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景珍
简介:
庞景珍(Pang,Jingzhen),
女 ,
72岁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张玉海上任不久,积极配合北京铁路公安处、承德公安处,在兴隆县非法抓捕了12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抢抄价值约两万元的财物),其中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陈同庆判8年、张景利5年、白中丽3年),5名被劳教(韩秀东、相志伟、王淑芹、霍凤才、庞景珍)。 二零零八年七月,张玉海又以奥运安全为由,分别强行闯入霍凤才、庞景珍两人家中,将两人非法绑架到兴隆看守所,至今未归。 二零一五年兴隆县法轮功学员修淑英、霍凤有、刘玉梅、张金红、刘广、庞景珍、霍凤才等人被警察骚扰,不准他们写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保证不控告警察,并扬言如果写控告状会如何如何,有的要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有的被送到“转化班”。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大约),中午,大约有6、7个警察翻墙进院将法轮功学员庞景珍绑架。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法轮功学员庞景珍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被兴隆县国保警察翻墙闯入家中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至今。近日获悉,承德县法院计划在近期对她进行非法庭审。庞景珍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曾两次被中共非法劳教。 庞景珍现年七十二岁,是兴隆县文化馆退休馆员。她曾长期饱受坐骨神经痛、心脏病等顽疾折磨,久治不愈。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迅速受益,仅一个月内多年顽疾便全部消失。 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庞景珍屡遭骚扰,多次被绑架、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关进洗脑班迫害。以下为据明慧网资料整理的部分事实: 二零零零年,庞景珍被警察劫持到看守所关押迫害。二零零一年,她被关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兴隆县十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庞景珍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庞景珍被闯入家中的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张玉海等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兴隆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庞景珍因发真相资料被兴隆县天南门派出所警察上报,后被兴隆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兴隆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于一月份回家。 二零一五年,庞景珍等兴隆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因起诉江泽民遭警察骚扰。 二零二零年九月,庞景珍三次遭中共人员上门骚扰、进行“清零”恐吓。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兴隆县国保大队六、七个警察翻墙闯入庞景珍家中,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币。国保大队长李亚峰将庞景珍构陷到兴隆县检察院非法批捕,将她关押在承德县看守所至今。兴隆县检察院将构陷庞景珍的案卷转交到承德县检察院。家属聘请的律师说承德县近期将开庭审理。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私闯民宅;
骚扰;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兴隆县72岁庞景珍面临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98751.html#25824214245
2015年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曝光河北省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张玉海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兴隆县政法委:
书记谢志男0314-5081111、15503062069
兴隆县公安局:
局长陈占胜0314-5053227、15832383550
政委李颖达0314-5050288、13503143982
国保大队长李亚峰18732473888
国保大队教导员王赤杰13903148699
承德市政法委:
书记宫树忠13833423685、18830440683
承德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迎宾路29号,邮编067000
电话:0314-3129015、0314-2289267、0314-2289236
检察长武瑞国13831421138、18603341132
公诉科:杨春光、赵阳0314-3012000
承德县法院: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迎宾路与富城街交叉路口东南侧,邮编067000
电话:0314-3011063
院长薛林儒
主要责任人的电话(区号0314)
谢志男 政法委书记5081111 手机15503062069
陈占胜 公安局长5053227 手机15832383550
李颖达 公安局政委5050288 手机13503143982
王赤杰 国保大队教导员 手机13903148699
王国辉 县委书记 13903145298
尚晓辉 县长 138324533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隆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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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海
兴隆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23日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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