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凤兰
崔凤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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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崔凤兰(Cui,Fenglan),
女 ,
62岁 ,
黑龙江哈尔滨市集贤县法轮功学员,原本是黑龙江省武警哈尔滨指挥学校图书馆图书管理员,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被单位非法开除,遭劳教迫害,被警察用板凳砸面部,现在还留有疤痕。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炼功一段时间后,身心发生了奇迹般变化。一九九九年七月,有一天单位政治处干事周忠伟找她谈话,问她是否还炼法轮功?是否看了电视?让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单位从此给她思想和精神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她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同事们都用奇异的眼光看着她,她心里不知是啥滋味。 二零零零年四月,有一天她正在单位上班,刘利平(同事)叫她到训练处办公室去,这一去在单位空教室非法关押二十多天,中共人员不让回家,叫她的亲朋好友劝她放弃修炼。她深知法轮功是高德大法,法轮大法真好,她不放弃。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八日崔凤兰就被单位开除工作,开始了没有任何生活经济来源、居无定所的生活。从那以后她想去北京说理去。 二零零一年六月,崔凤兰决定去北京上访,用她亲身修炼的经历说明法轮大法好,对社会对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希望政府对法轮功有个正面了解和说法。她就和另外俩位同修步行踏上了进京的路,天亮就在高速公路步行走着,天黑就睡在公路边,鞋穿坏了,脚磨出大泡,疼痛难忍。当走到吉林省吉林市七家子派出所时,崔凤兰被七家子派出所转送到哈尔滨道里区安和派出所。 崔凤兰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迫害二十多天,因卫生条件恶劣,她的头发都生了虱子。更折磨人的是,在夏天天气特别热的情况下,警察不给水喝,法轮功学员不背监规警察就不让她们睡觉,不让上厕所。如果上厕所,就得罚站或用一种姿式罚蹲几个小时。时常整天一个姿式坐着,不让动。当时非法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特别多,监室都睡不开。 二零零一年七月,为了维持生活,崔凤兰在哈尔滨南岗区公司街邮币卡市场做点小生意,南岗区松花江派出所向所长派四、五个警察把她带到派出所,说有人举报她是炼法轮功的,说她宣讲法轮功真相了,当晚十一点多钟,把她非法送往哈市看守所关押。在哈市看守所里她绝食反迫害二十多天,他们就强迫给她灌食迫害她。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崔凤兰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遭到非人的折磨和迫害长达一年。万家劳教所非常邪恶,迫害死好几位法轮功学员。警察最常用的迫害就是先找一大帮犯人跟你谈,整天谈话,白天晚上轮着谈,恐吓你,威胁你,必须得签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东西。最后你还不签他们就开始动恶的,找犯人殴打、体罚、罚蹲等,强迫看那些诽谤法轮功的材料,都是捏造的各种谎言。有时看录像,有时听录音,然后用录音机放特别大的声音,强迫灌输谎言。看完听完后逼迫写感想。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警察让她们背监规她们不背,警察找犯人殴打她们,当时打得崔凤兰头昏眼花,头部打出好几个鸭蛋那么大的包,嘴被不干胶带封住,警察不让说话,怕别人知道打人了。王敏警察用板凳向崔凤兰头部砸来,当时她面部就流血不止,嘴左上角被砸出大口子约1.5厘米长,吃饭都往出流。现在还留有疤痕。 二零零一年万家劳教所七队严管期间。不许出去吃饭,不许背法、炼功、发正念。崔凤兰几次被拉出去毒打,刘丽梅(迫害致死)、仲晓燕也被拉出毒打。陈贤君的脚后跟抢下一块肉。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早,王敏用塑料方凳狠命地打大法弟子崔凤兰、朱纯荣的面部,崔凤兰的嘴唇被打豁,无法进食进水,朱纯荣的牙齿被打松动,张嘴困难,脸上的淤血半月后才消失。 三月初崔凤兰因发正念被干警李红叫到管教室携同“夜卫”犯人白雪莲关门将其一阵毒打,脚面出血,脸被打肿,李红还抓住几个大法弟子的头发往床的铁栏杆上撞,或将脑袋按到床上不让起来。 据不完全统计,经过集贤县公安局政委耿振东、国保大队长吴华手非法劳教和长期关押并勒索钱财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康玉芝,于立娟,刘鹏玉,崔凤兰,刘方名,李淑芬,刘印富,马洪明等。 二零零七年五月,崔凤兰在香坊区一零三公共汽车站终点附近租房住,在家里无人的情况下,香坊区新城派出所,破锁入室,把家中大法书籍四十多本、大法像、香炉、莲花灯、复印纸、打印碳粉,微波炉等私人生活用品搜走。价值大约四千多元,至今(二零一六年六月)尚未归还。 哈尔滨道里区安和派出所不给崔凤兰办身份证,崔凤兰多次去找管片民警施萌,施萌也不给办,还让她把户口迁出,侵犯人权。到现在崔凤兰也没有身份证。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公安局李树志、六一零谢殿臣、国保大队王玉彪,唆使、胁迫双城区公安警察和各派出所民警,在同一时间内,非法闯入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家,大肆绑架、抄家、录像,一夜之间全双城区城乡有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不法警察陆续绑架法轮功学员崔风兰、王淑贤、于晓清、小艳、徐丽娜等。据悉,省公安厅将崔风兰定为1号重点人物,在其家中抄走7卡车私人物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机器、展板、条幅等等私人物品;把王淑贤定为2号重点人物,在其家中抄走一卡车私人物品,现在她们都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鸭子圈拘留所。 其中崔风兰被通乡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七年来,崔凤兰流离失所,忐忑不安的生活在恐怖的环境里,使她本人、家人、亲属在思想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和伤害。丈夫被迫与她离了婚,她没有房住、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身份证,经常遭到派出所查租房户,问是否是炼法轮功,精神上遭受到巨大的压力,这些痛苦是用语言无法说明的。 关押在哈尔滨看守所的有崔风兰、于晓清等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崔凤兰在哈尔滨道外区更新街荣盛物流提货时,被香坊区公安国保警察绑架,原因是崔凤兰从外地订购了一定数量的吉祥物饰品,如葫芦、金鱼等,上面刻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字样。 当天,国保警察对崔凤兰住处非法搜查时,明抢暗盗,偷走了崔凤兰个人所有的人民币现金六万七千余元、美元现金二千三百元和一张存有九千美元的中国人民银行储蓄信用卡,其它大量物品也被抢走,搜查时公安机关没有对搜查过程进行录像、照相,也没有出具任何物品清单。 为了给崔凤兰罗织罪名,警察故意对崔凤兰搞疲劳审讯,七、八个人轮番讯问,非法审讯有时长达七个多小时。他们还运用引诱、威逼、欺骗、污辱等非法手段,把崔凤兰说过的话进行了断章取义,捏造笔录。并在崔凤兰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了她的签字,形成了所谓讯问笔录。事实上,整个审讯过程的真实情况与该笔录相差甚远。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香坊区法院秘密开庭,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崔凤兰的家人。在法庭上崔凤兰询问法官马实诺为什么不通知亲属旁听,马实诺回复“上级不允许”。 由于消息封锁,崔凤兰未能及时聘请到律师,之前家属聘请的律师为崔凤兰做了减轻罪责的有罪辩护。 崔凤兰坚持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同时她在庭上举报香坊区公安国保警察贪污、盗窃自己十三万元左右的现金及存折,要求法庭予以调查,但法院、检察院人员对此置若罔闻,欲草草结案,而国保警察因此又骚扰崔凤兰的亲友。 按照法律规定,崔凤兰反映的情况需要重新开庭质证,但主审法官面对如此恶劣的犯罪事实,却无明确答复。 法官马实诺还故意没有将公安审讯过程的视听录像当庭播放,因为公安的审讯录像记载的不是崔凤兰的犯罪证据,而是公安侦查人员如何运用不法手段、诬陷好人、制造伪证的事实。 因一审判决书未送达给崔凤兰,一审程序尙未结束,崔凤兰又另行聘请了律师,为自己维权。 十二月五日律师和崔凤兰会见,了解到她的个人财产被执法人员私吞。于是律师向香坊区法院主审法官马实诺和香坊区检察院公诉人谷丽新就此事交涉,要求重新开庭质证。 十二月六日,律师分别向香坊区检察院和香坊区法院投寄了保护崔凤兰刑事辩护权的法律意见书。马实诺和谷丽新都已签收。 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律师再次来哈,直接去法院了解情况,法官马实诺说案件已审完,要想重审,需要找检察院。 律师来到检察院说明情况后,经过一番交涉,谷丽新说她本人同意重审质证,但要向上级请示。 十二月十五日,律师再次见到法官马实诺和公诉人谷丽新。马说,不能重新开庭,理由是审判委员会已通过判决。谷也说法院已审完,不能再重新开庭。谷丽新还说崔凤兰本人当庭放弃对讯问笔录同步录像的质证,所以不能对此录像再次提出质证申请。 十二月十八日,律师补充了新证据,再次以EMS快递向谷丽新和马实诺邮寄了《依法保护被告人刑事辩护权的法律意见书》,却都被谷和马拒收。 两天后,香坊国保大队又骚扰了崔凤兰的女儿和前夫,给他们施加压力。 鉴于相关公检法人员串通一气、违法办案,崔凤兰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司法监督部门发起控告,坚决要求检、法两家依法保护自己合法诉讼的权利,并追查公安搜查人员的贪污罪、盗窃罪等刑事责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哈尔滨第二看守所,一纸判决送到了法轮功学员崔凤兰的面前,上面清晰的标着刑期——十五年。 法院的人催促崔凤兰本人签字,她则平静而果断的拒绝道:我不签字,我没有罪。这是非法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崔凤兰的辩护律师以EMS向香坊区法院法官马实诺邮寄上诉材料,但马实诺恶意渎职,拒绝签收。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下午,带着崔凤兰的期望,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律师亲赴哈尔滨,终于将材料亲手递交到马实诺手中,让马实诺无法拒绝。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法官陈剑峰,在没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下达二审裁定书,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律师去中院领取裁定书时,书记员将裁定书送达律师。当律师问起为何没接到通知时,书记员声称,法院的座机电话不能打长途。 十七年来,崔凤兰被迫流离失所,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身份证,经常遭到派出所查租房户,忐忑不安的生活在恐怖的环境里,这些痛苦是用语言无法说明的。 而崔凤兰进货的渠道浙江省义乌市厂家老板夫妇二人(不修炼的常人),四十多岁,也被哈尔滨市香坊公安抓捕,并以法轮功的名义判刑十四年(男)、十五年(女),目前(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男的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呼兰监狱一监区,女的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崔凤兰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刚一进去的时候,被迫害的很严重,一宿不让她睡觉。崔凤兰不配合邪恶,坚持反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
打骂;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拘留;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务对像;
剥夺睡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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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1)-354601.html#171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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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集贤县恶人耿振东、吴华恶行
万家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残害从来没有停止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单位电话:
国保大队:电话0451-87664846
国保队长钱露萍13796678267
王殿彬13936438610
毛林昌13845156823
袁兆祥13604885769
王建宾13624607107
检察院公诉人谷丽新:0451-82917013
法院法官马实诺:0451-87260183、87260177、87260178、87260179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
那东波,
武金英,
刘颖,
刘白冰,
李秀花,
任红,
白雪莲,
孟祥芝,
付丽娜,
王敏,
吴保云,
王中华
松花江派出所
动力区法院(香坊区法院)
:
马实诺
集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吴华 ,
耿振东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香坊区公安分局
哈尔滨中级法院
:
陈剑峰
香坊区检察院
:
谷丽新
双城市国保大队
香坊區新成派出所
通乡派出所
安和派出所
:
施萌
双城区公安局
:
李树志
七家子派出所
武警哈尔滨指挥学校
:
周忠伟,
刘利平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6日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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