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新琴
简介:
米新琴(Mi,Xinqin),
女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平山县大法弟子。1999年7月20日凌晨,江泽民集团操纵政府职能部门在全国范围非法抓捕法轮功辅导员。平山县大吾乡学员封新彦、封明海、李受娥、张艮同、王云朵等十几名学员进京上访,中途被无理截回,并被强行压至平山县公安局,在非法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申诉集会等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之后,又强行对每人非法罚款200元,将众学员送回大吾乡。大吾乡政府负责人侯通肖、卢素芳等人将乡里的20多名大法学员集中起来,强行办班转化,又勒索了每人150元的非法「罚款」。大法学员米新芹冲破封锁,进京上访,被押回平山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政保股封庆芳逼其家属交了1000元罚款。米新芹被押回乡里后,又被乡里违法敲诈了500元。 2000年2月13日,大吾乡封许大齐村大法弟子封新彦、张艮同、尤家庄村大法弟子米新芹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被平山县公安局政保股封庆芳、大吾乡副乡长卢素芳等人押送至县局实施迫害。他们逼封新彦跪下,五六个人用棍子、笤帚围着打,笤帚打烂了、棍子打断了,一直打了两个多小时。张艮同、米新芹也遭受了毒打。之后将三人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这时大法弟子李受娥因坚修大法不转化也被送进县看守所。关押期间,县公安局政保股封庆芳向封新彦、李受娥、米新芹的家属索要了2000元、向张艮同家属索要了1200元。 2000年2月17日大吾乡政府负责人侯通肖、卢素芳及一帮干事人员,又把乡里的大法学员封四海、封明海、许花平、王云朵等十几人抓了起来,非法关押三天,又强行索要每人3000元。侯通肖一伙还闯入封许大齐村封新彦家,抢走了拖拉机一辆、摩托车一辆,闯入尤家庄村米新芹家抢走了三轮车一辆、自行车四辆。后逼着封新彦和米新芹的家人各交了1000元钱才归还财物。而在封许大齐村张艮同家抢走的一部自行车至今还在乡政府未还。 2000年7月18日,为防止大法学员再度上访讲真相,大吾乡政府负责人侯通肖、卢素芳又率众闯入封许大齐村封新彦家,再度抢走拖拉机,闯入张艮同家抢走木工机械电刨子,闯入封四海家抢走手扶拖拉机,在尤家庄村米新芹家抢走了土车一部、电视机一台、轧面机一台,在李受娥家抢走了一辆自行车。所有财物现仍被扣在乡政府,至今未还。 2000年11月24日晚,乡干部伙同派出所人员无故抓捕了封新彦、封四海、张艮同、米新芹、许花平、李受娥等9名大法弟子,非法关押了三天。2000年12月30日下午,乡派出所所长霍三栓、副所长郄会庭率众驾警车将封许大齐村的封四海、张艮同、尤建茹、许花平、王云朵,尤家庄村的米新芹、郗沿兴、李元海、李受娥、李受娥之子等大法弟子非法抓捕关押,众弟子被迫绝食抗议政府官员无视人权的执法犯法行径,要求释放。乡政府及派出所人员恼羞成怒,非但不放人,还将封四海、李受娥、米新芹三人押送看守所。 平山县迫害法轮功的恶首赵新朝任平山县委邪党书记期间部分犯罪事实如下: ●迫害致死大法弟子五人:康瑞竹、刘二增、齐雪萍、王敬之、解风婷; ●非法判刑十人:刘书元、 张聪彦、 崔鸿俊、李炳刚、刘天青、 侠爱书、 王国联、赵建梅、刘新利、李弥海。 ●非法劳教十八人:齐俊杰、田翠竹、封建成、韩三梅、封宏民、李四海、米新琴、崔金良、陈青芳、康新华、唐文娟、赵俊峰、刘二增、李静丽、康瑞竹、王翠翠、马素平、封强。 ●非法开除11人:刘书元、张聪彦、崔鸿俊、刘天青、安三庆、王树全、康瑞竹、崔江联、侠爱书、张桂联、李伟。 ●迫害致流离失所13人:刘素琴、刘英英、封建成、韩三梅、王翠翠、马素平、张桂联、张英同、封新彦、王树全、崔新会、崔长江、米新琴。 平山县“610”办公室于2001年5月31日夜间及6月1日凌晨,绑架法轮大法学员进洗脑班。由平山县公检法及政府机关各色人等组成的所谓“工作组”,于2001年6月1日进驻平山县里庄兵营,开始对大法弟子强制洗脑。6月1日被非法抓到的大法弟子大约三十人(其余的大法学员被迫开始颠沛流离的生活)。其中以下槐镇和大吾乡的大法学员为主,被抓的大法学员不同程度地遭受折磨。 米新芹在强制洗脑班上坚决不参加“法制学习”,被送往平山县公安局,在一番折磨后将她非法关押到平山县看守所。在看守所,米新芹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绝食抗议,又遭到看守所的电击、殴打、带手铐脚镣、钻铁笼子等酷刑迫害。 2001年5月28日,大法学员米新琴、许亮明、刘二增、刘海庆,他们不写“保证书”,被强行送往平山县看守所非法拘留。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勒索钱财;
手铐/脚镣;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电击;
关铁笼子;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平山县“六一零”罪行录
原河北平山县委书记赵新朝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
河北省平山县洗脑班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河北省平山县不法人员私设监狱、强制洗脑
河北平山县公职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记录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山县公安局
:
封庆芳
大吾乡政府
:
卢素方,
侯通霄
大吾乡派出所
:
霍三拴,
郄会庭
平山县委
平山县610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11年1月29日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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