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延锦
简介:
宋延锦(Song,Yanjin),
女 ,
49岁 ,
哈尔滨市大法弟子。 2008年5月8日晚九点多,龙江县学府派出所恶警董志勇一伙儿骗开大法弟子宋延锦在哈尔滨与朋友左刚(被诬判三年现在大庆监狱遭迫害)合租的房屋门,将其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来做客的于景和(现被非法关押在龙江县看守所)。宋延锦被劫持到龙江县看守所第四所,龙江县国保大队周洪泉和韩军二人参与对龙江县法轮功学员宋延锦、左刚、于景和的迫害。 2008年5月9日早,宋延锦雇用的服务员,用钥匙打开房门后,意外看到一群恶警正在分宋延锦做生意用的钱,恶警们将其劫持到另外房间,互相嘀咕了一阵子后将其放走,并恐吓道:“别乱说话,别找不自在。”后经证实,恶警们抢走并瓜分了宋延锦和左刚做生意的近五千元钱及五大桶豆油(折合人民币约一千二百元)。 龙江县学府派出所恶警们疯狂扇宋延锦耳光逼供,致使宋延锦牙齿松动、嘴及面部高肿好长一段时间不能进食,龙江县恶警在非法关押了宋延锦40天后,于6月18日将宋延锦和左刚四肢用手铐脚镣锁住后塞到了警车的后备箱中拉回了哈尔滨市大方里派出所。 龙江县到哈尔滨市需行驶4个小时左右的车程,路况不是很好时有颠簸,六月天气闷热,被强制在后备箱中的宋延锦及左刚途中被禁止喝水、上厕所。当晚,宋延锦被劫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2008年6月18日,哈尔滨市道外分局局长朱涛授意道外国保大队恶警马连兴、赵振海再一次对宋延锦的租住房进行非法抄家。大方里派出所恶警赵学军、于春庭及道外国保大队恶警宋孟春、吴旻、阿斯根、赵振海等对宋延锦多次进行了非法审讯逼供,并拼凑材料构陷宋延锦。 2008年8月1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伪检察院对宋延锦非法批准逮捕。 2008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对宋延锦进行所谓的公开审判,宋延锦被蒙黑色头罩,戴手铐脚镣由法警押入仅20平米的小法庭内非法庭审,法院只允许4、5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参与迫害宋延锦的有道外区法院主审法官孔令江、审判员何静波、审判员李小京、书记员刘邦胤及道外区检察院检察员徐丹。 2008年11月7日,道外区法院诬判宋延锦三年。宋延锦接到判决后不服,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法官张小梅负责此案,此人只是象征性的来看守所会见过一次宋延锦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2009年4月初,宋延锦被告知,她的上诉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驳回并维持原判。4月8日,宋延锦被劫持到哈尔滨市女子监狱进行迫害。 在此(2017年)之前,对法轮功学员富云平、殷丙勤、于景和、左刚、宋延锦的绑架,国保大队的韩军也都参与其中。 善意规劝参与其中的公检法人员,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以来,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招天谴恶报的事件屡见不鲜。人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是修真、善、忍的好人。不要充当迫害的打手成为中共的替罪羊。将来追究迫害者责任时,终究是个人要承担刑事责任。面对上级压力和非法指令时,公检法人员应秉持道德操守为自己留条退路。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国保迫害法轮功事实
齐齐哈尔龙江县国保大队近期罪行
曾遭两年劳教 宋延锦又被诬判三年
黑龙江龙江县公安局残忍迫害大法弟子左刚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江县公安局
:
周洪泉,
韩军
道外区法院
龙江县看守所
龙江县黑岗派出所
:
王岩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21日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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