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荣
法轮功学员方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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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方正荣(Fang,Zhengrong),
女 ,
68岁 ,
四川遂宁船山区法轮功学员,街道印刷厂失业工人。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方正荣幸遇法轮大法。 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方正荣因不“转化”,耳朵被打出血,打聋了。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方正荣与一名同修到成都拿真相资料回来,在成都南门火车站过安检时被发现。车站的警察将她俩扣留下来,进行非法审问。警察找借口罚了她一千元钱(没给收据),被强迫按手印。他们见问不出名堂来,就打电话给文家场派出所。被劫持到文家场派出所又遭到非法审问。警察张斌和李军企图用警犬吓唬她。星期一文家场派出所的警察又对她进行非法提审。 不久,成都市“六一零”一处的人和文家场的警察共四人再次来对她进行非法审讯。其中那个“六一零”头子田××非常凶恶,见她不说就动手打她,把她拉着向铁柱子上撞。田××拿出一些照片叫她辨认,方正荣就告诉他,这上面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文家场的警察怕承担责任,就承认了是成都“六一零”一处的人打的。恶警们怕医生对外说出实情,没过几天那个医生就被调走了。 半个月后她伤势略有好转,文家场的警察又来非法审讯她。看守所的何警察写了一张纸叫她在上面按手印,她按了手印。后来牢头给她念了一遍,才知那纸条上写的是诬蔑法轮功的话,还写着要遵守这里的道德规范之类。这时方正荣知道不该按手印,后悔极了,额头上的汗水都急出来了。 方正荣在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年零一月后又被诬定了两年劳教,于二零零三年九月底非法关进了资中楠木寺劳教所五中队(入所中队)。 在资中楠木寺劳教所,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狱警安排了四个人包夹方正荣,一个叫王艳、一个叫周莉琼、一个吴姓女人、另一个不知姓名。她们在警察的唆使下不让方正荣睡觉,不给水喝,只许吃白饭不给菜吃,甚至不让上厕所,每天罚站、罚坐至下半夜二点才让睡,五点就叫起床。由于长期没喝水,没有蔬菜吃(因方正荣不吃肉),出现严重便秘,流了很多血。半个月后,又另换六个人包夹方正荣,其中一个叫贺大芝,是简阳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卖力;一个叫赵艳,一个姓卢的(此人心稍微善一点)。陈容和丁川每天都罚她站,罚她坐。在入所队的最后一个月见她仍不“转化”,就把她关进一个黑屋子。屋子里只有一个通气的洞,屋里有一个大粪坑,上面盖着一块预制板,板上有三个洞,屋子里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地上只放了一床棕垫,一床盖的棉絮。她在黑屋里被关了十多天,后来包夹之间互相闹矛盾才把方正荣放出黑屋。 到入所队四十天后,省公安厅和司法厅及省“六一零”的一行人来劳教所做所谓大检查,狱警就把她关在另一个黑屋子里,并派了两个最邪恶的吸毒犯守着我,检查团的人每到一个地方都挨着看,见关她的房间被锁着,叫他们给打开,狱警叫她喊报告,她没喊,方正荣走上前对他们说:“你们是检察官,我给你们说点事,我是炼法轮功的,是被冤枉受迫害,要求释放我,请你回去跟他们商量,无条件释放我回家。”劳教所所长问我还有什么要说的。我说“把所有的法轮功学员放了,请你们回去向上级报告,这不是我们呆的地方,我们要回家,我们是无罪的。”检查的人走后,两个包夹吓得直抖,对她说,劳教所要评分,你还敢说这些,你在给劳教所抹黑,劳教所评不到先进。当天晚上,九点钟她们就叫方正荣睡了。 五十五天后方正荣被分到八中队。八队的唐姓恶警很邪恶,指使包夹迫害方正荣。马队长非法提审了她五次。她一直向她洪法。马队长说:你说得好,都站在你师父那边说。八中队与入所队一样邪恶,凡是没“转化”的就严管。她们把方正荣与被严管的犯人关在一起,到凌晨三点钟也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换衣,不准洗漱。方正荣身上的血和衣服粘在一起,动不得。被严管四十天后,她们又派“转化”了的老乡来做她的工作。最后狱警又找来她们本地的邪悟者肖凤英、莫全秀等十八个人一齐打她,包夹组长乔建琼和姚建华在后面出阴招,刘干事、李奇(警察)、李丹(警察)指使高秀君、彭韶霞和周丽君对她拳打脚踢,将她打倒在地上,把她撞得头破血流,腰也打伤了。她们的皮鞋鞋跟打方正荣都打掉了,方正荣对她们说:“我不要老命也要和你拼了!”彭韶霞听这样说才住了手。他们还罚方正荣做内务。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方正荣与同修一起到蓬溪河沙镇去发真相资料救人,被恶人构陷,她们四个同修被绑架到遂宁永兴看守所。 遂宁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长许军非法提审方正荣说:“我们一直在找你,找不到,现在终于找到了。”接着问资料的来源。恶警见方正荣既不说资料的来源,也不签字,就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方正荣被关在永兴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转到北固收教所关了八天。里面的恶警让交了二百六十八元生活费。另一个同修(没钱)也扣在方正荣头上,一共收了五百多元,只打了三个白条,却没写谁收了钱。三十八天后,方正荣被河沙派出所一名男恶警和遂宁法院一名女法警劫持到资中楠木寺劳教所。狱警见方正荣身体瘦弱拒收,但送方正荣去的两名警察强迫他们将方正荣留下,然后他俩就开车顺路旅游去了。 方正荣被分到七中队,中队长李奇与江队长和刘干事指使犯人杨立泰、叶明辉、邓小林和两个邪悟分子钱玉峰、韶玉霞给方正荣做“转化”工作。钱玉峰给方正荣读邪恶的书,犯人杨力泰和叶明辉在钱玉峰的指使下,叫方正荣面向墙壁,用她们脚上的凉鞋打方正荣的头。方正荣的耳朵流了很多血,满地都是,当时耳朵就听不见了(至今听力不好)。她们用鞋使劲的打方正荣时,连鞋跟都打掉了,可见打的有多么狠!这时钱玉峰又来伪善的叫她们算了,别打了,叫方正荣听她读邪书,免得挨打。方正荣仍然不听。接着就对她罚站、罚坐、不准上厕所。到了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才放方正荣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早上,当地公安绑架法轮功学员方正荣(女,65岁)、吴明书(男,63岁)、杨泽林(男,60多岁)、大英县一名男性法轮功学员,四人都被非法抄家、关押。 国安对几人连夜审问,吴明书、方正荣及伍仁科遭到公安人员刑讯逼供。随后他们被劫持到市永兴看守所。三十七天后,吴明书与伍仁科被释放回家。同时被抄家的还有残疾妇女、五十六岁的邓丽(后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离世)。据悉,警察欲用方正荣手机追查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行踪,所以一直开机等待法轮功学员主动联系。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船山区法院对无辜的方正荣、杨泽林、邓中群、张中华和陈光兰五人进行非法庭审,北京律师姜一兵在庭上为方正荣等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除方正荣和张中华未当庭宣判外,其余三人均判监外执行一年,于当日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船山区检察院一名自称姓杨的男子分别给杨泽林、邓中群、陈光兰三人打了电话,叫他们次日到检察院结案。杨泽林的家属见他一夜未归,就给检察院的人打电话询问,杨某口出狂言:把杨泽林放到检察院直接判他两年。家属追问其原因,此人吱唔不语,立即挂断电话。家属们都在担心他们亲人的人身安全,个个急得一筹莫展。特别是方正荣和杨泽林家中都有九十岁高龄的老母,现无人侍奉,方正荣的儿子三十六岁了还未成家,陈光兰女士的视力也不好,张中华的耳朵失聪,夫妻二人均被判刑,五位法轮功学员家中经济十分困难,亲人被冤判还处罚金,家属们真是雪上加霜,控告无门,有冤无处诉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在没有律师介入、也没通知任何家属的情况下,对被非法关押一年的法轮功学员方正荣(女,六十六岁)与张中华(男,六十四岁)以及判监外执行一年已期满的杨泽林(男,六十五岁)、邓中群(女,五十一岁)、陈光兰(女,六十三岁)五人,再次非法开庭,并秘密判刑。 现知方正荣被冤判七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杨泽林,两年,罚金二千元;邓中群,两年,罚金二千五百元;陈光兰,三年六个月,罚金三千五百元;张中华,三年,罚金三千元。方正荣正在上诉,待船山区法院择日开庭。 方正容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五监区。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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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府之国发生的罪恶(一)-- 记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的罪行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
李奇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
李军,
姚建华,
李丹,
乔建琼
成都女子监狱(原名川西女子监狱)
永兴看守所
文家场派出所
:
张斌
船山区法院
船山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8年9月11日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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