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民
简介:
刘会民(Liu,Huimin),
男 ,
年龄未知 ,
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肖营子镇法轮功学员,原来在张家口工作(军官),是部队营级干部。刘会民“四·二五”到北京上访时被录像。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中央军委在全军散发他的像片和录像带,寻找穿军装“四·二五”上北京上访的军人,部队就把他停职、隔离审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加重对他的迫害,政治处主任威胁说:“如果不放弃修炼,就回去种地。”刘会民后被送回老家。 刘会民被迫转业到青龙县招待所任所长。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刘会民写了一封上访信,和一百多法轮功学员到县政府信访办上访,被关押在县“法制教育中心”、青龙县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县里开公判大会,被拉到现场陪绑侮辱。他在县看守所被武警,用里边是钢条,外边是塑料横纹的皮条抽打,之后又戴手铐、脚镣,并将手铐、脚镣连在一起,弓身站不能站、坐不能坐,躺不能躺,酷刑折磨达十二个多小时。 刘会民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一年二月份被关押到河北省第四监狱。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刘会民被关押到河北省刑警队专门用来审大案的监狱演播室,屋子没有窗户,墙壁和屋顶全是吸音材料。他在这里被打的口鼻流血,鲜血浸透了衣服。“第二天早上,为掩盖他们的罪行,还强行扒去血衣。刘会民被折磨的几乎失去记忆,直到三月十七日后,才恢复了思维能力,但那段记忆始终是空白。 二零零二年春节后,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北郊第四监五监区的刘会民因继续坚修大法被关禁闭。 刘会民的妻子潘素云(大法弟子)从未见过丈夫的音信,就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开证明探监,派出所不但不批还将其一顿苦打,打得满面浮肿,又把其弟刘会忠由家抓走,将叔嫂二人关进县看守所里。就这样一个美满的家庭被弄得四分五裂。 在刑期快满期间,他们还将刘会民送禁闭室迫害,在监狱受尽煎熬和折磨,刘会民于二零零五年八月被释放。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刘会民在家中被青龙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海龙、国保大队长张树军、政保科佟秀民带领恶警非法入室绑架,家中师父的法像、户口本、录音机、复读机、一袋苹果就连在刘会民家存放的房东在超市卖的一编织袋鞭炮(二踢脚)等全被抢走。孩子放学回家见不到父亲,心想:凭甚么你们抓我爸爸?……写了个牌子「还我爸爸」到县公安局要人,那时刘会民已被关押到县看守所。晚上孩子和他妻子到公安局副局长王海龙家要人,王海龙用脚踹他妻子,并威胁说「再不走,连你俩也关起来。 半个月刘会民被释放回家,为不再被迫害,一家人被迫远走他乡,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青龙县610办公室及公安局恶首韩敏以「奥运」为借口,指使五名便衣警察,预谋到外地秘密绑架刘会民一家回青龙县继续迫害。刘会民拒绝配合,使其阴谋没有得逞。之后,刘会民一家被迫离开了住地,再次流落他乡。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非法关押;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亲属;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关禁闭;
骚扰;
监视/跟踪;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手铐/脚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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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龙县看守所
:
王金
青龙县公安局
:
王海龙,
童秀民,
张喜
石家庄北郊监狱(河北省第四监狱)
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
张树军
青龙县木头凳镇派出所
:
韩敏
更新日期: 2019年5月28日 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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