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秀香
简介:
孙秀香(Sun,Xiuxiang),
女 ,
45岁 ,
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金州区二十里堡韩家人。08年6月30日被恶人绑架到金县园艺派出所遭迫害,现被非法劳教两年,于7月22日被送往马三家。 孙作伟、李志祥、孙秀香被非法判一年缓两年,曾秀香被非法判一年。
迫害类型:
电击 ;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5706.html#16929231919
大连地区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九)
相关单位及个人:
马三家教养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马三家村 邮编:110145 马三家教养院: 院长张明强 办公室024-89216801 政委宫连 办公室024-89216802 副政委苏风绍 办公室024-89216803 其他几个副所长,副政委办公室024-89216805 89216806 89216807 马三家劳教所女所: 教导员杨健024-89295000 所长王乃民024-89295001 另外三个副所长:024-89295002 024-89295003 024-89295005 各大队管教大队长办公室电话: 一大队:024-89295133 李明玉(指导员,所有命令及对法轮功的迫害由他指挥) 张春光(大队长、参加对法轮功学员及普教实施酷刑) 赵国荣(一大队、二分队主管队长,打人手段极其凶恶,残忍) 周谦(主管生产的大队长,要求带工唐魏打、骂普教及法轮功学员,强迫完成十分繁重的生产任务) 二大队:024-89295132 生产大队长:孙彬 指导员:任怀平 三大队:024-89295135 大队长:张卓慧(原女二所恶警) 指导员:王晓峰(原女二所恶警) 马三家劳教所的主管部门辽宁省司法厅电话: 司法厅办公室024-86896309 人事处024-86892848 传真024-86906792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金县园艺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0月11日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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