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铿
简介:
庄铿(Zhuang,Keng),
男 ,
27岁 ,
广州大法弟子。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大法弟子庄铿、陈拓宇(贵州)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在四川大法弟子家中交流时被抓,被关在四川广汉拘留所已有八个多月,被当作典型而内定要进行的审判却因证据不足而一拖再拖。 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上午8:30,广汉市人民法院对庄铿、陈拓宇、余玉芳三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审判。案由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庭公诉人提供的所谓证据是几个警察把有关三人在学员家中谈修炼体会的来龙去脉的口头问讯记录(有些还不符合事实)作为判决的依据。而辩护人提供的人证则用车拉到派出所,以免辩护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三位功友对事实定性不符(他们三人都是99年10月21日在学员家中被捕的)的辩护法庭也根本不接受。法律已经完全丧失了尊严。最后他们判庄铿四年,陈拓宇三年六个月,余玉芳三年。 另外,所谓的公开审判也是骗局,整个法庭只有十多人旁听,法庭外有一、二百法轮功学员,却没人能进去。 二零零一年三月,庄铿在德阳监狱六监区强制洗脑期间,先是被体罚,后又多次挨警棍和犯人群殴。特别是犯人积委会正、副主任侯章发、谢长冬在干警示意下带头组织犯人对庄铿毒打,致使其腰部、内脏被踢伤,胸部被肘、膝关节猛击而深度疼痛、红肿和内伤,数月才消退。 强制洗脑期间,监狱教育科副科长曾国富恶语威胁说:“到时候一颗花生米(子弹)就可以解决你的问题。”而侯、谢二犯事后被记功、减刑,其中侯还被评为“省劳动积极分子”,在年终表扬大会上,他竟赤裸裸地公开炫耀他是如何折磨法轮功学员的。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四川法制报》社和德阳监狱长互相勾结,把被冤判关押在德阳监狱的陈拓宇、庄铿、罗名莆、余志、孙纯凡等六名法轮功学员,由狱警从工地叫到监狱会议室,说是有记者要采访。他们到后,既没问他们什么,也什么话都没让他们说,立足未稳,马上就有人给他们“啪啪”照相(即后来登在报上的)、摄像(后在电视台上播过)。摄像、拍照完后,马上莫名其妙就让他们离开去工地了。当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这是采访吗? 九天后的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四川法制报》刊登一篇内容为“被转化法轮功学员揭批法轮功”的专题报道,报上刊出了六名学员的照片、编造的所谓“悔过书”, “揭批书”,还登载了监狱长马爱军“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经验总结报告”;四川省电视台同样以所谓“法轮功学员现场“揭批会”的电视节目在全省大肆播放。
迫害类型: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毒打/殴打 ;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体罚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威胁/恐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共政法委、六一零在四川省制造的滔天罪恶(5)
在天府之国发生的罪恶(七)-- 曝光四川德阳监狱的罪行
德阳监狱勾结四川法制报伪造“揭批书” 和“现场会”
为坚持修炼遭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案例简介
庄铿、陈拓宇、余玉芳在四川省广汉市法院受审记实
法轮功学员庄铿、陈拓宇、余玉芳分别被判刑三年至四年
2000年7月6日大陆综合消息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广汉市法院
德阳监狱(德阳市九五厂)
:
侯章发,
谢长冬
广汉拘留所
四川省电视台
四川法制报
更新日期: 2012年6月21日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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