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波(丽波)
简介:
张立波(丽波)(Zhang,Libo(libo)),
女 ,
38岁 ,
松原市宁江区临江街法轮功学员。与丈夫婚后不久离异,有一独生女儿,在小学读书。2000年11月的一天,宁江区育才派出所将她非法带走,孩子无人照顾。在非法关押的一个月后,因张丽波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警方以其“顽固不化”为由,非法判她劳动教养一年,现2001年8月30日,仍被非法关押。 张立波自从1999年中共对法轮功迫害以后,她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恶警绑架,耳朵差点被打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2008年5月27日下午4点左右,在江北四百货老万隆超市被临江派出所恶警袁春雷绑架,14岁上初中的女孩自此无人照管。 2008年8月24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学校开学之际,一个14岁的孩子没钱交学费、伙食费和住宿费,原租的住房已被房东另租别人,走投无路,只好拿着自己的行李到临江街派出所,要求尽快的释放被绑架、非法关押三个月的妈妈,以保证自己能够继续学习和生活。 临江派出所的所长威胁她又欺骗她要她大姨来签字才放人,结果孩子被恶警袁春雷拖到另一个房间拳打脚踢,打了几十下,打得孩子头部红肿、脑袋发晕,一直到下午头脑还不清醒。恶警还恐吓说:“再敢要你妈妈,就把你送到少管所。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立波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1、被户口所在地的片警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四年。 审 判 长:董小红 代理审判员:胡方权 代理审判员:李 中 书 记 员:顾 丹 被迫害时间2008年7月29日 法轮功学员张立波上诉到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张立波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8年11月
迫害类型:
威胁/恐吓;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毒打/殴打 ;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零八、零九年吉林二十六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要求释放妈妈 十四岁女孩被警察殴打
有关吉林省松原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综合报导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临江派出所电话:04383121470 吉林省松原市国保大队警察:高帅,李军,马洪哲,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438---6224593 松原市宁江一分局: 3123502、3123366、3110467 松原市宁江二分局: 总机: 2125129、2207200 政保大队:2207075、2207076 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800号,邮编138000,专网区号:946, 局长电话:0438---6225325, 政委:0438---6224589, 副局长:0438---6225997,6226164,6224588,6224668,622417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郭县法院
:
胡方权,
董小红,
李中,
顾丹
临江街派出所
:
袁春雷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孙丽,
孙世雁,
郑海昌,
王成伟
宁江区育才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日 0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