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兰
简介:
李春兰(Li,Chunla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潍坊市高密市阚东村法轮功学员。高密市政府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一直不遗余力的迫害法轮功。“奥运火炬”于七月二十日在山东省境内开始传递。高密邪党政府为所谓的确保奥运火炬顺利传递与奥运会的顺利召开,高密市政府、高密市公安局、高密市国保大队及所有各乡镇派出所联合统一部署行动,于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开始,大肆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奥运火炬在山东传递与奥运期间,大法弟子李春兰被阚家派出所所长李丹胜带恶警李××、程××、阚家镇武装部长陈彦宝、阚东大队书记张金明多次到家中非法骚扰。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因给小学生讲真相,李春兰被不明真相的小学生构陷,李春兰正在上班时,高密市警察去抓她,但没找到李春兰。李春兰被骚扰的无法安心上班,无法正常生活。 三月十五日,高密市政策调研室来李春兰所在大队调查她的个人信息。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在李春兰上班的地方绑架了她,非法关押在阚家镇派出所一个晚上,六月一日把李春兰送到潍坊市看守所继续关押8天。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李春兰被劫持到高密市拘留所非法关押继续迫害,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被放出来。高密市610姓李的和3个不知姓名的共4个人,逼迫李春兰放弃修炼,李春兰回答说:自己没做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事,自己做事对得起天地良心,堂堂正正做一个好人,问心无愧。这时李春兰的儿子来接妈妈,610的人只好灰溜溜的把李春兰放了。期间,阚家镇派出所警察勒索李春兰家人900元钱。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姜庄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到法轮功学员李春兰家中,强行搜查,抢走家用电脑一台,大法书籍数本,连贴在墙上的大法年画都解下拿走,法轮功学员李春兰也被劫持到姜庄派出所,现在被关押到何处不得而知,详情待查。 最近,周召秀、夏秀香、李春兰、严素华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强制认罪,而后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她们被告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在高密法院少年厅开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高密市法院对周召秀、夏秀香、李春兰、严素华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其中李春兰被罚金一万五千元,其他三人各被罚金八千元,当天只处罚金没有宣判,要求十日后本人到法院听候结果。高密市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姚敏敏。 山东省高密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周召秀、李春兰、夏秀香、严素华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再次遭非法审判、判刑。周召秀被非法判十个月,当天送走;李春兰被非法判两年缓刑两年;夏秀香和严素华被非法判一年缓刑两年。
迫害类型:
骚扰;
私闯民宅;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勒索钱财;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高密市周召秀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
山东省高密市法院非法审判4名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高密市周召秀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45608.html#22629231819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1846.html#18729231821
山东省潍坊高密市阚家镇李春兰被警察骚扰
高密市恶警借口奥运绑架法轮功学员案例
相关单位及个人:
高密市检察院 检察长 纪兵 18506363209
审判员:单宝君 办公室电话:0536-2671213 手机:13780808289
公诉人:潘洪辉 18506362607 高密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
姚敏敏 0536—2322582 3012666 高密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高密市法院 电话 0536-2678023
执行庭 电话 0536-2678000
高密国保大队:徐立宝 (大队长)18563632663
刘 鹏 (中队长)18753602567
阚家镇武装部:0536——2817606
阚家党委:0536——2822010
张金明:0536——2822190
阚家派出所所长李丹胜: 13953655210、宅0536-2316166
阚家派出所副所长张俊杰: 13864673105
阚家派出所教导员柳胜群: 13963669868、宅0536-2890777
阚家派出所: 0536-2822057
责任单位及恶人:
潍坊市看守所
高密市公安局
高密市政府
高密市610办公室
阚家派出所
:
李丹胜
阚家党委
:
张金明
高密市法院
高密市阚家镇
:
陈彦宝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8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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