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兰
简介:
李秀兰(Li,Xiulan),
女 ,
74岁 ,
兰州大法弟子。兰州市河口二十一冶机修厂(四冶大修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底为祛病健身修炼法轮大法。炼功学法后,多年痼疾不翼而飞,心性提高,家庭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江泽民血债帮发动对大法的诽谤和迫害,李秀兰先后三次为讲清真相进京上访,三次都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兰州市城关区桃树坪拘留所。当地派出所和工作单位(兰州市河口二十一冶机修厂)经常派人上门骚扰,逼李秀兰写放弃信仰的保证,欲送李秀兰到洗脑班迫害,李秀兰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她被迫搬了十次家。 二零零一年元月,河口派出所无故对李秀兰骚扰、刁难,不顾她当时拉肚子,拉血、拉脓,强制在河口派出所打扫了一个星期的卫生,接着在大年三十,又将李秀兰送进兰州市桃树坪拘留所。当时,李秀兰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过了十五才被放出。回到家后,河口派出所经常到家中骚扰,无奈被迫离家,而河口派出所仍不放过老人,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开车到李秀兰的老家、李秀兰所有的亲戚处骚扰。几年来,被迫流离失所过日子。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李秀兰取真相资料时被兰州市城关分局蹲坑、跟踪的警察在大街上绑架,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八个月。九月二十七日,兰州市城关法院对李秀兰和金俊梅、岳中秀、岳丁香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讯。十二月十日,兰州市城关法院人员金济勇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李秀兰被非法判刑七年。第一看守所生活及卫生条件恶劣,李秀兰被迫害得了疥疮。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对李秀兰、岳中秀等四位兰州市大法弟子非法开庭。李秀兰的家人想方设法才打听到开庭的地点和时间,在开庭时,看到李秀兰人瘦的不成样子,脚上拖着一双不合脚的大鞋,非常忧心,不知老人的身体能不能受得了残酷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城关区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金济勇对法轮功学员李希国、金俊梅非法判刑八年,李秀兰、岳丁香判刑七年。
二零零九年元月,李秀兰被劫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六年,李秀兰身心备受摧残,体重从一百三十斤降到九十斤,身上经常被打的浑身青紫没好过。生不如死的精神摧残,地狱般的生活真是不堪回首。期间,李秀兰经常被“包夹”毒打,抓着头发往墙上撞,经常不给饭吃,不给水喝,长期不让洗漱,罚站是家常便饭,不让上厕所,常憋的尿湿裤子流在地面,又强逼她用自己的洗脸巾趴在地上三番五次的擦洗地面,还不让换洗尿湿的裤子。其他“包夹”人还以此为乐而狂笑不止,她的“包夹”人叫袁雪英、毕万利,她俩还经常往李秀兰脸上、身上大口的吐唾沫,有一次竟连吐了七十多口。其他“包夹”都趁势鼓气,手舞足蹈取乐,活像一群恶魔乱舞。袁雪英还经常摁着李秀兰的头往厕所坑里压……李秀兰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精神恍惚,多次休克。 以袁雪英、咸德英、孟海红、庞威等为首的恶人“包夹”人,把法轮功师父的名字写在纸上,放在李秀兰的脚下和凳子下,几个“包夹”强行压倒李秀兰坐踩师父的名字,李秀兰反抗不过她们,要找队长去,起身向前走了一步,她们一大帮人拽回李秀兰就是一顿暴打。思想汇报写不出来,就连续惩罚白天黑夜的不让坐,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一直持续了十五天。 被毕万丽“包夹”期间,李秀兰曾经被恶警队长王丽黎电击,“包夹”袁雪英、毕万丽、杨静等把饭菜倒在盛过尿的缸子里,叫李秀兰吃,不吃就摁倒在地强行灌食。 李秀兰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不让上厕所经常把裤子尿的湿透了,又没有条件清洗,身上常散发出难闻的尿味,又招致袁雪英的羞辱,精神处于崩溃,时常自说自笑,以致日常生活行为失措。 她遭受种种欺侮,被强制“转化”,剥夺睡觉、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不让说话、罚站、罚蹲、奴工劳役、拳打脚踢、扇耳光、往脸上吐痰、拽头发撞墙等等都是家常便饭。李秀兰的第一个包夹犯:辛丽荣(经济犯)。李秀兰经常因年迈干活慢挨打,有一次辛丽荣拳击李秀兰的胸部剧痛持续半个月,睡觉疼得翻不了身。还有一次辛丽荣踢李秀兰的腿,致膝盖肿起一个大包,多日无法行走也蹲不下来。李秀兰因没按她们的要求写思想汇报,被辛丽荣打脸,眼睛被打肿而睁不开。晚上写不完思想汇报不让睡觉,早上不让洗脸,李秀兰被逼着喝洗脸水,不让洗衣服。被子叠的不符合她们的要求就逼她抱着被子到大厅去“学习”(一遍又一遍折腾着打被子,踩被子)。平时辛丽荣吃不完的饭菜就逼着李秀兰吃。星期天休息时她躺在床上,让李秀兰把米饭弄碎帮她敷脸美容。 二零一零年,包夹犯吴金凤经常敲诈李秀兰,让李秀兰给她买东西吃。吴金凤经常偷窃李秀兰的用品食物,还诬赖是李秀兰自己弄丢的。经常找李秀兰麻烦。不让洗澡。掐李秀兰的嘴、脸、腿、胳膊,踩李秀兰的脚,把李秀兰拉到厕所里打。 二零一一年,支英担任李秀兰的包夹,支英表面和谐,背地里恶整李秀兰,李秀兰背不下“弟子规”,写思想汇报不符合她们要求时。支英就拿铁尺子打李秀兰的手。逼着李秀兰拿自己脱掉的鞋子打自己的嘴。随意取用李秀兰的东西。支英每次去小卖部买东西要李秀兰掏钱,有好吃的都要给她买上。狱警知道后,支英就毒打报复李秀兰,有一次支英罚李秀兰站几个小时,李秀兰体力不支栽倒在地上,她们还诬陷李秀兰是装的。第四个包夹李秀兰的犯人;陈丽(二十多岁)把六十多岁的李秀兰老太太当出气筒,她几乎天天打李秀兰打到她无法走路。精神恍惚。经常搧她嘴巴子、脚踹、揪头发撞墙(有一次陈丽甚至抓住李秀兰头发,将头塞到桌子的抽屉里。)、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逼吃药、冬天不让用热水、陈丽还要李秀兰给她洗衣服,李秀兰自己的衣服泡在水里不让洗。监狱里是有摄像头的,陈丽肆无忌惮的所作所为谁都看见了,狱警视若无睹、放任不管。直至被迫害者有致死之虞,狱警怕担责任,怕受牵连到自己,才出来做作秀装着主持公道。有一次狱警队长丁海燕看见陈丽对李秀兰大打出手,把陈丽叫到办公室打了两耳光。陈丽回来后气急败坏的说,她长这么大还没被别人打过脸,她被丁海燕打了两耳光,脸都打肿了;其实都是狱警队长丁海燕让包夹犯们折磨法轮功学员们的。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左右,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的警察受派出所副所长魏向孔的指使,兰州市城关国保大队近二十个便衣,守在祁丽君家楼下,在祁丽君所住单元楼梯上,先后劫持了六位去祁丽君家的法轮功学员,然后叫来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警车,将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路派出所非法提审,询问是谁通知去的祁丽君家,记录家庭人员信息,及要求在诽谤大法的文字上签字、压手印等,一直劫持到五月十四日凌晨四点,才将这六位法轮功学员范玉梅、朱小春、马老太太、李秀兰、侯爱琴、陈秀芬送回家中。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嘉峪关路派出所绑架的六位法轮功学员范玉梅、朱小春、马老太太、李秀兰、侯爱琴、陈秀芬,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加上祁丽君,共计七位老人。虽然几位老人回到了家,但还是被社区等人员继续骚扰。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判;
骚扰;
看管/蹲坑;
迫害亲属;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电刑 ;
人身侮辱 ;
摧残性灌食 ;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毒打/殴打 ;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推、掰、撅 ;
人为窒息 ;
“死揣” ;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精神酷刑;
逼迫放弃信仰;
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罚站;
罚蹲;
体罚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揪头发撞墙 ;
其它酷刑;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
威胁/恐吓;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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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的罪恶
相关单位及个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法院:金法官 0931-──2150082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河口派出所: 邹建国 0931──75235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看守所)
城关区桃树坪看守所
城关区法院
:
金济勇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金济勇
城关区检察院
兰州女子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九州开发区女子监狱)
:
陈丽 ,
吴金凤 ,
王丽玲,
支英
甘肃省女子监狱(兰州女子监狱)
:
欣立荣
城关区公安分局
桃树坪拘留所
西固区河口派出所
河口二十一冶机修厂
更新日期: 2022年5月17日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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