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鹏(王文朋)
简介:
王文鹏(王文朋)(Wang,Wenpeng),
男 ,
37岁 ,
吉林省舒兰市大法弟子,吉林省舒兰市工商银行职工法轮大法弟子。王文朋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因到北京和平上访,被非法押回舒兰看守所强行拘留。吉林省工商银行领导以舒兰市工商银行没教育好职工为由,提出将要取消该行全体职工2000年每人约1千多元,全行10万多元的岗位目标奖金,据说还可能影响到全吉林地区工商银行职工的奖金。 后王文鹏被劳教1年,被工商银行开除。 二零零四年六月四日晚,舒兰市公安局铁东区治安派出所和舒兰市公安局110的多名警察采取蹲坑的方式着便装,潜伏在王文鹏家周围。晚10时左右,王文鹏、林凤荣夫妇回家时在楼道内被绑架,警察强行从他妻子(林凤荣,也是大法弟子。)兜里把钥匙抢走,打开他家的住宅门,未出示任何有效法律证件就非法抄家,将计算机、打印机、手机、BP机以及七千多元现金等非法抄走,并将他随身携带的现金一千多元非法搜走。强行绑架他夫妇和孩子。 铁东区治安派出所和110警察非法使用酷刑手段对他进行殴打和刑讯逼供,用关公背剑式将他双手紧紧捆住,用胶皮棒猛击他身体的各个部位,用脚踢脸,全是伤,就连脸都被打坏,二零零四年六月五日将他非法关押在舒兰市看守所九号监室。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左右,舒兰市公安局法制科和国保大队及吉林市公安局恶警联,用关公背剑式将他双手紧紧捆住,将双腿紧紧捆在固定凳上,将嘴堵住,用芥末油往王文鹏的鼻子眼里灌,进行刑讯逼供。为了减轻这些恶警的疯狂迫害,王文鹏承认了计算机里的东西都是个人所为。 2004年6月21日下午一点钟左右,恶警李卓、李甲哲等三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曹桂华家中将其绑架,施以坐老虎凳、踩脚趾尖、用皮鞋尖踢腿、用矿泉水瓶打头部、掐、灌辣椒水、芥末面、用纸卷一个卷捅耳朵、捅腋窝等酷刑,在灌辣椒水和芥末面时还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上。据舒兰市南山看守所传出的消息,法轮功学员王文朋被绑架后,遭受比曹桂华更为残酷的迫害,每天都能听到他痛苦的惨叫。 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左右,同修被舒兰市恶警绑架,同修在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酷刑折磨下,说王文鹏和吉林两位同修从外县把他接到舒兰。舒兰市国保大队和法制科的恶警又非法提审王文鹏,让他承认,以达到进行所谓的判重刑的目的。 舒兰市法院后非法判王文鹏十二年有期徒刑。王文鹏不服该项非法判决,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向吉林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仍然非法维持原判。王文鹏被非法关押后已遭受苦刑。 王文鹏被非法关押在四平石岭监狱。 二零零九年一月,犯人韩景军对大法弟子隋彦章进行毒打致脱相。之后又毒打大法弟子王文鹏致双耳出血、脸脱相。 二零零九年二月一中午,犯人韩景军、杨喜臣毒打大法弟子王文鹏,双眼、脸被打红。 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被转到公主岭监狱迫害。 二零零四年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用芥末油往法轮功学员王文鹏的鼻子、眼里灌。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迫害亲属;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毒打/殴打 ;
苏秦背剑 ;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舒兰市警察灌芥末油对法轮功学员逼供
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概述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责任人:
舒兰市政法委政法委书记范瑞军:13944694066
副书记:王汉明:13674423166
政法委副书记 曹强 13274441788
原公安局局长:董民 13604464567
舒兰公安局副局长 于国辉,18843267666
副局长:宋世宁 13804440886
戢艳辉 13944290155
副大队长 张学涛 13904440503
警察 武迎春 13704345616
警察 陈万友 13844299066
警察 金明熙 13944293366
警察 李甲哲 13843235599
警察 杨贺成 15124381483
警察 于平 13504750219
现公安局局长:刘宏(吉林市调过来的)
责任单位及恶人:
舒兰市公安局
:
李甲哲
舒兰市法院
四平石岭监狱
:
杨喜臣,
韩景军
吉林舒兰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
李卓
公主岭监狱
舒兰市铁东区治安派出所
舒兰市国保大队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3日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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