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1日去北京证实大法,在通辽被非法抓回,送进县看守所关押四十天。又转到拘留所里非法关押80天。2001年3月3日在家里又被绑架到拘留所里非法关押七天。二次共被勒索2140元,责任人:县610办公室 的韩凤祥、县看守所的刘子良、县拘留所的姜永泉。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大法弟子被绑架勒索的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肇源县公安局 : 韩凤祥 肇源县治安拘留所 : 刘子良, 姜永权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4日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