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珍
简介:
王秀珍(Wang,Xiuzhen),
女 ,
51岁 ,
黑龙江省大法弟子。1999年8月,8510农管公安局恶警以王秀珍曾经营法轮功书籍,对她非法抄家,将她绑架到8510拘留所,非法关押了20多天,勒索1000元钱了事。 2000年11月,王秀珍看大法书时,被人恶意告发,遭8510公安分局恶警荆立宏、王励勤、丛佩富、卢伟斌等人绑架迫害,将她非法关押在密山市连珠山镇看守所3个多月,勒索8000元钱。当时王秀珍的孩子正考大学,此事对家人造成了巨大压力和痛苦。 2008年6月3日,鸡西市国保大队赵太山、姜云鹏与当地610的芦伟斌及巡警非法闯入王秀珍家中进行抄家,掠走电脑、打印机、收音机一台、刻碟机等物品若干,并再次绑架了王秀珍,至今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第一看守所,家里托人找关系,才让见了两次面,见面时周围许多警察看管监视着家人的谈话。 2008年11月19日上午9点40分,黑龙江省鸡东县伪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智、王秀珍冤案非法开庭,进行所谓的审理,辩护律师有理有据,依法据实的论述无可辩驳,并指出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庭内庭外各有王智、王秀珍的一百多家人和朋友正念声援。 由于做贼心虚的恐惧心理,邪党人员把法院内外搞气氛格外紧张。尚未开庭,已见鸡东县公安局着便装的警察屋里屋外的乱窜,对讲机、录像、照像设施一应俱全;十点多钟,公安的警车十多辆靠近法院检察院的两侧虚张声势,来回遛街的防暴部队警察竟是派出所警察冒充,鸡东县政法委副书记(原鸡东县610主任)陈万波参与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起诉;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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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8510农管局公安分局电话(区号0467): 局长刘某 13804893637 副局长孙某 5062011 金培德 5606674 13946871639 刘子春 5608055 13836581918 其他相关电话 局长0467-5606228 巡警队0467-5606110 派出所0467-5609910 所长 周国华 红棋矿派出所0467-5607267 红棋矿派出所值班室0467-5607110 干警 卢伟斌0467-5606685 葛建军0467-5608397 彭广秋0467-5606608
责任单位及恶人:
八五一零农场公安局
:
荆立宏,
卢伟斌,
丛佩富,
王励勤
鸡西市国保大队
:
赵太山,
姜云鹏
鸡东县政法委
:
陈万波
鸡东县法院
鸡东县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29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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