逼看污蔑诽谤法轮大法的书、电视、长时间罚站、不许炼功、不许睡觉、不许闭眼、不许上厕所、不许洗澡、限制购物、甚至曾扣押过她儿子寄给她的信件。有一段时间,叶微被迫害的血压高、脚浮肿、头晕眼胀,身高一米六九的她体重下降到不到一百斤。 因为一直抵制迫害,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加期两个多月,家属接见她也要费很多周折,开始甚至不让见,出所那天还把她秘密地迫害到深圳市的洗脑班。 由于叶微始终坚信大法,拒绝“转化”,劳教所延期关押她至2008年3月初仍不通知家人来接,最后由南山“610”人员把她劫走,直接又关进深圳西丽洗脑班半年,至2008年9月底才放人。 2008年3月13日非法劳教期满被劫持到了深圳市西丽洗脑班迫害半年。 2012年5月以後虽然没有再度被非法关押,但是深圳“610”人员每一次的无理骚扰都令她年迈的父母感到极度紧张和不安。 二零一五年十月,叶微女士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江泽民犯下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罪、非法查抄罪、非法拘禁私设黑牢罪,它罪恶滔天。为此现特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依法追究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洗脑/送洗脑班;
打骂;
威胁/恐吓;
绑架/劫持;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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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山区公安分局
三水妇教所(广东省女子劳教所)
南山区610
蛇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25日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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