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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桂荣

简介:
色桂荣
(Se,Guirong), 女 , 54岁 , 黑龙江大兴安岭大法弟子。色桂荣女士,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对法轮功迫害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到韩家园公安局非法关押迫害,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迫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出狱,回家半年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晚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八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色桂荣坚持信仰法轮功,先后五次遭警察绑架,长期被骚扰。二零零零年一月,色桂荣被警察绑架到韩家园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二零零零年六月,色桂荣被韩家园公安局警察绑架,关押在韩家园看守所近一个月,被逼洗脑、逼做苦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晚,大兴安岭韩家园林业局教委副主任李雅茹、赵培金、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在家中被突然破门闯入的韩家园公安局及网管二十余恶警绑架、抄家。

十四年来,韩家园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新兴派出所的恶警们时不时的对色桂荣等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进行骚扰,每逢所谓敏感日,更是蹲坑、监视、骚扰、勒索,甚至绑架、抄家、抢夺、恐吓、威胁。长期的迫害使家人对中共邪党产生恐惧,家人抬不起头,无心工作、过日子,对色桂荣谩骂怨恨,中共邪党搞的挑拨离间毁坏众生使亲人对法轮功仇恨。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黑龙江大兴安岭韩家园伪法庭对王玉红等大法弟子非法开庭。在开庭前,伪法官李恒江称此案不公开审理,经辩护律师严正抗议,才不得不公开审理,但是,却将法庭临时设在大兴安岭韩家园林业公安局看守所的会议室。

所谓的“公开审理”还不允许旁听者进屋,只能在走廊做旁听,开始时还把门紧紧地关上,在律师强烈要求下,才把门打开,让走廊做旁听的人能听到声音。大兴安岭、韩家园林业局没有法院,由大兴安岭呼玛县法院受理此案。

在伪法庭开庭过程中,王玉红等大法弟子当庭指出办案警察韩朝等人对她们采取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事实,法官和公诉人等人面目表情冷漠、无动于衷,根本不去追问一些细节。而恶警韩朝做贼心虚,在那里坐立不安、趁别人不注意时,溜出屋,到走廊躲着,恶警韩朝还偷偷对同事讲:说我打她们,打死我,我也不承认。

在伪法庭开庭过程中,王玉红等大法弟子当庭指出办案警察非法扣押各人物品如:手机、计算机、新购买的还没开封的光盘播放机等时,公诉人张志钢(男,40多岁,大兴安岭呼玛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当时抢着回答说:物品都扣押,不能还给她们。

大法弟子色桂荣当庭问法官,炼法轮功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有错吗?法官打断她的话,不让她讲这些,却声称有人证明你有罪。色桂荣让法官把证人找来,出庭做证时,公诉人张志钢却说:我上哪里找去?就是这个所谓的“公诉人”张志钢在当庭整理证据物品时,有意把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扔在地上,而且还在踩了一脚之后,用得意的眼光看了一眼在场的人。当时大法弟子李亚娟过去把照片从地上捡起来说,这么好的照片,怎么能随便扔在地上踩哪?还是这个公诉人张志钢在伪法庭上大肆叫嚣要重判大法弟子。张志钢在闭庭后,对大法弟子的亲人声称:本来她们没什么大事,可是她们却请来了律师,这回事就大了,那意思就是说大法弟子在被他们迫害时只能任由他们摆布。恶党人员们明明迫害人了,调过头来,家人还得领他们的情,这边干着坏事,那边却装着好人。

在开庭过程中,王玉红的女儿看到妈妈就想给妈妈照张像,由于手机不太好使,也没照成。就因这事,还遭到警察的恐吓。

辩护律师在为大法弟子辩护时指出,从律师介入这个案子时就受到各种不正常的干扰,如:禁止辩护律师行使法律赋予的复制案件卷宗的权利;未在开庭前按规定向辩护律师送达开庭通知;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被国保大队警察监视;在开庭前,法院无端剥夺律师依法行使的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严重侵犯了律师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此,辩护律师更加担心,法院是否能公正审理本案。

律师还注意到法官可能存在一种心理,无论你辩护人如何辩护,已经有无数的生效判决,对法轮功的行为,都是要判“有罪”。从这一点上就可看出中国到底人治国家,还是法制国家,中国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辩护人指出: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院是老百姓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法官能做一个公正的判决,因法轮功不是“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及控方指控的王玉红等人的行为,完全不符合“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构成要件,不能依据“刑法”第三百条对王玉红等人定罪处罚,应依法宣判王玉红等人无罪。

开庭过程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法官宣布闭庭。色桂荣被枉判四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晚上十点钟,韩家园公安局韩朝、董杰(韩朝的妻子,国保大队恶警)、韩家园看守所的副所长、胡某等十多个恶警秘密绑架于忠柱至黑龙江省泰来监狱继续迫害。妻子孙丽娟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李亚娟、佐伟雁、王玉红、色桂荣、赵培金、李雅茹被绑架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五十三岁的色桂荣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她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她深信法轮大法好,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就因为她讲了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我要修炼大法。”而遭受中共严重的迫害,在二零零八年被诬判四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刚刚回家一年多,又被绑架迫害,如今已被迫害的精神恍惚。

呼玛县看守所怕承担责任,关于色桂荣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几次上报上级部门,可是呼玛县公安局、政法委;韩家园公安局、政法委、六一零、法院、检察院并没有把色桂荣释放,让她回家过年。

色桂荣女士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在座出租车时,送给出租车司机两本《明慧画报》,接着有一个便衣警察上车,这个警察就看到了这两本真相,色桂荣下车后这个便衣警察就把这个司机劫持到了韩家园新兴派出所审讯,问这两本法轮功真相是哪来的谁给的,司机说是色桂荣给的。

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薛科久(薛可久)、国保大队长宋雨带着两个恶警(其中一个姓王)他们在韩家园市场当众绑架了色桂荣,往车上拽色桂荣时,色桂荣高喊:“法轮大法好,警察迫害好人了。”他们还是把色桂荣绑架到了韩家园公安局。在韩家园公安局,他们说把公安局局长叫来了,这个人是不是公安局局长色桂荣也不知道,这个人就开始打色桂荣,扇色桂荣好几个大嘴巴子,逼问资料哪来的,谁给的,色桂荣不说。

韩家园国保大队长宋雨带着恶警们到色桂荣家抄家,他们从色桂荣身上抢走家门钥匙,趁色桂荣丈夫上班家中没人之机,私自至少两次闯入色桂荣家,抄家,抢走两个EVD、两个MP3、一部手机、两个玉镯子、两个银镯子、五条项链、一个铜香炉、大法书、资料等。后来色桂荣的女儿向薛科久要回自家的物品,薛科久不承认,耍赖说:“你有证据吗?”

五月二十一号下午宋雨又带着恶警把色桂荣的丈夫和二女儿劫持到了韩家园公安局非法审讯、逼问、恐吓,家人承受不了,就说出了其他法轮功学员。薛可久、宋雨带领恶警到韩家园法轮功学员家抄家、骚扰,他们去了王秀波母亲家骚扰、抄家,抢走两本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物品,并把王秀波绑架到了韩家园公安局。

色桂荣、王秀波被绑架到韩家园公安局,韩家园国保大队、公安局的很多恶警对她俩轮番审讯,问:机器和资料是哪来的、谁给的?王秀波不说,他们还用话套王秀波说:“你这么大岁数,自己能会电脑吗,是谁教你的?”他们轮番非法审讯了两天。韩家园看守所要王秀波、色桂荣伙食费每天八十元,色桂荣被勒索一百多元钱。

第三天,王秀波、色桂荣又被国保大队宋雨和一个姓王的恶警劫持到了呼玛看守所。王秀波、色桂荣开始绝食反迫害,色桂荣被野蛮灌食,色桂荣的嘴被他们捏的疼了好几天。王秀波、色桂荣绝食七天。

半个月后,王秀波、色桂荣又被国保大队宋雨和这个姓王的恶警劫持回韩家园看守所。他们预谋刑讯逼供,收集证据,欲对王秀波、色桂荣加深迫害,结果一下车王秀波心脏病发作,色桂荣恶心哇哇吐,恶警们才没有得逞。三天后,韩家园公安局韩朝、宋雨又将王秀波、色桂荣劫持到呼玛看守所。

对王秀波、色桂荣的诬陷案曾二次上报法院(呼玛县法院、加格达奇法院),都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这期间,韩家园国保大队宋雨、姓王的恶警到王秀波外孙上学的学校,对王的外孙非法审讯,欲编造证据对王秀波、色桂荣加深迫害。

现在(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韩家园刚刚成立了一个法院,色桂荣的案子可能是韩家园法院接的第一个案子,由一位姓刘的女法官主管。原来韩家园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薛科久已经不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现在韩家园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是宁英伟。宁英伟,37岁,警号142599,曾任韩家园新兴派出所所长,如今(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色桂荣仍被非法关押在呼玛看守所。

色桂榮被迫害的精神恍惚,呼瑪縣看守所怕承擔責任,上報上級部門,有關部門不但不放人,還冤判她三年。色桂榮二零零九年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受殘酷折磨。

迫害类型:
践踏信仰违反庭审程序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判刑绑架/劫持敲诈/掠夺/破坏财物迫害亲属摧残性灌食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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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一、大兴安岭地区韩家园公安局 局 长 刘亚友 13359621688 副局长 刘剑波 13504560007 副局长 薛科久 0457-3534620 3534618 国保大队长宋雨 3534622 内 勤 董群 13304570877 韩家园刑警队韩朝、董杰3534625 韩家园公安局办公电话号码 政委室 3534617 局长室 3534616 副局长 3534618 副局长 3534619 副局长 3534620 副局长 3534621 公安局刑警队3534625 公安局办公室3534622 公安局办公室3534621 韩家园林业局公安局看守所 所长 宁英伟 0457-3534623 0457-3534833 韩家园看守所的副所长、胡某等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 副所长 王延朋 142658 0457-3532919 副所长 徐瑾光 142671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鄂立民 142679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刘瑞宏 142605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王 峰 142685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冯路通 142610 0457-3532919 社区警察 孙庆龙 142657 0457-3532919 内 勤 周丽新 142574 0457-3532919(女) 韩家园林业局政法委 书记室 3534501 35345137 办公室 3534503 法律顾问 3534523 韩家园六一零聂守江 3534513(办)13504560090 (手机) 韩家园政法委书记刘利民 3534501(办)13846566657(手机) 大兴安岭区号:0457 邮编:165000 一、韩家园公安局新上任的姜局长 0457-3534616 3534618(办) 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薛科久 13504560961 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刘剑波 13504560007 韩家园公安局副局长尹志峰 13089900125 韩家园国保大队长 宋雨 13384577999 韩家园政法委书记 刘明辉 13091750017 韩家园六一零主任 聂守江 0457-3534513(办)13504560090 (手机) 韩家园韩家园林业局书记周魁伟0457-3535977(办) 13845775000(手机) 韩家园韩家园林业局局长白永清0453535177(办) 18845707979(手机) 呼玛县公安局局长 杨树海 13904570009 呼玛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阳 13904570555 呼玛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张汝祥 13804840084 二、呼玛县法院: 院长室: 3517766 副院长室: 3513907 副院长室: 3515034 纪检组: 3513431 办公室: 3513290 政工科: 3516112 民事一庭: 3515087 民事一庭: 3516102 民事二庭: 3516117 刑事庭 3516113 行政庭: 3516120 立案庭: 3515573 立案庭: 3516101 审监庭: 3516115 执行局: 3513305 执行局: 3516106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女子监狱黑龙江女子监狱 电话:0451-8663903X(尾号为连续号)<br>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7号 邮编:150069<br>黑龙江女子监狱:<br>监狱长 史耕辉<br>监狱六一零科长 杨立滨<br>监狱六一零科员 许辉<p>牡丹江犹大姜春梅,电话:13555016270
大兴安岭呼玛县检察院 : 张志钢
大兴安岭呼玛县法院 : 李恒江
韩家园公安局 : 宋宇薛科久
韩家园看守所
云霄县法院 : 施健凤
韩家园新兴派出所韩家园新兴派出所 0457-3532919 : 宁英伟
呼玛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18日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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