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权(刘忠全)
简介:
刘忠权(刘忠全)(Liu,Zhongquan),
男 ,
44岁 ,
黑龙江宾县胜利镇法轮功学员。刘忠全因为不肯放弃信仰,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曾两次被宾县恶警绑架并非法行政拘留。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晚,刘忠全和妻子刘振贤一同到王景伦老人家做客,并共同读法轮大法书时,被宾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贵成、副大队长刘建华及刘向光、李宪阁、常建民、郭建平、张玉梅、刘亚波等恶警并伙同胜利镇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抄家。当晚,刘忠全被劫持到宾县第一看守所。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王景伦(被诬判七年)、高桂琴(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张树森(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唐凤英(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现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遭迫害)、朱凤英(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现在哈尔滨前进劳教所遭迫害)、郭海成(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徐淑贤(2008年9月末释放)、王淑菊(2008年9月末释放)、黄秀芳(2008年9月末释放)、王凤琴(2008年9月末释放)、孙茹(详情不明)等共十三人。 宾县公安局局长贾国华授意国保大队恶警王贵成、刘向光、刘建华、张玉梅及宾县公安局技术大队恶警曹德龙、王丽丽等收集所谓证据拼凑材料上报给宾县检察院,宾县检察院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非法批准了逮捕刘忠全。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宾县法院对刘忠全、王景伦、张树森、高桂琴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 刘忠全家人为其聘请了黑龙江森工律师事务所魏俊林律师做辩护人。魏律师在开庭前,遭到宾县法院审判长吴文祥、副审判长郝文军、审判员娄安成、胡景奇、书记员张敬宇及宾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付雅臣等人的恐吓,恶警们称:“上面有规定不许做无罪辩护”,“我们内部有‘两高’司法解释,就可以定罪。” 魏俊林律师顶住压力为刘忠全做了无罪辩护,在辩护时审判长多次打断及阻止魏律师完整辩护。虽有律师有理有据、无懈可击的辩护,宾县法院审判长吴文祥、郝文军等人,无视法律践踏人权,枉法裁判,在明知刘忠全无罪的情况下,强行诬判其四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刘忠全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进行迫害。妻子刘振贤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家中只留下一孤苦无依上高中的孩子。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四大队的大法弟子刘忠全被李伟南强行抬到场区,逼迫其劳役不遂,干警便指使犯人对其毒打。四大队副大队长褚忠信 从三月份以来也开始不让大法弟子吃饭、殴打大法弟子刘忠全、强制出工、穿囚服等。 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常建民带领数名恶警窜到胜利镇,绑架了在家里做家务的妻子刘振贤(于二零一零年回家),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当夜将刘振贤关进县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抄家;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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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全被诬判四年,妻子遭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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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大庆监狱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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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王景伦等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宾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守忠 手机:13703666786 宅电:0451-579801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宾县公安局
:
王贵成,
刘建华,
刘向光,
李宪阁,
张玉梅,
刘亚波,
曹德龙,
王丽丽,
贾国华
呼兰监狱
大庆监狱
:
李威龙,
李维楠
大庆监狱(大庆红卫星监狱)
:
褚忠信
宾县胜利镇派出所
:
常建民
宾县法院
:
吴文祥,
郝文军,
娄安成,
胡景奇,
张敬宇
宾县胜利镇万春屯派出所
:
郭建平
宾县检察院
:
付雅臣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4日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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