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振华
酷刑演示:码坐(坐小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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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时振华(Shi,Zhenhua),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天津大法弟子。刘静敏、时振华、刘桂蓉、佟曙威、赵景玉、滑连友、田宗丽、赵华全、贺云、王海蓉、巨瞬玲、尉毅他们分别于2001年2、3月间被非法抓捕。在东楼派出所,他们经受了恶警们在精神上、肉体上的双重折磨。连续几天不准睡觉,不准吃喝,不准上厕所,日夜审讯,动辄打骂。恶警用手铐脚镣把人长时间固定成各种姿势进行体罚,扇耳光,灌凉水,用尽手段。 2002年2月8日他们接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02)西刑初字第341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判决结果:刘静敏8年、时振华9年、刘桂蓉 9年、佟曙威7年半、赵景玉8年、滑连友5年、田宗丽4年、赵华全7年、贺云4年、王海蓉5年、巨舜玲3年、尉毅3年、另有李颖判3年,缓刑3年(因其孩子太小)因案情与事实不符,他们应被无罪释放,特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时振华,二零零一年二月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枉判九年。二零零二年五月起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因为坚持信仰,在那里受到监狱的迫害,先是被强制洗脑,灌输诽谤法轮大法的思想,因她不转化,警察就让她白天干奴工,晚上在楼道狱警办公附近的地方罚站,直到深夜十点多。 二零零七年,又开始便血,有一天正准备洗澡时,感到头晕就昏死过去,醒来后,监室的人给她穿好衣服,送去医院检查,血色素六克,心电图显示心肌缺血,医院拒收住院,怕有生命危险担责任,就这样黑心的狱警们还继续关押她到二零一零年二月刑满释放。在医院的所有费用本该监狱承担,她们却让她的家人承担医药费。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现居美国洛杉矶的时振华女士,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控告书,控告原国家主席、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以其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迫害法轮功,她本人由于信仰“真、善、忍”,陷冤狱九年,历尽非法关押、酷刑之苦。她的控告书被两院签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
剥夺睡眠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手铐/脚镣 ;
罚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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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野蛮“转化”迫害
经历九年冤狱 流亡海外的时振华控告江泽民
被天津市河西区法院枉法重判的13位大法弟子集体上诉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天津市河西区法院
河西区看守所
天津女子监狱(凌庄子女子监狱)
东楼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4月27日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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