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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丽君

简介:
罗丽君
(Luo,Lijun), 女 , 56岁 , 广东省汕头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在自家开的食杂店中被汕头市金砂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法轮功学员郑明辉、彭佩珊、吴菲珍也被金砂派出所警察绑架,被关在汕头市鮀浦看守所。年纪这么大,也被迫做手工。因为为他人说了句公道话,被轮日吴玉琴打了一个耳光,管教谭琳玲用衣架打她。轮日犯人刘某向谭琳玲打小报告:在谭琳玲休息时罗丽君跟另一管教周季冬说起谭琳玲打人的事,谭琳玲怒气冲冲再次毒打罗丽君,造成有人按警铃,由股长许明鑫处理此事。因轮日的吸毒犯人陈剑霞手段凶暴,不让洗澡,不让喝水,罗丽君忍无可忍,被迫割脉抗议,手腕处留下了很深的伤痕。罗丽君被非法判决三年,她的上诉至今仍无消息。(恶人管教:谭琳玲,轮日恶人:吴玉琴,陈剑霞)

鮀浦看守所每天强迫在押人员超负荷的做奴工,完不成任务就遭毒打,有时一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五十六岁的罗丽君被监霸吴玉琴打耳光,被狱警谭琳玲毒打。吸毒犯陈剑霞不让罗丽君喝水、洗澡,罗丽君一度被迫割脉抗议,手腕处留下了很深的伤痕。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汕头市金平区法院非法庭审罗丽君,之后对她诬判三年,罗丽君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同时金平区法院还诬判法轮功学员许垂亮(五年)、吴菲珍(五年)、郑明辉(四年)、黄美云(三年)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对许婉兰、彭佩珊非法劳教两年。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廣東省汕頭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志偉應負的罪責
汕头鮀浦看守所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汕头市公安局 : 陈志伟
鮀浦看守所 : 谭琳玲吴玉琴陈剑霞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7日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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