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丽萍
孙丽萍
孙丽萍的律师表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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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孙丽萍(Sun,Liping),
女 ,
46岁 ,
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五年得了不治之症——肠癌,在医院做手术留下一截管子。手术并没有消除危险的疾病,孙丽萍在朋友介绍下炼起了法轮功,身体恢复了健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孙丽萍被市北区宁夏路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参与迫害的有该派出所王波、刘杰、孙运利、关所长等人。 孙丽萍被恶警王波抽嘴巴、打耳光,打的脸肿、肉烂、嘴出血、眼睁不开。孙丽萍修炼大法以前因直肠癌做手术,腹内留下两根管子,这次因受迫害引起感染、复发,导致头晕、呕吐、剧痛、体质极度恶化,但是市北分局警察不给以及时有效的治疗、不允许保外就医。最后送到医院体检,在检查出严重心脏病和高血压的情况下,仍被强行塞进看守所,枉判三年半。 青岛荆奉莉、陆雪琴、郑骁强、徐智峰、李全福、孙丽萍、尹信晓、梁丽军、熊先咏、张守伟等十三被告人案中,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分 别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七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和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进行三次起诉,其中两次撤诉,两次重新起诉,并且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先后向辩护人及被告人送达多份不同案号的《起诉书》。 青岛市市北区法院在对十三名被告人的庭审安排上,均由承办法官王戈主审,出庭公诉人员均是市北区检察 院代理检察员吕强,地点均在山东省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内青岛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市北区法院日前使出流氓手段,阻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现在代理十三 位青岛法轮功学员的律师已全部拒绝出庭,以抗议法院的非法行为。 邪党恶人为了掩盖迫害的残酷性、降低国际关注并给律师辩护制造困难,操控青岛市北区检察院、法院多次任意分拆、非法重新起诉、重新受理,从开始十三人为“同一案”,到后来13人被或俩俩或单独的分拆为9个“案件”。辩护律师与家属已经就此分别向各级公检法与监督部门投诉控告。但中共邪党人员以“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不顾他们的强烈抗议,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上午分两场对荆奉莉、李涛、李全福、郭志强4人非法开庭,又于三月十二日、三月十三日分六场对刘连军、梁丽军、孙丽萍、张守伟、熊先咏、徐智峰、郑骁强、尹信晓八位大法弟子和家属非法开庭。 在所谓的“法庭”上,孙丽萍多次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质问“法官”田华和王阁:我收到三份“起诉书”,哪份有效?同时“有效”等于同时“ 无效”!为什么没有依法通知我“开庭时间”?为什么没有通知我的亲属旁听?“口供笔录”不能独立作为证据,你们的证据呢?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孙丽萍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因为不配合清身搜查,以王红花和杜书峰为首的一帮人把她打倒在地,揪着头发拳打脚踢,用手指尖掐大腿根,整个胳膊都被掐烂了。之后又强迫她坐小塑料凳,一动也不许动。 为了转化孙丽萍,青岛刑事犯朱慧芬带领一伙人对她大打出手,按在地上毒打。拳头打在她做手术时埋下管子的小腹部位,疼得差一点闭过气去。邪悟分子王晓然和闵惠荣把她全身、脸上和所在房间里贴满了侮辱师父的话,她从身上撕下来就又遭到残忍的殴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腰和脖子被打得疼痛难忍,无法翻身。当她疼得无法忍受时,就撞墙抗议,或者喊大法好,闵惠荣用擦厕所的脏抹布堵住嘴巴,左右开弓打耳光,打了多少下都记不清了。闵惠荣还强行摁着孙丽萍的手写东西,然后诬陷是孙写的,被孙丽萍坚决否定,这是你们写的,不算数。因为拒绝写思想汇报,恶人朱慧芬用笔尖挨个扎孙丽萍的手指,虽然历尽磨难,但孙丽萍没有屈服,自始至终未给邪恶留下一个字。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孙丽萍被青岛崂山区中韩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关押。中共警察在孙丽萍家人不在时,擅自闯入她家抄家,也没有给家人物品清单,没有让家属签字。另外,刑事拘留和逮捕通知书都没有送达给孙丽萍本人,在提审时,也没有说明警察身份。这些做法,都严重触犯了刑事诉讼法。 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在收到对孙丽萍非法逮捕的申请时,没有详细审查,对不够逮捕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且,在收到公安移送的审查起诉孙丽萍的要求时,不依法审查,对无罪的予以追诉,也不通知其家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其家人聘请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孙丽萍已经在三月十一日被非法开庭。律师发现,在整个过程中,青岛市崂山区公、检、法机关都存在故意违法情况。 崂山区法院法官于泳没有在开庭前三天送达传票给孙丽萍,也没有通知其家人,没有任何公开的开庭的通知,没有任何证据出示,相当于秘密开庭,严重违反了公开开庭的法律原则。律师到青岛相关机关控告了于泳的违法行为。 四月二十二号,律师再会见孙丽萍时,孙丽萍委托律师作为她的二审辩护人。 四月二十八日,当律师会见孙丽萍时,才知道四月二十四日,于泳在没有任何公开的形式下,诬判孙丽萍一年半,孙丽萍当庭表示上诉。 五月十九日,律师来到青岛中级法院想阅卷,但是青岛中级法院说没有接到孙丽萍的上诉,律师又来到青岛崂山法院,还是找不到于泳,律师就到崂山法院纪检信访厅询问,一姓朱的庭长答复说,经调查,于泳说孙丽萍没有上诉。孙丽萍的上诉权就这样被非法剥夺了。 于泳作为一名法官,知法枉法,公开撒谎,恣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崂山法院竟公然袒护于泳,不仅不处分于泳,还把于泳提拔成了执行庭庭长。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孙丽萍被劫持到山东省济南监狱。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非法审判;
逼迫放弃信仰;
抄家;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判刑;
坐小板凳;
人身侮辱;
嘴塞肮脏物品(如擦脚毛巾,臭袜子,卫生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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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机关及人员:
中韩派出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25号(北村小区内)(266061)
警察:赵思超:0532-55580177,15063001377
中韩派出所电话:
所长 黄涛13792815666 储着才15898873527 副所长 李成林13006530815
崂山分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办公电话:0532-88897705 投诉电话:0532- 88897705 修潍青: 职务 党委书记、局长;林振华 职务 副局长;崂山分局领导:
戚杰 18805325606 55580001;王志勇 13705321767;王仁 13905323657;张承仁 13356895858;林振华 13385321329;王泽英 13361229866;孙洪波 13583202222
辛琦 13964856888;高希栋 13905326213
崂山区检察院:科大支路55号,
公诉人:周英
崂山区法院:云岭支路1号
法官:于泳:18661821577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宁夏路派出所:
保应路, 邮编266024
0532-83633910
恶警:王波、刘杰、孙运利、关常武、徐健、宋家兴、王鹏、谭鑫、张光远、凌际华、李玉连、杨丽华、吕爱华、林惠英
青岛市610办公室:
地址:香港中路11号--青岛市府新大厦13楼1319号房间,其他楼层和房间也有其办公室。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8026627
科长:胡文胜,手机:13685327221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洛阳路派出所
:
陈果雷
济南女子监狱
:
朱慧芬,
王红花,
杜书峰,
王晓然,
闵惠荣
济南监狱
崂山区法院
:
于泳
崂山分局
宁夏路派出所
:
王波,
刘杰,
孙运利
市北区检察院
:
吕强
市北区法院
:
田华,
王阁
崂山区中韩派出所
崂山区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6日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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