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
简介:
刘红(Liu,Hong),
女 ,
三十多岁 ,
山东省青岛大法弟子,莱西市汽车站职工。 九九年十月莱西汽车站四位法轮功学员因到北京上访,没参加续签劳动合同考试,书记郝龙清(主谋),经理韩甲山,站长王荣以此为借口非法解除了她们的劳动合同。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莱西市发生了自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以来最大的一起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这天中午,莱西青岛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在自己家里学法交流的十七名大法学员。 随后这些学员的家均遭洗劫,电脑等家用电器及其它日常用品损失无数。据统计,这十八名大法学员的家人共被劫掠、敲诈现金达八万三千七百多元。抢走了学员们手里的书、MP3、手提包等物品。刘红包里有一百元钱,一部手机,都被抢去,所有学员的包、还有一台计算机都被抢走。恶警进屋后不停的拍照。一个小时后,被拉到青岛路派出所,恶警接着去刘红家抄家。当时家没有人,恶警正要撬门强行进去,正好刘红爸妈回家来看见了,门才得以没有被撬。警察进屋后把所有的抽屉、床下都细细搜了个遍。 在绑架过程中,青岛路派出所警察行为野蛮,举止粗暴,很多路人见证了警察的暴行。据目击者称,其中一名女子大声喊“法轮大法好”并向围观民众求救,被青岛路派出所的一名女警一拳打倒,而另一女子被四个恶警撕破了裤子。 当天晚上在青岛路派出所,非法审问刘红时,警察不知从哪里拿来的计算机和真相数据,说是从刘红家搜出来的。实际上他们在刘红家非法抄家时,刘红的父母在场,根本没有什么计算机之类的东西。他们制造了这些假证据作为继续迫害的借口。 刘红等大法弟子在地上坐了一晚上。八月一日中午,大法弟子陈玉芬、吴秀欣等被送到青岛大山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三日,刘红和吴建芳、戴国玉被劫持到莱西辛庄洗脑班关押。莱西公安局邪教科恶警隋国勤、李为魁整天看守着。以刘红有工作为由,诱骗说出这次交流会的组织者,说讲出来就能保住工作,大法弟子都不配合。五日上午,又把刘红和吴建芳送青岛大山看守所迫害。 邪党开两会了期间莱西恶警沈涛、李为魁数次到看守所来非法审问刘红,引诱出卖学员,说只要说出学员就能判轻点。八月三十一日中午,刘红等人被非法投入王村女子劳教所迫害,刘红被非法判一年零六个月。 三大队恶警崔洪文把刘红领上楼,让邪悟者周彩霞转化。刘红不与其交谈,就遭恶警宋红罚站。从九月二日下午开始,白天黑夜都不让坐,晚上也不让睡觉。因为刘红不穿囚服,恶警李爱文(三大队队长头衔,四十五岁左右,有一女儿。)、王永红、林月珍、崔红文就和犹大把衣服全扒下来,只让穿个文胸套上囚服。刘红拒不接受穿囚服把囚服全脱下来。恶警在一边讥笑、侮辱,还吆喝其它人来看,恶徒们又让刘红带胸牌,不带就不让上厕所。 恶警、犹大(背叛大法、为虎作伥的人)连散盘都不让刘红盘,强迫把腿搬直,刘红不听,恶警就把人拉起来不让坐。刘红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们吓得用手捂住嘴,并铐在窗棱上,拿来宽胶带把嘴粘住,直到中午吃饭才剪开胶带。使劲往下撕胶带,拽下好多头发来。 恶警又拿来两副手铐铐住刘红的手,拉到恶警的厕所里,高高的铐在防盗窗上。两只胳膊使劲往两边拉直,直到拉不动为止,脚后跟不着地,只有脚尖着地。就这样白天黑夜都铐着,手腕也磨起好几个大水泡。吃饭也不放下来,由陪着的人一口一口的往嘴里喂,大小便时,提个塑料小桶,解开一只手铐,因铐的时间长了,手已经麻木了根本不听使唤,脱裤子都脱不下来,还得别人帮忙。早晨洗漱时,陪着的人拿毛巾给刘红抹两下脸就算洗漱了。 九月天热刘红身上出了很多汗,又湿又臭,头发出油都粘在头皮上了,也不让换衣服,不让洗澡。 九月十日下午,恶警宋红、李爱文看刘红不妥协就把两只手铐死死的卡在手腕上,一会儿手指肚胀的很难受,越来越厉害,像要裂开似的,又像万根针扎一样,钻心的疼,连碰都不敢碰。恶警崔洪文只给刘红解开一只手铐,让写所谓的“三书”,把另一只手还铐在窗棱上,直到九月十二日晚上才把刘红放下来,这样一直铐了七天七夜。 这次吊铐使刘红两只手几乎残废了,像木头似的失去了知觉,左手特别沉重,使不上劲,半点知觉也没有。刚放下来的时候身上都臭了,洗澡时手也不好使。吃饭时得用两只手捧着饭碗,手连衣服扣子都扣不上。这时候,恶警竟然过来假惺惺的给往手腕上抹药水,说手指头末梢神经坏了,得自己慢慢锻炼才能恢复。 九月二十四日,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转到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又逼迫看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的电视,还逼着写感想,称作“人人过关”。月底写所谓的月小结,逼迫必须填上对大法的态度。 二零零九年八月底,刘红找到警察李霞表明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对大法的信仰,声明以前所写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从新修炼。恶警李霞说:“你什么态度我们早知道了,你的思想谁也不能从脑子里给你挖出来,你可以保留,大不了再进来。但是,你不干活是不行的。”刘红不干活,到晚上很晚了才让睡觉,第二天晚上又一宿不让睡,以此逼迫刘红干活。在这样的折磨下,刘红昏昏沉沉,特别遭罪,只得被迫接受做奴工。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一天下午,济南女子劳教所恶警王云燕把刘红叫到办公室,莱西恶警沈涛、隋国勤已在那里了,沈涛说:“你是不是有吴建芳家小底屋的钥匙?小底屋的纸是谁弄的?那天是谁让你去的?你不用怕得罪人,反正你现在已经在这儿了(指劳教所),就是说出来也不能把你怎样了。” 从二零零九年五月到十二月底刘红出狱,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的奴役活特别多,一批接一批的,晚上八点半从车间回到宿舍还要加班加点干零活,经常干到十点半或十一点,出狱的前一段时间还干到凌晨一点,早晨四点半就起床接着干,平均每天干活十六七个小时。干的活有:做飞机、汽车上用的呕吐袋,粘纸盒等。 刘红刚到劳教所十几天,单位就寄去解除劳动合同书,理由是「因违法被劳动教养」,刘红没签字。同时劳资科科长朱念顺带人到刘红的家里让她父母签字,父母也没签。刘红零九年从黑窝回来就到单位找经理赵振亮(零九年上任),赵也没说合同已经解除不能回来上班了,只是说得请示集团领导,后来又说等今年有续签合同的时候再说。以后刘红每隔半月二十天去找一次,顺便给他讲真相,赵每次都说的很好,答应一定尽力帮忙。十一月初刘红听说合同已签完,就去找赵振亮,作为总经理的赵竟然说自己不知道。 刘红到劳资科找科长朱念顺领取补偿的工资,还有两年的生活费,第一次去找,朱念顺说:按你的工作年限得补一年的,等查查应补多少,放心不会亏待你的,都是老职工了,你留下电话等办好了通知你。前几天刘红又去找朱念顺,这回朱念顺说的跟上次完全反过来了,而且态度非常蛮横。他说:集团刚下来文件像你这种情况没有补偿,因为你违法违规。刘红问他为甚么第一次不这么说。朱此时矢口否认,坚决不承认曾说过的话。这时朱念顺拿出手机气急败坏地说:你走不走,不走我要报警了,说着还真报警了。 第二天上午刘红又去找他,刘红说:合同是零八年九月份解除的,就说集团有文件,那也是今年八月份下的,与这个也没关系,按理说,既然合同已解除,工资、生活费当时就应该算清。朱说:文件早就有了,只是刚传过来。刘红又问他:那文件是甚么时间制定的。朱说:我不知道,你爱找谁问找谁问去,我没有义务给你去查。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严管;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非法关押;
剥夺睡眠;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洗脑/送洗脑班;
手铐/脚镣;
不准上厕所;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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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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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红
王村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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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洪文
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
李霞,
王云燕
莱西市公安局
:
沈涛,
隋国勤,
李为魁
大山看守所(青岛公安监管)
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浆水泉劳教所)
山东莱西汽车站
:
郝龙清,
韩甲山,
王荣,
朱念顺,
赵振亮
王村第二女子劳教所
:
宋红
山东王村劳教所
:
李爱文,
林月珍
辛庄洗脑班
莱西青岛路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3年6月12日 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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