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鲜
简介:
李鲜(Li,Xian),
女 ,
35岁 ,
汉族,出生于云南凤庆县,云南临沧市法轮功学员。临沧市师范学校教师。弟弟李兴,生于一九七七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从事教师职业。弟弟李振,生于一九七六年,毕业于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云南省十四冶金公司职工。哥哥李全,男,生于一九七零年,毕业于华南热带植物学院,曾任凤庆县营盘镇副镇长,被撤职。一九九六年,李全一家先后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七月,李全、李振、李兴兄弟三人进京上访,被北京公安警察绑架,截回云南,被非法劳教:李振三年,李全两年半,李兴一年半。李全弟兄仨被劳教后,父母在恶警的非法抄家和不断骚扰中,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父亲在思念三个儿子的痛苦中,于二零零三年含冤离开人世,年仅五十四岁。 二零零五年,全国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非法抓捕。一月,临沧市国家安全局恶警曹陈斌,直接领导、市“六一零”、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与凤庆县“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行动,非法抓捕了六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非法判三至七年。参与抓捕的主要恶人:曹陈斌(临沧市国保大队)、赵勇(原六一零办主任,男,四十多岁,二零一零年患脑瘤遭恶报身亡)、孔祥(临沧市公安局恶警)。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被临沧“六一零”伙同公安局绑架、抄家,关押在临翔区看守所。二月四日被非法逮捕,之后,临翔区检察院检察员李鸿芬作为公诉人对李鲜、杜彦强(杜映祥)、杜映芳、朱兵、杨凤珍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临翔区法院非法秘密开庭,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六日临翔区法院非法对李鲜判刑七年。审判长陈伟华,审判员李世俊、度金湘,书记员吕丹。 李鲜被非法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六监区,并被开除工作。期间,李鲜被强迫干苦役。李鲜被绑架后丈夫因被警察抄家、恐吓,从此患上恐惧症,家中年幼的儿子无人照看。 二零一零年回到家中后,一直被警察骚扰、恐吓,全家人一直生活在胆战心惊之中。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三、十四日,临沧市政法委、六一零、国安局、公安局以及凤庆县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警察同时出动,绑架了李全、小三、赵秀娥、张顺英、纪汉良等五名法轮功学员,骚扰了李鲜、朱兵等法轮功学员。此次迫害由杨洪波指示、主导。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中午,临沧市公安局三警察到其家中 非法抄家,在没有抄到任何物品情况下,三恶警威胁其丈夫转告李鲜:叫其主动交出大法书籍,只要主动交出来,就没有什么事。致使李鲜的丈夫因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而向李鲜提出离婚。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骚扰;
抄家;
威胁/恐吓;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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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孔祥(临沧市公安局恶警)电话:13908837998。
责任单位及恶人: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临沧市“610办公室”
:
赵勇
临沧市政法委
临沧市公安局
:
孔祥
临沧市市委
:
杨洪波
临沧市国家安全局
:
曹陈斌
临翔区检察院
:
李鸿芬
临翔区法院
:
陈伟华,
李世俊,
度金湘,
吕丹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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