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兰芳
简介:
吴兰芳(Wu,Lanfang),
女 ,
50岁 ,
甘肃省武威市下双乡沙河村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六一零恶人陈丰刚伙同公、检、法、司,和党政一把手张旭升(后因贪腐被双规,现调甘肃省工商局任职)同谋送法轮功学员劳教。侯菊花和几位女法轮功学员张翠兰、苏玉萍、顾玉珍、何秀英、吴兰芳、董金兰(已被迫害致死)、杜桂芳、张金秀被送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被非法关押在甘肃省安宁区劳教二所女子大队期间,第一个站出来喊了“法轮大法好”的口号,就被关了禁闭。 在劳教所政委田里每次组织诽谤大法的会中,因法轮功学员制止其诽谤大法,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田里亲自吊铐多名法轮功学员,并关他们的禁闭,从七天七夜到二十八天二十八夜不等。每次吊铐都是先双脚踩在小板凳上,两胳膊反背铐于铁床架子上,再将小凳拿开,使整个身体被悬空,数小时后人的整个身体都麻木了,然后王永红带领段玲用橡胶棒殴打每位法轮功学员。受过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庆阳法轮功学员范俊草、天水法轮功学员刘文瑜、天水法轮功学员杨桂芹、陇西法轮功学员陈淑凤、武威法轮功学员吴兰芳、董金兰、金昌法轮功学员曹桂兰等。 二零零一年大约十月份,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因疼痛喊叫,王永红、段玲、马英便指使吸毒犯人刘春梅、周三(外号)、妖妖(外号)、此三人均是兰州市人,还有范荣华(庆阳人)等,往法轮功学员嘴里硬塞穿脏的臭袜子,经常被塞嘴的是庆阳法轮功学员范俊草和威法轮功学员吴兰芳(六十多岁)。 每次受刑的法轮功学员被铐两天左右,然后王永红指使吸毒犯人将法轮功学员带至其办公室,再用胶皮棒殴打一通。上厕所,时常看见她们臀部青紫一大片,走路总是一瘸一拐的。被殴打的学员主要有刘文瑜、范俊草、吴兰芳(金昌人)、顾玉珍(武威人)、曹桂芳、张爱萍、杨桂芹等。 二零零一年九月九日因大家集体炼功,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铐于铁床架子上,连六十二岁以上的顾玉珍、吴兰芳、徐淑贞(陇西人)都未幸免,最短的五天五夜,最长的将近一月。管教、恶警还指使吸毒人员偷着往吴兰芳碗里放不明药物,还用电视造假逼迫大法弟子们写所谓思想汇报。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 武威市政法委指使凉州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610办公室、刑警队等机构,对武威市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大搜捕,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一位学员的亲戚被非法拘留,抢走电脑七台及所有设备和耗材,损失多达十多万 。吴兰芳被武威市凉州区“610”和国保大队绑架。(详情待查) 被害人:贺存梅、曹生俊、吴兰芳、白群英、赵宗成、徐进彪、雷鹏和、张文娟、邰梅花、吴加苗,张文沿(十五天后已放)。 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除张文娟一人因身体不适,被放出,其余九人,仍被非法关押在凉州区看守所,已接近十个月了。 在此期间,五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朋友,聘请了北京的辩护律师。因中共当局惧怕正义律师的辩护,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宣判时,怕没有法律依据被律师驳倒,武威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国保大队等纠集检察院、法院、村委会的不明真相人员,利用村委会的头目,打电话把被关押学员的家属叫到了看守所,对家属们单个进行密谈,以司法权控判刑恐吓诱骗家属辞退辩护律师;截至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已经有两个正义律师被当局威逼利诱退掉。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非法开庭,刑事判决书凉州区(2014)武凉刑初字第593号,分别判: 吴兰芳;女。农民。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长时间吊拷;
关禁闭;
吊背铐;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私闯民宅;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审讯;
谎诈;
威胁/恐吓;
非法拘留;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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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审判长;宋光忠, 审判员;王福海。闫会德 书记员;张新明(2015年6月19日) 甘肃省武威市中级法院刑事判决书:审判长;赵雪梅; 审判员;蔡立斌, 代理审判员;田杰 书记员; 张光辉(2015,9,14)
责任单位及恶人:
甘肃武威县公安系统
:
陈丰刚
甘肃省第二劳教所
:
段玲,
马英,
王永红,
田里
凉州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武威市公安局
凉州区看守所
武威市国家安全局
武威市凉州区法院
武威市凉州区检察院
武威市610办公室
凉州区公安局
武威市政法委
甘肃省工商局
:
张旭升
更新日期: 2016年2月15日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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