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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艳

简介:
何艳
(He,Yan), 女 , 年龄未知 , 与父母何益兴、张月芹及丈夫孙锋利都是唐山市大法弟子。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许来生,自一九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弟子以来,一直积极参与。大法弟子曾多次通过各种方式向其讲真相,但此人仍无丝毫悔改,一意孤行,迫害大法弟子,被邪恶利用的非常顺手,近十年来,国保大队长几易其人,但许来生一直未被调离。

唐山市大法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是零八年七月十日奥运前夕当局蓄谋的一次抓捕行动中被捕的。当日,唐山路北区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架消防车的云梯升到六楼、破窗入室绑架了家中的两位老人,并非法抄家抢劫。恶警绑架何益兴的小女儿何艳和女婿孙锋利后,还抢走家中六十万元现金,并开走两辆汽车。之后大女儿何丹要求归还六十万元现金,询问家人情况,反被警察拘留十五天。

更为荒唐的是,法庭之上法官张雪峰竟然以一张“证据销毁清单”作为判案的事实依据,枉法强判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七年和五年。按照相关法律,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是路北公安销毁证据或伪造证据的犯罪铁证。

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家属分别为亲人聘请了正义律师,因一审存在诸多违法事实,法官涉嫌枉法裁判。

何艳现在被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出现心脏病症状,靠起搏器维持,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绝。何益兴、张月芹及女婿孙锋利,已被唐山法院诬判:何益兴七年,张月芹五年,孙锋利三年。上诉到唐山中院,日前,唐山中院通知家属维持原判。

更为荒唐的是,法官张雪峰判案的事实依据竟然是一张“证据销毁清单”!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恰恰是路北公安分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铁证。

家属上诉到唐山中级法院,唐山市中级法院不敢开庭审理,暗箱操作,维持原判。目前,何益兴和孙峰利被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何家小女儿何艳仍被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

何艳原本身心健康的青年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得了心脏病并出现吐血、便血现象,已危及生命。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违法接收,且恶警陆海存对其施以毒打,致使何艳两个月后仍觉胸闷,胳膊抬不起来,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未果。恶警陆海存、杨海凤等还态度蛮横的阻挠家属会见,并且不许代理律师会见何艳。现任的中队长叫闫红丽。
该厂

2008年7月份,该厂大法弟子孙锋利妻子何艳的姐姐到厂里向该厂保卫科高德友介绍大法弟子的善良,高德友就打电话给路北拘留所,把何艳的姐姐拘留了15天。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家非法拘留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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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高德友手机号码:13103250348
该厂新调任的邪党书记马晓春(女,约40岁)也对大法弟子十分敌视。

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第一劳教所)邮编 063021<br>通讯地址:唐山市新生耐火材料厂(唐山开平27号砖厂)<br>电话:0315─3363939、0315-3363751、0315-3363752<p>唐山开平女子劳教所<br>电话:0315-3363939、0315-3363751、0315-3363752、0315-3375878<br>管理处 陆处长 电话 0315-3367086 <br>政务处 电话:0315-3362474<br>开平劳教所女子大队三中队 电话:0315-3360973<p>唐山开平劳教所六大队恶警名单:王彦华、李晓光、田燕、岩红立、陆海存、夏娟、张宁、贾凤梅、王威萍、刘秀娟、王燕、阮大伟 : 陆海存杨海风
路北区公安分局(路北分局)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br>电话号码:总机0315.2824452─8011或8051<br>地址:唐山市路北区乔屯道29号<br> : 许来生
唐钢动力厂 : 高德友
路北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11月7日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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