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红
简介:
李秀红(Li,Xiuhong),
女 ,
35岁 ,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被二道江山上派出所两警察从家里绑架,恶警到李秀红家,说是看身份证,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同年六月十日被送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日至九月四日被非法绑“铁窗”上。5日刚被关押劳教所时,早晨3点50分坚持炼功,要求学法,被电棍电击三天,外衣被扒光,扔在办公室门口,她们高呼大法好,九月四日至九月二十六日被罚站,双手绑在床上,晚上绑铁床24小时不准动,吃饭由人喂,不准洗漱,两周洗一次衣服,由专人严管。魏丹,王蕾参与迫害,李影幕后指使 二人始终不“转化”。 在劳教所的第二天早上,李秀红起来炼功,即遭到警察5根电棍同时电击了一天。此次电击对李秀红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身体出现衰竭状态。 在随后的一个月时间,恶警白天12小时将大法弟子李秀红双手吊起,晚上12小时绑在床上,美其名曰--约束。一个月后,李秀红身体状况继续恶化,不法警察改为24小时捆绑,至发稿时仍被捆绑。 李秀红在被捆绑期间,吃喝由他人喂食,大小便由他人接,来例假也不许自己垫护垫,再加上不许洗澡,李秀红身上散发的异味可想而知。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家属会见时,李秀红所在大队的严大队长告诉家属,李秀红已被绑半年多,再这样下去就残废了。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家属会见看到李秀红已站立不稳,说话声音极度虚弱。家属对劳教所马所长反映了此情况,又和劳教所田所长反映了此情况。 二零零九年二月初,李秀红所在大队的管教员告诉家属:李秀红骨瘦如柴,现在每天只能吃下一顿饭,再这样下去我们要鼻饲。 法轮功学员李秀红,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据说被非法劳教三年。李秀红不肯写“五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被管教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辱骂。目前,李秀红被小偷、同性恋者付晓云包夹迫害,性骚扰,管教也不管。 一、两根电棍同时长时电击 李秀红因不放弃信仰,早起炼功,被护廊杨小玲报告管教。李秀红被带到管教室。恶警将五根电棍充电,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李秀红。当日,恶警对李秀红施两次电棍电击,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均很长时间。 二、绑在死人床上13个多月 李秀红后被绑在死人床上13个多月,只给铺了一半褥子(上半身),是只有两层布里面没有棉花的军用褥套。开始时,李秀红手脚呈大字分开铐,二十四小时不许下床,吃拉全靠别人。 大约半年后,李秀红白天被强制站着,把手铐在床上,晚上躺下铐着。快到一年时,李秀红已经四肢无力,走路艰难了,才将她手铐拿掉。这期间,李秀红经常肚子非常疼痛。 三、缩小生活空间、辱骂 最近,恶警用纸箱将李秀红的床挤成不足一肩宽(二尺半宽),要求李秀红每天坐在里面长达20多小时。 大队委张丽娟经常辱骂李秀红。检察院主任周某来视察,李秀红向他说了每天被强迫坐在纸箱围成的小空间一事,周说这是李秀红的问题。现在恶警变本加厉地迫害李秀红。 四、打耳光 包夹王玉琴(上访人员,吉林松原长岭聚宝镇人)经常因李秀红炼功,打她耳光。管教明面说调查,暗地里纵容王玉琴犯罪。 五、性骚扰 目前,负责包夹迫害李秀红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小偷,叫付晓云,已经在劳教所待了18年了,而其还是一个同性恋。她每天都性骚扰李秀红,晚上还强行和李秀红住一个床上,使未结过婚的李秀红整夜无法睡觉,报告管教,管教也不管。 参与迫害的恶人: 恶警大队长阎立峰、管教王蕾、教导员李影、所长田某、魏丹、王蕾参与迫害,李影幕后指使。 参与迫害的劳教人员:付晓云、杨小玲、王玉琴、张丽娟 法轮功学员李秀红被关进小号后,绝食长达九个月,刘颖慧、魏丹看她不行了,才放出来。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关小号;
抄家;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打骂;
捆绑在固定物上;
不准动;
非法劳教;
电击 ;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长春朝阳沟劳教所恶警高志禄、祝家辉的罪恶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恶警魏丹、刘颖慧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酷刑折磨李秀红
吉林女子劳教所捆绑大法弟子李秀红八个月
黑嘴子劳教所一大队迫害大法学员的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的劳教人员:付晓云、杨小玲、王玉琴、张丽娟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总机: 043185384310 一大队电话:0431-85384310- 5101 043185384311 043185384312 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马所长: 043185384312转 8001 田所长: 043185384312转8005 管理科: 043185384312转7001 一大队: 043185384312转510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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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立峰,
王蕾,
魏丹 ,
李影,
刘颖会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20日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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