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法院把前来旁听的大法弟子骗走后,于下午5时将三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付陆临判10年、吕栎贤、田琳判8年。
迫害类型: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枉法重判大法弟子8至10年
责任单位及恶人: 武汉中级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09年1月14日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