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英春
简介:
许英春(Xu,Yingchun),
女 ,
60岁左右 ,
青岛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半,青岛市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隋连芳、张静四人被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晓望村“村委会”盘问、诬告举报,十二点左右被绑架到王哥庄边防派出所。 许英春家被非法抄家,抄出的资料、书籍被拍照。在派出所时,四人被分别关在四个房间,一人一屋地进行隔离盘查。不法警察以登记后就放回家的名义,骗四人签名。隋连芳、张静没有签。晚上,警察为了打扑克,把四人又关在同一个房间里,这时许英春已经被戴上手铐超过一个小时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夜晚,崂山区伪公安分局的不法人员谢雪、杨勇、王中杰、相宪伟、贾桂磊、张旭等,分两伙,分别闯到大法弟子许英春家与李秀君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家中的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及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等。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上午,不法警察强行送四人去体检,强行做完体检后,晚上八点劫持至大山劳教所。那天晚上下着瓢泼大雨,四人从昨天被绑架后,就没有正常吃饭,只是吃了点自己临时带的饼,晚上八点多以后才允许四人吃饭。并在“吃饭”期间,邪恶王哥庄派出所所长与恶警孙伟,还给二人做所谓的“询问笔录”。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崂山区伪检察院“公诉科”枉法诬传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隋连芳、张静,并将所谓的案子送往了崂山区伪法院的“刑事庭”。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被恶警绑架关押在青岛大山劳教所一直至今(09-4月)。 2009年4月29日,山东省青岛崂山伪法院对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非法开庭,约在10点许开始非法庭审,庭上一方是二位代理律师林小建、王雅军,另一方是伪检察院人员张江涛及另一人,“审判长”是崂山法院的于泳,书记员叶达(音)。 二位代理律师林小建、王雅军在进入法庭时,遭法警非法“安检”,二律师据理力争,并拿出相应的法律文件,拒绝非法安检,法警说是它们的规定,后来经“调解”,律师才得以进入。 当许英春、李秀君的家人要进入法庭时,被告知要办“旁听证”,然后负责发证的人叶达(音)说:证就剩2个了,许英春、李秀君的家人都很气愤,自己的家人不能进去,却让些莫名的人占了座位,显然其中有鬼。 二位辩护律师对每项所谓的“证据”,都依据相关的“法律”一一做了否定性的辩论,同时,律师依据“刑诉法”及相关的检察院规则,认为:检察院从2008年11月6日“起诉”后二次撤诉、二次“起诉”,但从新“起诉”时并没有新的“证据”材料,属于违法,而法院受理“违法起诉”也属违法。非法庭审临近12点时草草收场,伪法官称“合议后宣判”。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提审;
手铐/脚镣 ;
恶人举报;
非法关押;
迫害亲属;
绑架/劫持;
违反庭审程序;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青岛崂山伪法院非法庭审许英春、李秀君
青岛区法院近日将开庭迫害四名大法弟子
青岛大法弟子许英春、李秀君等人遭受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晓望村参与恶告、绑架大法弟子的人员有: 隋太江(女、伪村委邪党副书记) 李泽浦(伪村委成员)13553019998 李峰(女、伪村委邪党妇女主任) 苏宝琴 李泽康(伪村委治保主任)13583229907 刘海峰(女)0532-87849639 ) 参与绑架、迫害的崂山公安分局与王哥庄派出所不法人员: 局长赵敏、王哥庄派出所所长、安保大队长李某、孙伟、霍付亮、管立志、张晓景、高茜、王中杰、相宪伟、王瑞军、赵鹏飞、杨勇、李华东、黄馨、李强、中志冰、谢雪、贾桂磊、张旭等。 崂山区公安局 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100号 局长赵敏 崂山区伪检察院: 地址:崂山区秦岭路10号 邮编:266061 公诉科责任者张江涛 电话0532-83011731 崂山区伪法院: 地址:崂山区高科园仙霞岭路 刑庭庭长:陈新0532-88895193 经办人:于咏0532-8889518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大山劳教所
崂山区法院
:
于泳 ,
张江涛,
叶达
青岛崂山公安分局
:
谢雪,
杨勇,
王中杰,
相宪伟,
贾桂磊,
张旭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事处晓望村
王哥庄派出所
:
孙伟
更新日期: 2009年5月5日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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