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景珍
简介:
庞景珍(Pang,Jingzhe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法弟子。二零零五年,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张玉海上任不久,积极配合北京铁路公安处、承德公安处,在兴隆县非法抓捕了12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抢抄价值约两万元的财物),其中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陈同庆判8年、张景利5年、白中丽3年),5名被劳教(韩秀东、相志伟、王淑芹、霍凤才、庞景珍)。 二零零八年七月,张玉海又以奥运安全为由,分别强行闯入霍凤才、庞景珍两人家中,将两人非法绑架到兴隆看守所,至今未归。 二零一五年兴隆县法轮功学员修淑英、霍凤有、刘玉梅、张金红、刘广、庞景珍、霍凤才等人被警察骚扰,不准他们写起诉江泽民的控告状,保证不控告警察,并扬言如果写控告状会如何如何,有的要求写“保证不炼法轮功”,有的被送到“转化班”。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大约),中午,大约有6、7个警察翻墙进院将法轮功学员庞景珍绑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私闯民宅;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98751.html#25824214245
2015年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
曝光河北省兴隆县公安局国保张玉海恶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责任人的电话(区号0314)
谢志男 政法委书记5081111 手机15503062069
陈占胜 公安局长5053227 手机15832383550
李颖达 公安局政委5050288 手机13503143982
王赤杰 国保大队教导员 手机13903148699
王国辉 县委书记 13903145298
尚晓辉 县长 1383245338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兴隆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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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海
兴隆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5年9月12日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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