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东(丽东)
简介:
陈利东(丽东)(Chen,Lidong(lidong)),
女 ,
55岁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梅州兴宁市合水镇人,后居住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镇。陈利东(又名阿香)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明白了如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处处与人为善、乐于助人。修炼后,她原本患有的病毒性肝炎等多种疾病痊愈,身心焕然一新,工作中也认真负责。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迫害后,陈利东坚持修炼,多次遭受非法抓捕与关押,最终被诬判十三年重刑。 一九九九年底,法轮功学员陈利东赴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五棵松地铁口被便衣抓捕,关押在广东省驻京办两天后,被兴宁市公安局押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押送机票费用三千多元被兴宁市合水镇政府强行从其父母工资中扣除。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陈利东在广州银定塘出租屋被兴华街派出所便衣绑架。因意识到自己被非法关押,她设法脱身,但不到一个月,又在广州天河城附近朋友出租屋被便衣抓捕,先被关押在天河看守所,一周后转至小北路第三看守所。在那里,她遭受刑讯逼供,被连续剥夺睡眠一个多星期,并被强迫劳动三个月以上。随后又被转押至广州槎头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多。其间,她绝食抗议迫害,双手双脚被戴上手铐脚镣。 二零零二年,广州中级法院对她非法判刑十三年。她坚持上诉,亲笔写下“法轮大法无罪、我无罪”的上诉书,但二审仍维持原判。她在看守所被关押两年多,家属始终不得探视。 二零零三年五月底,她被投入广东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同年六月被转至二监区,监狱开始强制“转化”。从二零零三年六月底到二零零五年初,她被单独关押在小房间,专管警察与三名犯人轮班看守,强迫她观看污蔑法轮功的材料。她拒绝配合并绝食抗议。监狱长张志萍、“610”主任刘某、“610”科警察、二监区区长严建英、警察赖娟等人不断施压,连续十多天不让她离开小房间,二十四小时不准睡觉。包夹犯人对她恐吓、殴打,长期剥夺睡眠。 恶警还采用剥夺睡眠、体罚、辱骂、强迫超强度奴役劳动等手段轮番折磨。她每天被“包夹”,不仅要完成繁重劳动,还被监狱恶警魏晓磊强迫负责清洁整层十二个监舍的卫生。监狱甚至以她拒绝“转化”为由,株连整层犯人,不准午睡。所谓“心理咨询室”被布置成灵堂般的环境,玻璃窗被涂黑,用于长期折磨她。恶警谢小如还跑到她老家,诱骗、施压其家人逼她放弃修炼。 在监狱的十一年里,无论何时何地,她都被两至三名犯人全天候监视,不准与任何在押人员接触或交谈。监狱对她的迫害,她的家人完全不知情。二零一一年二月底,陈利东出狱。 二零二五年四月下旬,陈利东与丈夫陈真再次遭非法抄家、绑架,被关押四天。据称因她被检查出肺癌,警方以“取保候审”将她放回。长期的迫害、高压与精神折磨最终摧毁了她的身体。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左右,陈利东含冤离世。
迫害类型:
剥夺睡眠 ;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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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大法弟子
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省女子监狱恶人榜:副监狱长:张志萍 罗晖
监狱610办公室主任:刘国诊 副主任:郑珠娥
四监区区长:尹利红
四监区610干事:黄云英
管教:于云霞 肖利娜 林婧芳 刘映妮 李小靖 谭竹蓉 张新慧 闵×× 谭×× 廖君
王新 王鑫鑫 古国珍 朱云洁 杨洁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河区看守所
广东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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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晓磊
白云区槎头看守所
广州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2月2日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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