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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秀芬

简介:
于秀芬
(Yu,Xiufen), 女 , 53岁 , 河北平泉县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平泉县联通公司(原网通公司)职工,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平泉县平泉镇居民于秀芳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丈夫王建华被迫害含冤离世。于秀芳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公布江泽民的刑事罪责,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

河北省平泉县联通公司(原网通公司)职工,高级工程师因给单位职工发了内容为“请记住法轮大法好,你会得福报”的短信,二零零八年被邪党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河北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平泉县“六一零”人员、国保大队长胡启文带领多名警察,晚上以看水表为名,非法入宅搜查,把于秀芬们一家三口都绑架到国保大队。被非法刑拘二十三天,六月四日才放回家。在这期间,平泉公安局副书记、“六一零”头目佟立军、国保大队长胡启文调用洼子店精神病院的大夫,用电精神病人的电棍,对王建华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电击酷刑。他们把王建华按住,四肢铐在床上,四周围了一圈警察,五根电棍一起落下。胡启文喝令,一边电一边问:你还炼不炼?王建华说:炼!电死也炼!胡让加大电流电,并说:我就不信整不服你,北京就是这么搞的,整一个服一个。佟立军说:对法轮功没有法律,打死白死。就这样,一直电到电棍没电了,他们又换了一茬新的继续电。大约有半小时,电棍漏电,反击回去,他们才停手。电完后,王建华的手脚肿得象包子,脸上肿得象南瓜。四个人把他抬回看守所。二十天后,他回家时,脑门、太阳穴、手和脚、肋骨处被电伤结的厚厚的痂还在。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下午五点三十分,于秀芬正骑自行车去上班,突然间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冲上来,将于秀芬野蛮绑架,随即非法抄家。当晚,他们又到距县城五十华里以外的石拉哈沟铁矿,将正在值夜班的王建华绑架至国保大队。此次非法行动,是“六一零”头目佟立军、国保大队长刘国权在公安局坐镇指挥,国保警察宋占生、穆保民、佟彦会、王小凤(女)等现场抓人的。于秀芬与丈夫王建华被绑架后,王建华他被“六一零”送到保定高阳劳教所,体检时血压超过200,劳教所拒收。又去了几个大医院检测,结果相同。警察被迫把他拉回来,又关进看守所一段时间,大约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下旬,把他送到承德市“六一零”在承德县南园子办的洗脑班。王建华感觉饭里有问题,就绝食一周。八月末得以回家。“六一零”派人监视居住。

于秀芬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平泉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六月五日,被非法起诉到平泉法院,在“六一零”头目佟立军的指使下,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于秀芬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诉无效。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二日凌晨被送往石家庄鹿泉寺河北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前后,河北省平泉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于秀芬的弟弟于文志,向其索要于秀芬母子的电话号码,意欲对其骚扰。于秀芬曾于2008年遭非法判刑,在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三年,期间丈夫王建华(法轮功学员)被承德劳教所迫害去世,都没能见上一面。近几年于秀芬一直在山东儿子家看孙女,仍遭河北警察骚扰。

迫害类型:
恶人举报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骚扰迫害亲属绑架/劫持非法批捕非法起诉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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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河北女子监狱邮信地址:石家庄石铜路55信箱12分箱 邮编:050222

责任单位及恶人:
平泉县公安局【平泉市公安局】<br>局长:李昌文 18875624301<br>政委:黄泰峰 18875624302<br>副局长:佟立军 18875624303<br>[国保大队]<br>队长:蔡卫先 18875624309 : 佟立军胡启文
河北女子监狱(鹿泉市)河北省女子监狱<br>地址:石家庄石铜路(河北省鹿泉市永壁村南500米处)。从石家庄火车站乘44路转乘117路,或从纪念碑乘117路汽车到永壁村下车。<br>邮信地址:石家庄石铜路55信箱12分箱 邮编:050222 <p>狱政科科长,付玉惠
平泉法院
平泉市看守所
平泉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8年6月22日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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