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不法官员置国家法律法规、天理、道义和世界正义呼声不顾,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仅2008年内,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多达十几人。
2008年12月,大法弟子赵福强被恶党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大法弟子季芳荣被恶党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2008年11月27日邪党南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北京律师唐吉田为赵福强做无罪辩护,并赢得现场掌声。可南山区检察院、法院以执法的名义实施职业犯罪,徇私枉法冤判二人。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08年鹤岗市十多名大法弟子遭非法劳教、判刑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南山区法院
更新日期: 2009年1月4日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