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卿
沈阳大法弟子杨淑卿、李方芳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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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杨淑卿(Yang,Shuqing),
女 ,
68岁 ,
沈阳法轮功学员。一生从事英语教育工作,先后在沈阳市第五中学、一零五中学、三十八中学教书,她教学耐心细致,深受学生喜爱,被评为“优秀教师”。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六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半,和平分局十四纬路派出所恶警到杨淑卿家,把杨淑卿老俩口和女儿李方芳强行劫持到十四纬路派出所。恶警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笔记本计算机、打印机、手机、高级金笔等私人财物。后来杨淑卿的老伴被放回,杨淑卿和女儿李方芳至今四个多月了,仍被非法关押在位于造化地区的沈阳市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伪法院开庭构陷高级教师母女杨淑卿、李方芳,北京律师韩志广、王雅军,沈阳律师孙文冰与家属李扬组成的辩护团为杨淑卿、李方芳做无罪辩护。 开庭前法院外聚集了约三十到五十人,包括公检法人员、联防人员、街道办事处的人员;法庭内参与庭审的有主审法官姚宏、陪审法官李媛、法警、公诉人,有五名旁听人员,但都不是被告的亲友。庭审从上午八时五十分开始,持续到十二时五十分左右,法官以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另订日期进行宣判结束庭审。 沈阳市和平区伪法院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非法开庭宣判杨淑卿、李方芳案,枉判杨淑卿、李方芳有期徒刑三年。 母女均表示要上诉,依法维护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家属表示会不畏强权恐惧、不惜一切代价继续为家人的清白和人间的正义依法抗争到底。 杨淑卿和女儿李方芳二零零八年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母女俩结束冤狱。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因营救同修朱兰英,女儿李方芳在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遭绑架、构陷。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李方芳被和平区法院诬判七年半,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一小队,期间遭受严重酷刑迫害。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李方芳结束七年半冤狱回家。 杨淑卿在女儿李方芳七年半冤狱期间悲痛离世,母女俩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讯;
非法审判;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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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78号
邮编:110005
刑庭主审法官姚宏,女,四十多岁,电话024-83219957
审判员:李媛
书记员:郑萍
人民陪审员:董秀坤
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
地址:和平区民主路109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526637
和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指挥中心:024-23507440
值班室:024-23863537
秘书科:024-23507448
政治处:024-23507441
法制科:024-23507554
政保科:024-23864045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和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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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宏,
李媛
十四纬路公安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17日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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