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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丽

简介:
张晓丽
(Zhang,Xiaoli), 女 , 37岁 , 辽宁省沈阳苏家屯大法弟子,原大连辽宁师范大学体育系学生,曾在大连教养院和龙山教养院遭到迫害。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在学校读书的张晓丽经常被学校和“610”警察骚扰,在学校期间两次被迫害,一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来后学校逼张晓丽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张晓丽拒绝写,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继续就读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校要求张晓丽妈妈来学校陪读,以保证毕业,张晓丽妈妈为了孩子,只好放下家中的事情,从沈阳到大连陪读,谁知在张晓丽就差三个月毕业时,张晓丽在学校再一次被警察绑架,关进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年轻的张晓丽在马三家教养院受尽摧残和酷刑,身体被捆成球叫犯人压在上面,长期被关在铁笼子里,蹲不下,站不起来,半年没有洗澡,四个月没洗头,导致大量脱发,至今头皮有一块一直秃着。

历尽苦难的张晓丽三年后回来,发现自己已经被学校退学了,没有毕业证,没有户口了。为了生活,张晓丽在大连和沈阳苏家屯办理户口和身份证,谁知各处一听说是法轮功也不给办理,张晓丽至今没有身份证,找工作都很困难。

张晓丽只好回家乡妈妈身边生活,这样的生活没有维持多长时间,警察去张晓丽妈妈家企图再一次绑架张晓丽,张晓丽为了躲避绑架,年轻的姑娘半夜里穿着单薄的衣服只身一人冒着严寒连翻几座山,走到自己都不认识的农村,浑身都冻僵了,当地农民帮助她躲在一辆进城的马车里离开了家乡,开始长期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因为曾经在大连求学,对大连比较熟悉,张晓丽来到大连,在朋友的帮助下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位长期被跟踪的法轮功学员到张晓丽租住的房子里住了几天,当这位学员被绑架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晚大连国保焦健带着辛寨子派出所的恶警闯进张晓丽的家里,绑架了张晓丽,并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恶警拽着张晓丽的头发从家里拖到警车里,家里两万多元现金及私人物品被抢。张晓丽妈妈脑血栓住院还没有好转,听说女儿被绑架,匆匆从沈阳赶到大连,拖着脑血栓后遗症没有痊愈的身体,走路都很困难的情况下,人生地不熟的在大连忙于营救女儿,说女儿这些年太苦了,最好的青春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至今都没有结婚,我是她的母亲,我一定要帮她。

大连教养院邪恶的干警和狱医就对大法学员野蛮灌食,用很粗的胃管从鼻腔插入胃里,一天灌食两次,张晓丽绝食期间,邪恶为了折磨她,管子插进后长期不给拔出。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因为仍坚信法轮大法,大法弟子孙燕、杨春华和张晓丽一起被教养院恶警从大连教养院秘密转至沈阳龙山教养院继续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晓丽进行非法庭审。当庭法官拒绝给张晓丽除去戒具,并说没有这样的法律,两位辩护律师遂质疑该法官是否具备审案的能力和素质,申请法官回避。最后法官脱下法官服,离开法庭不知所终。

当日九点三十分,警车将张晓丽带到法庭。张晓丽微笑着和家人打招呼。张晓丽的两名辩护律师进入法庭前,被法警拦住要求进行安检。律师说:“根据最高法院规定,对律师和公诉人不能安检。”法警蛮横地说:“不管法律怎么规定,我只服从本法院规定。不安检就不能进法庭,不管是不是律师。”僵持到十点二十分,一位自称是刑庭庭长的人在看过律师给他出示的最高院规定后,进法庭和法官商量。十点四十五分,书记员亲自出来请律师进入法庭,不需要安检,庭审开始。法官是李增兰,陪审员是杨桂兰、陈峰。

宣布开庭后,法官与公诉人就开始违背法律程序,不给律师申诉机会,并且公诉人不顾律师的抗议,直接念起诉书,一直念完。律师要求法院去掉张晓丽的戒具,法官李增兰说:“按照规定无须去除。”律师问什么规定,李增兰说:“内部规定,不告诉你。”律师说:“现在申请你回避。”李增兰说:“律师有权利申请回避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两位律师很吃惊,因为作为法官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就是在自取其辱,律师马上找到《刑诉法》第三十一条宣读法律条文。律师对法官说:“从开庭到现在,你的行为说明作为法官你已经不具备审理本案的能力和素质,所以申请你回避。”法官李增兰满脸通红,宣布休庭,脱下法官的衣服,离开法庭不知去哪里了。等了很长时间,法官李增兰一直没有回法庭。

十一点二十分,书记员突然宣布休庭,改日择期审理本案,告诉大家可以走了。这时一名旁听家属站起来说:“你一个书记员,没有权利宣布休庭,必须是法官宣布休庭才有效。”书记员说:“因为法官已经没有资格了,律师让她回避,所以她不来了。”所有人听到这句话都哭笑不得,这次非法庭审在近乎于闹剧中草草收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大连法轮功学员张晓丽被非法庭审。这次,张晓丽的辩护律师又当庭指出,公诉人赵辉替换原公诉人一事没有通知辩护律师,是违法行为,而且起诉书提到的四个证人没有出庭、出具的证据没有法律依据等,都是违反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公诉人赵辉是甘井子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在法庭上多次打断律师的无罪辩护,态度蛮横。庭审于中午休息,下午继续开庭。

因为上次开庭,法官被律师依照法律要求回避而离开法庭,这次开庭法官换成卢明利,公诉人也变成赵辉。但是起诉书上的公诉人并不是赵辉,赵辉没有出庭资格。律师当庭质疑赵辉的身份及资格,而赵辉辩称自己是公诉科科长有此特权。

在整个庭审当中,赵辉蔑视法律,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使法庭多次处于混乱状态。律师依照法律有理有据的辩护常常让赵辉张口结舌,最后在庭审还没结束的情况下,赵辉气急败坏的直接要求法官判张晓丽七年刑期。张晓丽的律师表示,在全国参加过很多庭审,很少见到这样邪恶的公诉人,简直就是一个法盲。

律师在辩护中指出,起诉书中所叙述的事实含糊不清,逻辑混乱,主观臆断。起诉书中有一句话:光盘内容污蔑中国共产党,煽动推翻党领导。在现有的法律里面没有这条规定,而公诉人把这条写进起诉书中,这是不是政治指控?这是法律的审判还是政治的审判?如果连探究真相的愿望都没有,那就是陷害良善。

另一位律师指出:“对于张晓丽一案这是假案、冤案,这不是一个办错了案件,因为错案和假案有区别。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这就是人为的政治迫害,排除异己,制造出的这一假案,因为任何犯罪,一个犯罪行为必须对社会、对他人具有危害性的,才会以刑法的手段来进行禁止。起诉书说这些光盘‘污蔑中国共产党,煽动推翻党领导’,这里面提到的都是维护某一党派的统治,这不是国家的法律。

我们希望法官作出的判决对得起自己,能够让自己的子孙后代看到这份判决的时候能不心生愧疚。”

张晓丽也指出:“我的信仰被无故的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法律实施这样的大帽子,太不可思议了。我在大学时我就知道法轮功教我做好人,教人向善,对我本人,对国家,对人民都是有益的。我希望审判长能够公正的做出判决。让我和家人早日团聚。”张晓丽最后陈述道:“我想对公诉人说,我一点错也没有。”

张晓丽最后被非法判刑7年半,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八小队。

张晓丽在狱中受尽折磨,双手被背铐;每天罚站、罚蹲;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睛就往身上浇凉水;后来连上厕所都不让上,也不给被褥。张晓丽绝食反迫害,七、八天后出现精神恍惚。

现在张晓丽在狱中被强迫奴工劳动,每天从早上七点干到晚上七点,做的服装品牌包括“安娜”、“广林”、“恒美”、“圣瑞丝”等等。

在中国大年(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二十七日)期间,辽宁省大连地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达120人。具体如下: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省直)被非法关押的大连法轮功学员:58人,他们是张晓丽、徐美华、陈亚洲、邹辉、王凤君、王卫真、王新莲、谷丽、秦淑兰、徐桂兰、张静、文英、李玉花、刘新颖、李玉梅、张霞、盛杰、仲淑娟、方芳、林景萍、时宁瑶、战淑华、曹娥、来桂芳、谷秀华、张三曼、谭春荣、于春香、王丽果、孙宝英、廖杰、王日清、张桂敏、胡志琴、周海燕、刘艳萍、方彩霞、刘娟、王秀香、李钢、张亚丽、陈桂荣、陈利荣、程玉荣、蒋连香、许丽、王素棉、杨丽华、韩雪松、金翠香、李道蓉、刘兴革、单秋菊、李彩文、尹森、李剑美、袁素新、朱伟君。

张晓丽于2020年10月11日将结束冤狱。

迫害类型:
摧残性灌食非法劳教非法关押绑架/劫持非法审讯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非法审判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起诉非法判刑罚站罚蹲戴背铐剥夺睡眠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不准上厕所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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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大连区号0411 教养院院长:郝文帅  86859017(办公室)84695798 (宅电) 13500700718 (手机) 副院长:张宝林 13591177866 政委:张子亮 82982899(宅电) 13804085129(手机) 专门关押女法轮功学员的女队恶警: 大队长:韩建旻 86859961转400 副队长:万雅琳 86859961转400 13700111874(手机) 八大队恶警: 大队长:刘忠科 86859961转280 82816666转5099 郭鹏86859961转280 13500771196(手机) 大连教养院地址:大连甘井子机场前街南山村 邮编:116022 大连市司法局 邮编:116012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广场 以下电话是大连市司法局部分科室电话 大连市纪委: 0411--83630700 审 监 室: 83600886 基层工作管理处: 83635434 劳改劳教管理处: 83630696 法 规 处: 83607944 干 部 处: 83680697 组 织 处: 83636292 机关党委: 83635809 办公室: 83692764 83622887 83635563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山教养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砬子沟村97号 邮编:110173 <br>总机:024-24760033<br>院长:李凤石,男,40多岁,家住和平区南十马路集贤市场附近。(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11930) <br>一大队电话:024-24760624;024-24760033-8212,8213<br>一大队大队长:岳军,男,33岁,家住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329号楼(位于南八马路和太原南街交叉路口,宝真超市东侧的浅蓝色高楼)<br>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敏,女,40岁,家住铁西区。<br>二大队电话:024-24761745;;024-24761735;024-24760033-8222<br>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女,40多岁,家住大东区滂江地区。(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24996)<br>二大队副大队长:唐玉宝,男,46岁,警号2116065,家住铁西区兴工街司法局宿舍。(法网恢恢恶人榜编号12697)<br>二大队队长:姜兆华、王吉昌、王春梅等。<br>管理科长:魏敏堂、姜玉波、王学涛<br>管理科电话:024-24761735<br>生活卫生科科长:张晓秋 <br>狱医:李五一
甘井子区法院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邮编116039<br>电话区号:0411,电话:82793834,82793868值班室:86571447(昼夜),传真:86583732<p>院长:陈朝仁 0411-82793701, 13304262929<br>副院长:苗刚 0411-82793702, 13504245600<br>副院长:张彬 0411-82793703, 13942091111<br>副院长:于长浩 0411-82793704, 13942828828<br>纪检组长:马玉柱 0411-82793705, 13130488811<br>于秀丽 0411-82793706, 13898635459<br>执行局局长:刘传霖 0411-82793708, 13704091267<br>办公室主任:孙博吉 0411-82793877,13700085246刑庭庭长、法官:卢名利 0411-82793730(曾经多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br>刑庭法官:李增兰 0411-82793776(曾经多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br>刑庭法官:娄玉珍 0411-827937<p>审监庭:王红 0411-86568501-2405 姚文华、安静、黄义胜<br>审判长:王丽娟 办公电话:0411-86568836 (506 房间)<br>刑庭电话:0411-86600626转一庭、二庭、三庭、四庭等<br>立案庭:0411-86600186<br>执行局:0411-86579818、86608798、86608803、86568175<br>民事审判:0411-86605830、86568835、86606167、86568835<br>行政审判厅:0411-86576157;<br>审判监督厅:0411-86568501;<br>刑审厅:0411-86606203;<br>办公室:0411-86576156;<br>研究室:0411-86564896;<br>政治处:0411-86583901;<br>纪检:0411-86574644;<br>法警:0411-86601756;<br>其它电话:0411-87608803、86872395、86450421、86317357、86317357、84743202、84213557、86691440 : 陈峰卢明利李增兰杨桂兰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部分电话<br>监狱长 贾福军 024 31236001 15698808121<br>政委 徐敏 024 31236002 15698806633<br>老残队 郭队长 024 31236197 024 31654352<br>邮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 邮编:110145<br>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br>电话:(区号均为沈阳区号:024,前四位是8929)<br>监狱长:杨莉,办电89296666,宅电86914173,手机 13390118299<br>主管监管工作副监狱长:房淑霞,办电89296633,宅电86164016,手机13390116633<br>政委办公室:89296677<br>纪委书记室:8929681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55<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88<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633<br>副狱长办公室:89296858<br>工会主席:89296699<br>政治处主任:89296767<br>总师办:89296888<br>办公室:89296601<br>办公室主任:89296868<br>狱政科长:89296686<br>狱政处办公室:89296687,89296689,89296690,89296691<br>一监区办公室:89296863,89296865<br>一监区队长吕冬梅,科长吴宏,办公室电话89296866<br>二监区大队长:丛卓,徐区长办公室 89296867、89296869<br>二监区教导员:89296870<br>三监区办公室:89296871、89296872<br>三监区区长:89296873,传真89296875<br>四监区办公室:89296876<br>五监区办公室:89296877、89296878<br>五监区教导员:89296777<br>六监区:89296885、89296881、 89296882、89296883<br>七监区:89296889、89296886、89296887<br>八监区:89296898、 89296893、89296895<br>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电89296896<br>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br>九监区教导员:徐敏<br>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br>九监区办公室:89296892、89296893、89296895<br>恶犯:姜萍、董晶、刘健、王翠平、敖金英<br>十监区:892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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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检察院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10号,邮政编码:116031 <br>甘井子区检察院起诉科:0411-86574192(这个电话可以找到张鑫钊)<br>甘井子区检察院批捕科:请谘询0411-86600693(值班室)<br>甘井子区检察院公诉科:0411-86579991<br>甘井子区检察院 王健  办公电话:86579991<br>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岩坡  办0411-86601635 宅0411-84661377<br>甘井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0411-86571984 : 赵辉

更新日期: 2020年9月1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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