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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勤本

简介:
李勤本
(Li,Qinben), 男 , 48岁 , 宁县大法弟子,原甘肃宁县体改委主任兼经贸委副局长。

在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李勤本12次被入室抄抢、绑架等迫害、被降职降薪。二零一五年六月李勤本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要求依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下面是李勤本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与理由:

【一、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被非法剥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一伙非法剥夺这美好信仰,强制洗脑,暴力转化,多次非法关押,使原告失去了生存和工作环境,整天处于恐怖、惊慌、焦虑与压抑之中。对原告迫害,并株连家人及多位亲友,同事,使他们也时时感到有灾难降临,没有一点安全感。

【二、原告人遭受了12次入室迫害,3次被非法关押、一次劳教及酷刑折磨。】
庆阳市和宁县公安、国安、「610」人员每次非法侵入原告住宅和单位及办公室,从不出示上岗执法证和搜查证,随便非法审讯和搜查。

第1次:宁县公安局治保科刘德贵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初来单位办公室,排查炼功人员,将原告录入公安黑名单之中,开始了长达16年之久的迫害。

第2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县公安局新宁镇派出所吴昌发、刘永涛、郭永杰3人,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非法审讯,后又乱翻查抄,抄去《转法轮》1本,法轮纪念章1枚(有扣押清单为证)。从此,全县迫害大面积开始,各级成立了「610」非法组织。原告单位也成立了3人监控小组,每天24小时监视原告的一举一动。

第3次:一九九九年八月初,刘德贵、朱华宁2人侵入单位办公室,逼原告写「三书」,登记表册,原告不写,单位为了免事,由业务人员签写交了差。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李勤本曾写信向有关部门讲明法轮功真相,却被宁县公安局恶警刘得、朱华宁绑架,非法关押二个月。当时县“六一零”主任是王永珍、公安局长是魏立道。李勤本被非法关押一月,恶党县委书记邓晓龙召集会议免去了李勤本的正科职务。后来王永珍又伙同县纪委书记梁永宏撤销了他的正科待遇,当年所谓的考核中又定为不称职,科员又降一级,现在每月少发工资五百多元。

第4次: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下午4时多,骗原告去单位开会,由市国安的雒少华、王庆华2人,协同县「610」主任王永珍,公安局长魏立道、治安科刘德贵、朱华宁、李玉等人配合,将原告单位办公室及住宅非法搜查,抄去法轮功书籍3本、笔记1本、袖珍收录机1台(价值240元)、炼功磁带4盒等物品(没给查抄清单,至今没返还)。并非法将原告绑架,先在治安科办公室非法审讯一夜,没让睡觉。三月一日九时将原告投入宁县看守所,整2个月,四月三十日放回。

期间,县「610」、公安局预谋判劳教2年,在亲友的大力营救下,公安局才放人。县委书记邓晓龙在3月下旬召集会议,免去原告一切职务。十月份,县纪检委给原告以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工资连降3级,定为科员档次,每月少发300多元,年终公务员考核又定为「不称职」。由于原告是全县闻名的优秀工作者,大好人,这一些处分,不敢向全县发文,都是偷着进行,事后瞒着人装入原告的档案袋。

第5次: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国保大队长王三泰,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传唤原告及妻子赵芳云,先非法审讯,后强迫签名,按指印。

第6次: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县「610」主任袁喜言带领4人,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非法审讯一次,强迫原告与法轮功决裂。

第7次:二零零五年三月,县「610」副主任孟兆庆一行3人,非法侵入单位办公室,非法审讯一次,强迫原告放弃修炼。

第8次:二零零八年四月七日晚8时,原告在县城街道行走,被县国保特务朱义,新宁镇派出所李耿伟、段伟等人非法绑架,在该派出所遭非法搜身及审讯,后李耿伟叫来国保队长胡宁生,又非法审讯一次,因为零口供,胡气急败坏,于晚9时,带一大邦人非法抄了原告住宅,没给清单,至今未返还所抢劫的物品。因没抄到胡宁生想要陷害原告的所谓重要证据,胡开始刑讯逼供,将原告铐在铁椅子里,手脚均被铐牢,直到次日早上7时打开,长达9个多小时,致使原告手脚青肿,失去知觉,当时不能站立。早上9时多,胡将原告投入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刚一入监室,就遭到狱警王正元(赵正元)以过监规为名,指使的犯人何应卜(陕西)、石龙会(宁县新庄乡)、张治财(宁县良平乡)等人的殴打,并逼迫做“发电”,“蝎子爬墙”等十几种体罚。李勤本不做,何应卜便飞起一脚,踢在胸部。当时李勤本便呼吸困难,几乎休克。丧尽天良的犯人还不准他呻吟致伤胸部,痛了一个多月时间。。李勤本在此被非法关押三十六天。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胡宁生上报市公安局,王新平、政委左廷臣(遭恶报已被撤职)、胡宁生,便上报判原告劳教1年6个月。五月十二日,将原告投入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直到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 日才放回(判决书及解教书证明)。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体检时,李勤本被查出几种严重病症,但其管理科仍然收下,立即送往严管队,六大队十一中队,并给当班的韩喜明说:“‘伙食’送来了”。仅从这句话里看出,恶党的所谓劳教所多么黑暗,就象是吃人的地方。

李勤本拒写揭批材料被犯人组长马平打骂。恶警韩喜明带头,王成、王耀中、段继平、金永耀、李文辉、沈丕勋等恶警积极配合,轮番非法审讯及辱骂。纵容包夹恶人在劳教所对李勤本暴力洗脑、体罚迫害,强迫他站一月多时间,还强迫他背诵所谓的制度,不背,恶人就殴打。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强迫劳役、殴打等迫害和摧残,非人的折磨使李勤本又患上了胃病,头发全变白了。辱骂并殴打原告的犯人有郭斌,马平,王永军,李兴中,杨先中,孙红涛等(均是吸毒犯)。曾被迫抽血5次,检查身体6次,还给法轮功学员建立身体档案,上附照片,可能与建立器官库有关。

金永耀(警号622119,男,40岁出头,原任六大队教导员),用脚踩大法弟子李勤本,李躲开了,没踩上,他便恶狠狠地说:“这几年政策好了,若遇上前几年,早把你打死了。”
大法弟子李勤本在挖树时,被镐头撞伤左手,血管破裂,那里的大夫只草草包扎了事。到第二天仍流血不止,又去医院,另一大夫作了仔细处理,才止了血。有天下午,韩喜明(警号6222219,男,三十六、七岁,陇西县人,现任六大队十一中队中队长)把李叫出去大骂:“老死皮,懒不出工”,他根本不拿大法弟子当人看。

回到单位,当年考核又定为不称职,工资再降一级。这年工资普调,按科员低二档调,比原告先前正科级每月少发一千多元。从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执行新标准算起,连同以前少发的,至今十几年,共损失13万多元。

第9次:二零一一年十月中旬,国保队长胡宁生、副队长王东博等人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强行非法采集原告血液,被当场拒绝未遂。

第10次: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初,国保队长胡宁生、教导员贾中红等人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强迫原告「滚大板」(按十指纹、二手掌纹),原告不按,三人强压住,一人扯手按了。

第11次: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胡宁生、王珂等一行5人,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先非法搜抄了办公室,又劫持原告到住宅,抄去计算机主机1台、MP3一个(价值180元),手机1部,数据线1根、手写笔记2本等物品,未给清单。并非法判原告行政拘留10天,未通知家属,将原告劫持到正宁县拘留所关押。4天后血压升高而放回。被拘留所勒索伙食费100元。所查抄物品,除计算机、手机要回外,其他未归还。

第12次:二零一四年十月下旬,胡宁生、贾中红带领3人,非法侵入原告单位办公室,欲搜查原告的工作证、医疗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各证号码,预谋加大监控范围。此事因单位不配合,原告及时走脱。胡宁生当即带人去原告家里敲门骚扰。次后连续7天,胡电话骚扰十多次,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负担。

【三。原告及家人遭受巨大的精神迫害,名誉受到严重侵害】
在长达16年之久的迫害中,原告在遭受严重的人身迫害、经济迫害的同时,还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摧残。因被非法剥夺了信仰,没有学法、炼功的条件,使原来因炼功好了的神经衰弱、萎缩性胃炎等旧病复发。因成了「斗争对像、阶级敌人」,备受歧视,侮辱。人格受到巨大伤害,心灵受到巨大创伤。

江泽民在迫害原告的同时,采取株连政策,使迫害延伸到家人、亲朋及单位同事。县公安局多次传唤原告的妻子,加重了她的精神压力,使其多次患病,二零零九年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

原告长子于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县国保控制在其就读的县二中,长达4小时,非法审问2小时,给其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影响了学业,后来只考了一所高职,毕业后不愿回本地,只身在外地打工谋生,生活很艰难。

原告次子在上小学1年级时,经受不住巨大的打击,独自出走一次,经多方寻找,方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后又患了神经性头痛。

原告的二哥曾多次被国保、「610」传唤,威胁,并要求其写「保证书」,配合监控原告,致使其在二零零六年患了心脏病、颈动脉梗塞、小脑萎缩等病,先后在西安、兰州、庆阳市医院治疗,花去治疗费5万多元,致其家庭生活困难。

综上所述,被告人江泽民的行为,对原告及家人造成极大的灾难,更为全国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捍卫民众的合法权益,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陷于道德崩溃、生态极度恶化、天灾人祸不断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

赵昌军在宁县任职时,指使“610”(江泽民流氓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非法机构)于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冤判法轮功学员李勤本劳教一年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胡宁生、贾中红又到李勤本单位骚扰,迫其写所谓“三书”,李不写,他们回去后,对其整理黑材料,上报到县纪检委,纪检委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开除其恶党籍(他于零五年已三退),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取消各种奖金及福利,工资连降三级。从二零零六年工资套改以来,李被降级降薪,每月少发两千多元,这几年共计直接经济损失三十多万元。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疫情刚解封,宁县政法委几个人就到李勤本的单位县工信局找,李没有去。后来,单位局长段生杰多次给李打电话要他去,李不配合就没去。六月三十日,国保大队长贾立刚带领四人,到家里骚扰。一进门就给李照相,李制止他,他就不再照,并说了一些污蔑大法的话,走了。

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自称名为巩伟、熊小强的两个警察到李的家里,说是“清零”,又要给李照相,当时李不在家,他们就给其家人照了相,记了电话走了。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宁县国保警察(电话号码:15268978209)给李勤本家人打电话,说要上门来看看,这是最近三年来的第六次骚扰。

第二天早九时多,来人就一个劲的敲门,家人没给开。下午他们又给家人打电话,要李勤本的电话号码。家人不给,他们缠了一个多小时,家人说,你们年年要骚扰,还要不要活命了。最后他们说,是不是单位的那个号码,家人说是的,他们才挂了机。

二零二二年九月中旬开始,宁县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等警察上门骚扰学员。先后骚扰了范俊草、李雪宁、李建国、李勤本等学员。去李勤本家,李勤本不在,这伙人就给其家人照相,并拿出一张空白纸,逼着其家人签字。

二零二三年六月初开始,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国保警察大面积骚扰县内法轮功学员,凡是在邪恶黑名单上的学员都被警察上门骚扰,据目前了解到,先后有范俊草,李雪宁,李淑梅,吕银霞,李建国,李勤本等多名学员被骚扰。警察闯入学员家,私自录音录像,询问家庭成员等。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国保大队警察伙同城关派出所警察,在恶党两会期间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其中:非法上门骚扰老年学员范俊草二次,李雪宁一次。非法电话骚扰李勤本二次。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绑架/劫持非法审讯剥夺睡眠非法关押非法拘留骚扰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勒索钱财毒打/殴打监视/跟踪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劳教逼迫放弃信仰洗脑/送洗脑班体罚罚站不准上厕所高强度超负荷劳动打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4620.html#2432622828
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2735.html#237620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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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40594.html#22327224055
甘肃宁县公安局早胜派出所所长贾中红被举报
甘肃省庆阳市政法委书记赵昌军的恶行
国家公务员被强行劳教 酷刑折磨
甘肃第一劳教所金永耀等恶警犯罪事实
甘肃平安台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甘肃第一劳教所仍在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图)

相关单位及个人:
骚扰人员电话: 09345957217.18298815281.18893435031.15213835176. 县公安局长 贾小建09345919501 政委 秦建宏09345919502 副政委 张科峰09345919550 13884183996 副政委 刘洪 09345919513 13884115999 副局长 赵志浩09345919508 13830493153 副局长 安小平09345919504 15293424888 局党委委员 魏丰彬15109468596 指挥中心主任 靳平09348863579 13884100822 政工监督室主任 宏晓东13909343959 业务人员 冯娟 09346622110 13830403690 值班电话09346622366 宁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 贾小建 电话09345919501 公安局政委 姜宏伟 09345919502 副局长(主管国保) 赵浩志 09345919508 国保大队长 贾立刚 公安局值班电话 09346622366 户政大厅 09346625820 县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张海涛 09346623982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鹏飞 13993483766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省第一劳教所住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br>1.甘肃省第一劳教所管理科室警察警号:<br>戴兴隆:6222073(手机:13919244885)柳永升:6222086(手机:13321227632)<br>李国元:6222224(手机:13993613288)陈  萍:6222220(手机:13893131082)<br>李武年:6222145(手机:13919273619)<br>以下为六大队法轮功专管中队责任者警号:<br>魏晋祖:6222162(手机:13893230330)黄永奎:6222160(手机:13893617807)<br>许万君:6222172(手机:13893613069)罗少华:6222153(手机:13893613036)<br>王绪兴:6222196(手机:13119429759)  边云生:6222126(手机: 0931-3810848)<br>韩喜明:6222303(手机:13893658878)李文辉:6222313(住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台441号)<br>温  和:6222346  何玉荣:6222347  胡小军:6222390  <br>2.部份办公电话:所长:(0931)6279001、002、099 纪委:(0931)6279422 <br>管理科:(0931)6279441   监察室:(0931)6279427 <br>六大队大队值班电话:6279350<br> : 赵正元王耀中李兴中杨先中罗少华沈丕勋
中央电视台邮编: 100859<br>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平安台劳教所(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br>邮编:730086 <br>电话:0931-6271102<br>以下是二零零八年编制调整后甘肃省第一劳教的迫害机构及人员(所长→管理科室→大队→中队):<br>所长:姬培荣<br>政委:陈开林<br>副所长:田利(二零零八年从甘肃省第二劳教所调入),任国民(二零零八年所内提拔)<br>管理科<br>科长:董发强<br>副科长:王东林<br>教育科<br>科长:李武年<br>程凌雅<br>六大队<br>大队长:段继平<br>教导员:郑珺<br>副大队长:金永耀<br>十一中队<br>中队长:韩喜明<br>指导员:王成<br>分队长:<br>张鹏展(二零零八年调入)<br>温和<br>李文辉<br>庞颖聪(二零零八年患直肠癌动手术)<br>王耀中(二零零八年调入)<br>胡小军(二零零八年调出)<p>六大队长:姓段 教导员:姓郑 六大队十一中队长姓闫  指导员 王成 : 王成韩喜明金永耀孙红涛马平
中央610办公室幕后黑手是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
甘肃省庆阳县610办公室 : 王永珍
宁县看守所宁县看守所<br>所长 候晓云 18209346868<br>教导员 高清武 13993413086 : 石龙会何应卜王正元
庆阳市公安局庆阳市公安局(安定东路19号,邮编745000)<br>局长办公室电话0934──8212917<br>副局长─0934─8216373,8681326,8212061,8228530,8212506<br>纪委书记──0934──8217469<br>政治部主任 0934 8220379<br>办公室 0934?8212352 8212351 8212353 8222676 8220767  8220206 8222128 8223628  8222078 8218290 8225128 8220976  8229206 8229216 8226128 8661227 8226378<br>国保支队 0934 8222236 8222356<br>
镇原县公安局电话号码 区号:0934<br>慕红伟:镇原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br>常某某:镇原县公安局国安大队指导员<br>政法委书记  慕瑶  7131138   13909349821<br>赵忠宁 镇原县公安局局长 7121633(办) 8229153(宅) 13369346669(手机)<br>潘正魁 镇原县公安局政委 7122326(办) 7121779(宅) 13369348696<br>王安邦 镇原县公安局副局长7123132(办) 7131899(宅) 13993421556<br>常廷录 镇原县公安局副局长7122953(办) 7123590(宅) 13993429108<br>张步晓 镇原县公安局副政委7122159(办) 7122536 (宅) 13150137004 : 王新平左廷臣
甘肃省庆阳市安全局 : 王庆华
庆阳市政府 : 梁永红邓晓龙
宁县公安局宁县(区号0934,邮编745200)<br>宁县公安局长:凡小刚<br>宁县公安局长局长 王致文 13830413131<br>宁县公安局政委 王三秦 13909343866<br>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段光晓 13830493152<br>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志浩 13830493153<br>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景琦 13830493156<br>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永刚 18809343099<br>宁县公安局副政委 安小平 15293424888<br>宁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洪 13884115999<br>宁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兼指挥中心主任 张科峰 13884183996<br>宁县国保大队队长 胡宁生 电话13993413098<br>宁县国保大队教导员 贾忠宏 18893445351 13119346927<br>宁县国保大队副队长 王东博 13884182517<br>宁县国保大队 屈爱宁 18719704199 13150135066<p> : 朱义李玉王珂王东博王三泰刘德贵魏立道朱华宁贾中红胡宁生
镇原县城关派出所 : 段伟
庆阳市政法委 : 赵昌军
庆阳市宁县六一零办公室 : 袁喜言孟兆庆
甘肃宁县政府
宁县城关派出所 : 李耿伟
庆阳市市委六一零办公室
宁县公安局新宁镇派出所 : 吴昌发郭永杰刘永涛
正宁县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5日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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