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兰
简介:
张承兰(Zhang,Chenglan),
女 ,
62岁 ,
山东省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长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师。丈夫刘如平,济南市长清区委中共党校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师。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三点左右,张承兰离家办事时,被事先埋伏的长清“610”和长清公安分局的恶警绑架,并使用从她身上搜出的家门钥匙,未经仍然在家中的先生刘如平和儿子的允许,强行开门闯入家中,进行了非法抄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耗材和真相资料等都被抄走。恶警们竟然不顾刘如平和儿子的一再反对和解释,强行抄走了一张七万元的存单和一张银行卡。参与绑架和抄家的有长清“610”的恶警孟迁和新城派出所的恶警郭军等人。 抄家后,刘如平被绑架至位于济南市刘长山的济南市洗脑班非法拘禁,妻子张承兰则被关押至济南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一直被严管限制自由。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刘如平再次到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找到所长,要求见张承兰,强烈要求他们按法律办事。所长只得同意他们见面。结果在多人的夹持下,他们夫妇二人才得见面。刘如平让张承兰在准备立案的文件上签字后,又去法院立案。按正常法律程序,从立案之日起,有七天审查期。劳教所恶警一直处心积虑的不让张承兰的儿子探视母亲。新年前,恶警再次阻挡母子相见。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张承兰起诉山东省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案的全部材料送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法院一再拖延立案,本来应在市中区法院立案庭直接立案,然而市中区法院立案庭对此案不敢直接立案,要向市法院汇报,根据市法院的意见决定是否立案。这些都是上下法院之间的违法操作。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是劳教所第四大队接见日,张承兰的丈夫和儿子要求会见,被会见室恶警赵杰和四大队恶警韩某某拒绝。二月十九日,张承兰的丈夫和儿子要求会见,再次遭恶警拒绝。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张承兰的家人再次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探视张承兰,被会见室恶警赵杰和四大队恶警韩某某拒绝。张承兰被传销犯吴玉新左右打脸、不让睡觉、给一个馒头不让吃饱。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张承兰家人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再次询问立案情况,立案庭庭长、院长助理邵兴波始终搪塞说,我们已经请示,市法院还未答覆,还在等答覆。家人说,实际上按法律不用请示,请你明确一下还要等多久?邵兴波始终不说还要等多长时间,只是理屈词穷重复着说在等答覆,继续叫家人回去等待。随后,站立不宁,急找理由把家人支使走。 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曝光了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利用犯人对大法弟子进行迫害的罪行。以下再曝光该劳教所四大队恶警利用犯人王秀玲、冷雪梅迫害大法弟子张承兰、迟逢春的事实。 犯人王秀玲,河南人,被人称传销犯,进劳教所后成了恶警帮凶。王秀玲曾接触过法轮功,恶警利用王秀玲对张承兰严管迫害。恶警豢养的另一爪牙冷雪梅是山东高密人,二十岁的吸毒卖淫女,恶警就是在利用她道德丧尽、无耻流氓的邪劲。她值夜班时,只要队长不喜欢谁,她就可以随便打谁,欺侮谁。目前,四大队恶警利用这两个爪牙严管迫害大法弟子张承兰、迟逢春。 恶警代秀峰、韩建华、李丽娟、张宏不让张承兰上厕所,张承兰实在憋不住了,就尿在地上,恶警代秀峰让恶人吴玉鑫把张承兰的头按在地上,逼她用头发把尿擦干净。并且说张承兰在心里默背师父的经文,两耳光打的张承兰嘴里直流血。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济南长清分局新城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张承兰,非法拘留7天,在济南第三拘留所。恶警非法抄家,抢走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真相小册子40多本。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张承兰夫妇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中旬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仲宫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张承兰在工作单位被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家中被非法抄家。遭绑架原因是在公园里向民众发放真相资料。张承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看守所。 在张承兰遭绑架的当天傍晚五、六点,张承兰的丈夫刘如平在家中也被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目前,刘汝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 在济南长清区六一零、公安国保大队的构陷与操控下,目前,迫害刘如平和张承兰的案卷递交到长清区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张承兰接到长清区法院起诉书。刘如平和张承兰面临非法庭审。 长期以来,长清区的警察一直跟踪刘如平、张承兰。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九点多,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非法审判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如平律师和他妻子张承兰,以及71岁朱玉芝。 长清区法院大门口及周围布满有着警服的和散在四处的着便衣的警察大约30多名,停有警车。还特意安排几名男女交警驱赶来往于法院的或停留在法院大门口周围的各类车辆。法院大门口左右两旁道路有三至四名一组的警察站立着盯着来往的行人,有一名警察架着摄像机专门拍摄法院门口前街道路上东西方向来往的车辆,而且大约5名警察排成队专门在法院大门口的东西方向的人行道上来回巡逻。 在法庭上,两名律师为刘如平和张承兰夫妇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长清区法院无罪释放刘如平和张承兰夫妇。针对长清区检察院公诉人的非法指控证据,律师予以一一驳回。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刘如平、张承兰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适用法律错误。刘如平、张承兰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应该无罪释放。 律师们说,刘如平、张承兰仅仅修炼法轮功并持有了一些自己信仰的资料而已。他们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他们只是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他们是一个正值守法的公民,为了向他人推荐、介绍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好处,这与商家和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一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现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至于“真善忍”这是全人类公认的普世价值观,当然也没有什么问题。刘如平、张承兰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刘如平、张承兰是无罪的。 非法庭审时间至中午近一点才结束。法院当庭未宣判结果。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从辩护律师得知,刘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两人已上诉到济南市中级法院。 张承兰目前(二零一九年一月)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第十一监区。 济南的张承兰,因不写“五书”被犹大付桂英抓着四个手指往桌子边上啪啪摔打手腕,致使整条手臂肿胀疼痛。后来又把她放到犹大崔莉莉的监舍,崔莉莉每天都要亲自动手打她,辱骂,罚站,恶狠狠地说:“来到我这里,你别想有一天的好日子过!外面值岗的也是管你的,和我是一伙的”。张承兰一直被崔莉莉折磨到二零一九年出狱。狱警明知道崔莉莉是精神病,喜怒无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随时都会犯病打人骂人,却给她吃着精神病药,还利用她去迫害学员。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汝平、张承兰夫妇被绑架,刘汝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看守所(济南第三看守所),张承兰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他们遭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非法开庭,当日未宣判,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五日,下达判决书,刘汝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 济南市长清区法轮功学员刘如平(65岁)、张承兰(62岁)夫妇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上被绑架,刘汝平被非法关押在长清区看守所(济南第三看守所),张承兰被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他们遭清区法院非法开庭,随后,刘汝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承兰被枉判三年,二人共被勒索罚金一万八千元。 这已是刘如平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张承兰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他们还都被劳教迫害过。 刘如平(刘汝平)一九八二年七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曾在济南市长清区计划委员会工作,一九九三年十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授予律师资格,后为济南市长清区党校法律研究室主任,兼舜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妻子张承兰,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程师。 中共灭绝法轮功政策在持续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清晨,济南市政法委、公安系统在长清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主导下,调动济南多个区的公安(政保大队)及其下属派出所,于早六点至八点之间,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名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抓捕行动,绑架了四十余名济南市法轮功学员。除部分学员被短暂关押后放回(其中一些被强制“取保候审”)外,至少仍有十八名学员被非法批捕并关押在看守所至今。 据悉,此次大规模抓捕是长期策划的结果。济南公安试图将此案升级为所谓的“大案、要案”,并强行定性为“组织作案”。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9·29专案组”,所有派出所均在该专案组的统一指令下行动,甚至连非法审讯的内容都需听命于专案组。行动由长清公安分局牵头,各学员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具体上门绑架。派出所通过长期的非法监控掌握学员行踪,再统一部署实施抓捕。 中共警察曾对刘如平、张承兰跟踪一至两年,因始终无法找到所谓“实质证据”,便将他们到其他法轮功学员家中学法、参加学法小组的行为,硬生生当作“罪证”。 然而,一群人一起读书学法,交流如何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道德高尚、善益社会的人,怎么会成为犯罪?任何正常的头脑都会质疑:一个把善恶颠倒到如此程度的社会,到底还是人间,还是已经沦为魔鬼统治的地狱? 判决书声称在他们住所搜出几十份传单、大量U盘、TF卡等物品。但知情人指出,这些完全是警察捏造的。他们家根本没有传单,只有几本周刊和提醒注意手机安全的小册子,却被警察逐页清点后,全部算作“传单页数”。这种栽赃手段并非首次,从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前后就屡见不鲜。 这一切再次说明,中共暴政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从不讲法律:对坚定的修炼者长期布控、跟踪监视;可以随意伪造数据、罗织罪名;所谓“法律”不过是其迫害佛法与民众的工具和武器。 夫妻二人同时被判刑,意味着家庭经济来源被彻底切断,生活陷入绝境。由此可见,中共党魁江泽民当年制定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至今仍在运作。这是一场系统性的毁灭阴谋:不给法轮功学员生路,同时煽动、挑拨其亲属对他们产生抵触甚至仇恨,使他们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直至将整个群体消灭。 走入大法 修心向善做好人 这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家庭:夫妻二人都有体面且收入稳定的职业,儿子聪明懂事,兄弟姊妹之间和睦融洽,一家人其乐融融。如果没有这场邪恶的迫害,这原本是一个令人羡慕、幸福安宁的家庭。 刘如平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此前患有的肠胃炎、神经衰弱、咽喉炎等疾病不治而愈,身心焕然一新。修炼后,他的道德境界不断提升,无论在法律教学、律师业务,还是日常生活中,他都严格以“真、善、忍”为准则要求自己——讲真话,办实事,与人为善,遇事向内找。他的品行赢得了同事、当事人以及街坊邻里的广泛赞誉;他的法律教学也深受学员认可。 看到丈夫修炼后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张承兰在二零零五年春天也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本就具备贤妻良母的传统美德,修炼后更加平和、善良,展现出大法修炼者的美好风貌。无论是单位同事、亲戚、同学、朋友还是邻居,都非常认可她、尊重她。 有一次,张承兰到银行储蓄所取钱,本应取出1900元,回家几天后却发现银行多给了100元。她立即返回储蓄所,将多出的100元如数退还。这一举动震动了整个储蓄所的工作人员,让他们第一次真正理解了大法真相——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在努力做一个好人。他们感叹,在当今世风日下的社会里,能如此坚持诚信与善念的人实在难得,而修大法的人就是这样的人。 夫妻俩经历多次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然而,在中共持续二十七年的迫害中,为了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刘如平与张承兰屡遭残酷迫害,原本幸福的家庭被一次次撕裂,几近支离破碎。加上这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刘如平在中共的黑窝里累计度过了整整十五年。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晚,刘如平因张贴《法轮大法公告》讲清真相,被济南市长清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七天,随后又被劫持到济南市洗脑班。 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他以济南律师的名义公开发表《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一文。十二月七日,他被单位诱骗后秘密绑架;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之后又被强行延长劳教两个月零十二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下午,中共公安以“平安奥运”为借口,再次绑架刘如平和妻子张承兰。刘如平被劫持到洗脑班,张承兰则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刘如平再次被派出所警察绑架至济南市“610”办公室,遭强制洗脑,随后被转押至长清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在看守所,他被日夜手脚连铐,头朝下、腰弯成九十度;警察还对他实施野蛮灌食、电击,致使嘴部被电得发黑,嘴唇肿胀外翻。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长清区法院对他非法重判七年。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张承兰在街心花园将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交给一位老年同修时,被尾随的长清区“610”头目用手机拍照录像。十九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长清区新城派出所警察在她的工作单位将其绑架,并对夫妻二人的住所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傍晚六点左右,刘如平下班回家,在楼道口被两名早已埋伏的警察截住。警察要求到他家“谈话”,刘如平拒绝无理要求,表示就在楼道谈。随后,他被强行绑架至新城派出所,并被非法关押到长清区的济南第三看守所。 这次绑架的借口竟是:刘如平在向原单位——长清区党校及长清区政法委、组织部、信访局等部门递交“恢复工作申请书”时,讲述了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长清区法院对刘如平和张承兰非法开庭。两名律师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检察院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定性完全错误。律师明确表示:刘如平、张承兰的行为不触犯任何法律,应当无罪释放。然而,法院仍枉法裁判,刘如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张承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五年,这个本已饱受离散之苦的家庭,再一次被迫骨肉分离。 在“法制培训中心”遭受的暴力洗脑迫害 曾经关押刘如平的洗脑班,对外挂着“济南市法制培训中心”的牌子,实则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那里每天强迫学员观看颠倒黑白的宣传录像,逼迫写所谓“心得体会”,并勒索“转化费”——每天高达100元,一次至少收取3000元。 更荒唐的是,法轮功学员的命运竟取决于一句话、几张纸:是否写“三书”、是否辱骂法轮功和师父。骂了,就能立即回家;不骂,就被延长关押期限,甚至被劳教。 在任何文明社会,刑法只能调整人的行为,而不能惩罚人的思想或身份,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共识。然而在中共统治下,仅仅因为具有“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就被强制洗脑、被治罪。这不仅违反宪法原则和刑法原则,更是对现代法治文明的公然反动,是中共自身在破坏法律实施。 在洗脑班里,不法人员不断欺骗刘如平,说“转化后就没事,可以回家”。但所谓“转化”远不止一句话,还必须“立功表现”:在会上当众向中共表忠心,甚至提供其他学员的情报。警察甚至明说,如果他愿意当内线,汇报同修情况,他们“不会马上去抓人”。刘如平当即警觉——这分明是要他做特务。他绝不会做这种背叛师父、陷害同修的卑劣之事。 更令人心寒的是,刘如平父亲去世时,洗脑班警察竟刻意隐瞒噩耗,不让他见父亲最后一面,反而加班加点继续对他施压、强制洗脑。 令人发指的劳教所迫害——疯狂电击等酷刑 在迫害法轮功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刘如平始终被列为重点严管对象,先后被劫持到三个大队。警察对他实施全方位封闭:扣押信件,不准打电话,不准看书看报,不准会见亲人。 进入劳教所的第二天,刘如平便开始撰写《行政起诉状》,控告济南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非法劳教。然而,他将挂号信交给狱警后便石沉大海,济南市中级法院至今未给任何答复。据政法委内部人士透露:凡是为法轮功讨公道的诉状,法院根本不看,一律盖章“维持原判”,甚至连形式上的答复都不给。 人权律师杨在新受家属委托担任代理律师,但劳教所拒绝律师会见,市中区法院对法轮功案件不受理、不答复、不立案。杨律师在返乡途中刚下飞机就遭不明人员殴打、绑架。在中国大陆,敢为法轮功学员仗义执言的律师同样难逃迫害。 警察罗光荣安排“犹大”分成两班对刘如平轮番洗脑,每天折磨到深夜两点,目的就是摧垮他的精力与意志。刘如平抗议:“每天两点才让睡觉,也太没人情味了吧!”罗光荣竟冷笑道:“我就是没有人性!” 熬夜、罚站、洗脑、限制上厕所——车轮战日夜不停。 “写个保证书吧,写了就能洗澡。”刘如平因想洗澡写了保证书,但当夜便深感懊悔,随即严正声明作废。从此,他拒绝写月小结、季度小结,拒绝给警察写任何东西、签任何字。 警察恼羞成怒,将他罚到走廊西头的封闭区面壁,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一点。这种酷刑要求保持固定姿势,不准闭眼、不准动嘴、不准做手势。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骨盆和腰椎都会变形。 四九严冬腊月,他对着走廊的窗户面壁,每天十八小时,寒气刺骨。即便穿着厚毛裤、两件羊毛衫、羽绒服、棉大衣和棉鞋,脚仍冷得发麻。日复一日,一小时一小时地熬,连过年也不放过。上厕所被严格限制,不准洗澡、不准洗衣服。长时间坐小板凳导致他臀部多处坐破、坐烂,血肉粘在裤子上,痛得无法入睡,无法仰卧。坐在硬板凳上如同坐在刀口。 警察经过走廊时,还会用手指或拳头猛敲他的额头、头顶,并伴随嘲讽辱骂。 二零零六年三月,他被关进严管班——黑窝中的黑窝,由黑社会性质的劳教人员当包夹,轮流值班,极端野蛮地看管他:每天凌晨四点半起床,罚坐小板凳面壁;中午不许休息;晚上十二点才准睡觉。每天近二十小时保持固定姿势,一动不许动。稍有动静就遭包夹打骂;腰稍微不直,包夹便用膝盖猛顶他的后腰。 随后,他被强迫超负荷奴工,经常干到深夜十二点。劳动之余仍要坐小板凳严管。若打盹或说话,就遭包夹殴打。 每天只准喝两杯水;一天只准上五次厕所,不到时间只能硬憋。劳教所用这种流氓手段,剥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逼迫人放弃信仰、放弃做好人。 离开严管班后,他又被劫持到七大队,不让睡觉,日夜“熬鹰”。他拒绝观看诬蔑大法的录像,警察便罚站。教导员李公明指使包夹踢坏他的右脚大拇趾趾甲,血流不止,直到出所都未恢复。又将他按坐在地上,用拳头猛击头部,打得瘀青肿紫,数月不愈。 最后,警察将他双手背铐在木椅腿上,强行扒掉外裤,只剩三角裤头。几名警察踩住他的双脚,摁住膝关节,把头按在椅背上,用高压电棍电击他的左大腿内侧、后侧、右大腿内侧及嘴部,并交叉电击脚心。另一警察不断灌水防止他休克。 电击过程中,刘如平高喊:“法正乾坤,邪恶全灭!”警察为阻止他喊叫,不断电击他的嘴部。 电击持续两三个小时,直到电棍没电。之后,他被蒙头架到教学楼地下室铁笼禁闭室,关禁闭七天。禁闭室阴暗潮湿、肮脏不堪,苍蝇蚊子成堆。警察强行扒光他的上衣,只准穿三角裤头,让他受冻、被蚊虫叮咬、遭侮辱。白天高吊铐一整天,晚上铐在床上,没有被子。 电击迫害后,他右脚大拇趾持续流血,双腿双脚肿胀数月,瘸了半年多;左大腿内侧、后侧起了核桃大小的水泡;嘴唇被电得焦黑、肿裂,血不断往外淌,无法吃饭喝水,肿得比鼻子还高,变形得像开花的大馒头,令人不忍直视。门牙松动酸麻,数月不能咬东西,连馒头都吃不了。他当天穿的新背心被电击撕成满是洞的布片。 在非法禁闭期间,他绝食七天抗议迫害。出禁闭室后,又被劫持到六大队封闭隔离,严管半个月。 伤势未愈,他又被转到八大队严管班,晚上十二点睡觉,早上四点半起床,每天十多个小时奴工,周日和节假日也难得休息,连洗澡洗衣时间都没有。包夹打人毫无人性:掌掴、拳打、脚踢,甚至用皮带乱抽。 刘如平被关押期间,他的妻子和孩子多次前往会见,每次都被警察拒绝。他出所时,郑万新才把被扣押的六封未开封信件还给他。劳教所剥夺法轮功学员会见权、通信权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劳教期间,长清区人事局非法停发他的工资。回到单位后,不再让他讲课,不聘任高级讲师职务,将他从行政正科级降为科员。长清区司法局还向律师所施压,不准聘用刘如平,不给办理律师手续。 张承兰在劳教所遭受的惨无人道折磨 中共的劳教体系向来“天下乌鸦一般黑”。无论是男所、女所还是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几乎如出一辙。张承兰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包括: 1. 强迫长期坐塑料小板凳、站军姿。稍有动作,便遭包夹拳打脚踢。长时间坐小板凳导致臀部淤青甚至溃烂,两只脚肿得又紫又亮。 2. 长期单独关小屋禁闭、长期禁言。小屋窗帘紧拉,两名包夹同时看管,时刻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不准与任何人接触。同一班的劳教人员甚至长期不知道“张承兰”这个人。她被长期禁止说话,有一次仅仅说了一句话,就被包夹从小板凳上拽起,连扇数个耳光。她也长期不准理发、洗漱、剪指甲,被折磨得像“野人”一样。 3. 长时间禁止上厕所。一次,她实在憋不住尿湿了裤子,包夹不仅不让她换洗,还扇她耳光,把她的头按在地上,强迫她用头发和脸去擦地上的尿液。 4. 冬天不让穿棉衣。家人送来的棉衣被集中存放,不准她取用,包夹也拒绝给她拿。整个冬天,她被关在小黑屋里冻得蜷成一团,全身发抖、疼痛。包夹有时故意打开窗户,让冷风灌进来,使室温降到零度以下,寒风刺骨,十个脚趾全部严重肿胀。 5. 强制观看污蔑法轮功的谣言,强迫写思想汇报,逼迫放弃信仰,并强制超负荷劳动。 6. 父亲去世不让回家,拒绝亲人会见。张承兰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父亲因牵挂女儿、长期担惊受怕而离世。乡亲到劳教所请求让她回家奔丧,被无情拒绝,劳教所甚至未将父亲去世的消息告知她。丈夫和儿子多次前往会见,也都被拒之门外,她甚至不被允许给家里打电话。 警察还将张承兰儿子所在大学的教导处主任叫来,企图通过学校对其儿子施压、恐吓、骚扰,以此向张承兰施加精神重压。 在非法劳教期间,当地“610”办公室授意其单位停发她全部工资。劳教期满后,她的工资被降至最低的办事员等级。十多年来,丈夫被迫害得毫无收入,全家仅靠张承兰微薄的工资维持生活。她既要供孩子读研究生、博士,又要探望狱中的丈夫,家庭经济濒临崩溃。然而当地“610”人员仍每年多次到她单位骚扰,持续施压。 长时期的监狱迫害 刘如平的七年重刑是在山东省监狱度过的。他有五年多时间被长期关在禁闭或一级严管中:不准出门、不准去超市购物、扣押与亲属往来的信件,各种基本人身权利被全面剥夺。他仍被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一坐就是几个月。狱警甚至在地上画圈,命令他不得跨出一步。 在严管期间,犯人谢弢在警察授意下翻查法轮功学员衣柜搜找经文。刘如平严厉制止,谢弢恼羞成怒,叫来几名犯人将他架到警察会议室。谢弢、马登舟等人对他辱骂羞辱,谢弢更是猛力将他推倒在沙发上,撞碎沙发底座,导致刘如平腰部受伤,无法弯腰下蹲。为了掩盖迫害事实,监狱随即停止家属会见长达数月。 二零一二年五月,刘如平绝食抗议迫害,要求学法炼功,却遭到连续二十多天的野蛮插管灌食。十一监区监区长李伟恼羞成怒地威胁:“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在二十组,他被刑事犯赵月奎拳打脚踢,耳朵和颧骨当即肿起,头痛头昏。此后整整二十一天,他每天被强行插管灌食六次。 每次灌食时,警察用束缚带将他的脚、腿、腰、胸、胳膊全部绑在木椅上。医生插管极其残忍,常把管子插到胃底,再上下反复搅动,痛苦难以形容。警察发现这种酷刑“效果显著”,便在监狱内广泛使用。有时在二楼走廊同时捆绑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灌食。 由于每次家属会见都被狱警全程监听,他在监狱遭受的严重迫害,家属当时根本无法得知。 迫害中更显法轮功学员的超凡风范 刘如平在劳教所遭电击迫害后被转到六大队时,普通劳教人员看到他嘴部焦黑、双腿瘸行的惨状,都震惊不已,许多人义愤填膺、替他打抱不平:“他们不是人!” 刘如平却慈善地告诉他们:法轮功修炼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更不会报复任何人;但善恶有报是天理,他们丧尽天良选择作恶,就是选择了自我毁灭的可悲下场。 八大队警察郑万新曾多次对他说:“看来你是要一条道走到黑了?” 刘如平平静而坚定地回答:“我修炼法轮功,是坚持真理、信仰真理。我不是一条道走到黑,我是一条道走到明!这是光明、辉煌的道路。迫害不会长久,真正一条道走到黑的,是你们这些不知醒悟的人。” 一次,郑万新把刘如平叫到队部,神情严肃地说:“你现在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刘如平坦然回应:“你们可以把我当敌人,但我不把你们当敌人,因为法轮功学员没有敌人。我把你们当朋友,只是遗憾有些朋友救不了。” 郑又问:“你恨我们吗?” 刘如平说:“我不恨你们,包括那些用电棍迫害我们的人,我都不恨。法轮功学员没有可恨的人,只有遗憾救不了的人。我们所做的一切,真正的目的都是为了救人。不管你们怎么理解,不管你们信不信,事实就是:法轮功学员只有救人的份,始终在无私地救人。” 面对多年来恶党人员的骚扰与每一次非法提审,刘如平从不配合,却始终抓住机会慈悲讲真相,挽救对方。这些人在他面前往往恶不起来。每次分别时,他都会叮嘱:“一定要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张承兰在劳教所同样不配合迫害,却始终以慈悲善待所有警察。她多次给身陷牢笼的丈夫寄去贤妻的叮咛与鼓励。在一封信中,她写道: “希望你一定照顾好自己,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把心放下,一切很快就会过去,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到来。一个纯净的人,应像兰花一样耐得清淡,像梅花一样耐得苦寒,在唾手可得的安逸与诱惑面前,保持莲花般的纯净。我非常了解你的品质,无论在哪里,你都是值得尊敬的人,你永远是我心目中的好丈夫。” 结语 中共自夺权以来,血雨腥风,周期性发动各种政治运动,迫害了中国一半以上的家庭,造成八千万无辜民众非正常死亡——这个数字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 它还系统性毁灭传统儒释道文化与珍贵历史文物;如今又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颠倒是非善恶,使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 在这场迫害中,所有中国人都是受害者。 认清中共的本质,不与邪恶为伍,坚守道德与良知,才是对自己生命真正的负责。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监视/跟踪;
非法劳教;
毒打/殴打 ;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逼迫放弃信仰;
剥夺睡眠 ;
不准上厕所;
严管;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坐小板凳 ;
关禁闭;
单独关押;
人身侮辱 ;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洗脑/送洗脑班;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骚扰;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起诉;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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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9276.html#18142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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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山东省女子监狱: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办事处(822信箱111分箱),邮编250104
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四大队恶警
大队长:戴秀凤 副大队长:张红、韩建华、李丽娟。
小队长:李春红、韩小培、孔艳霞(音)、沈宏广(音)付微
附:恶人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恶人榜
长清区委610恶人(电话区号:0531 邮编:250300)
长清区委610办公室电话: 0531-87233618
孟谦:长清区政法委副书记、长清区委610头子 家0531-87223511、手机13793138510
武乐文:长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长清区委610头子
家庭电话 87224986 手机 13361081503 小灵通:82521588
陈忠: 长清区区委610副头子 家庭电话 87224817 手机 1320583908
长清区公安分局恶人(电话区号:0531 邮编:250300)
刘刚:长清区公安分局局长 办公电话 85083933 手机13361089077
刘文泉:长清区公安分局政委 办公电话 85085202 87216908
家庭电话 87226696 手机 13361081502 13605412596
马广振:原长清区公安分局反邪教大队长
王峰: 长清区公安分局反邪教大队队长,家庭电话:0531-87225936
手机:13589108321
孙丙庆:长清区公安分局法制科 手机13583157106
王鹏:长清区公安分局法制科
长清区公安分局孝里派出所恶人(电话区号:0531 邮编:250302 )
孝里派出所电话:87388619、87382013
陈传铎:长清区公安分局孝里派出所所长,办:0531-87388619手机:13361081333
石卫东:长清区公安分局孝里派出所教导员 家0531-87229029、手机13361081321
王治国:长清区公安分局孝里派出所 手机:13256711166
宋国栋:长清区公安分局孝里派出所 手机:13361081612
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电话区号:0531 邮编:250300 )
新城派出所电话: 87228508、87221748
张相军: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 手机13176655158
张吉斌: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 手机:13188943831、15315119295
高军: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 手机:13361083206
袁茂运: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 手机:15898906788
孔斌:长清区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 手机1358902703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清区公安分局
:
孟迁,
王峰
济南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冷雪梅,
赵杰,
王秀玲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山东省女子戒毒所)
:
郝道方
济南市看守所(刘长山看守所)(山东省看守所)
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吴玉新,
戴秀凤,
李丽娟,
韩坚华,
张红
山东省女子监狱
济南市洗脑班
新城派出所
:
郭军
孝里派出所
长清区法院
仲宫看守所
济南市第三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6年5月10日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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