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延华
简介:
葛延华(Ge,Yanhua),
女 ,
52岁 ,
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葛延华女士原来患有的肾积水和心脏病,一九九九年二月修炼法轮功后,关节炎等各种疾病都不翼而飞,全都好了,思想和精神得到了巨大的升华。 二零一五年,青海省西宁市七十四人(五十六个案例)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递交了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敦促最高检察机关就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立案,依法追究其责任。 被告人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葛延华在控告书中说:“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下午正准备在家中学法,听到敲门声就去开门,国保大队、公安局,还有当地派出所警察强行闯入我家进行抄家,抄走了我家中的电脑等各种物品,又将我绑架到国保大队,轮流审讯,罗列罪状,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将我非法判刑五年。 在监狱里,为了转化我,让我放弃信仰,四个警察用脚踏我,辱骂我,拿电棍电击我的脖子和全身,警察办公室里散发着皮肉的烧焦味,我的全身被电击的一块一块黑的。后来又将我禁闭到一个空房子里,断绝我与任何人的联系,派来黄赌毒犯人来监视我的一切行踪,犯人打我不让我睡觉,又把我关进禁闭室,两手被铐在地上,头顶在墙上这种酷刑,不能站着,不能坐着,不能躺着,只能蹲着,手、脚、胳膊、腿肿的像面包一样。禁闭室很冷,冻得我全身感觉皮肉分离,这种酷刑折磨了我三十四天。警察看我已经不成人样了,才把我放下来,放下来后全天让我读他们的那套歪理邪说强迫洗脑。直到二零一四年的一月九号我才回到了家中。回到家中也不得安宁,还经常遭到警察来家中砸门骚扰,为了摆脱恐惧,不得不选择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葛延华因去北京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被西宁市城西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因讲真相又被西宁市城西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三年。
曾被非法劳教或关进洗脑班的女法轮功学员(迫害时间为1-3年,括号内数字为多次迫害次数,不带括号数字为当时年龄)(总计70人次): 张荣娟 段晓燕 赵香忠(4) 樊丽红 贾国红(2) 张玉社 谈迎春(2) 苗茂林(2) 曲淑芸 张瑞珍 葛延华(2) 张敬萍 胡爱春 席孝莲61 张桂芹 赵宗华 李月贵62 李玉君67 黄凤英60 余会香 亢金英(2) 兰玉香 谭晓菊(3) 张学风 张秀兰 任华 杨丽 王淑娟 丁英兰 徐英兰 张庆元(2)罗芳 陈继平 苗青 李桂香(2) 李元萍 荣香莲57 任传凤61 李建彩 石彩云59 石德花 王宪锦62 宋菊邦 史翠霞(2) 薛顺芝 王蕴珍 王玉芝60 季广秀 李国华 张翠菊 郁荟 欧光兰(2) 皮桂芹 赵秀花(2)张淑梅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非法审讯;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抄家;
逼迫放弃信仰;
毒打/殴打;
电刑;
关禁闭;
剥夺睡眠;
洗脑/送洗脑班;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国安特务的“本职工作”
青海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一览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宁市公安局
城西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5年12月7日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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