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惊涛(于静涛)
简介:
于惊涛(于静涛)(Yu,Jingtao),
女 ,
56岁 ,
山东省威海市法轮功学员,威海市乳山人。二零零六年,于静涛流离失所到烟台后,因发放救人的真相资料被烟台恶人绑架,后转交乳山,乳山国保队非法劳教于静涛三年。 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又称王村劳教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是山东省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黑窝。 在淄博女子第二劳教所,于静涛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如:坐小板凳,凳面很小,坐在上面,两腿平齐,把手放在腿上不让动,两眼平视,稍一动,非打即骂,屁股都坐烂了,长厚厚的一层茧,不让大小便、熬鹰(很长时间黑白不让睡觉)、洗脑迫害,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邪恶宣传,强迫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不写,恶警就让流氓犯、吸毒犯人往死里打,于静涛还不屈服,就把她吊铐在潮湿阴暗,见不到阳光的小禁闭室内,一天几个犯人轮番折磨于静涛。三年的时间,于静涛基本没走出禁闭室。 漫长而冷酷的三年,于静涛受尽了折磨。 王村劳教所现在有四个大队。于秀华、王常娥、于惊涛、牛爱庆、周贵芬等三十余人因发表声明坚修大法,拒写思想汇报,被关严管班。每天坐小板凳十七个小时,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 二零零九年底回家后,住在父亲原来的房子里,后来又到外地打工。前一段时间,于静涛想回乳山找个工作,有一天出门,发现有些不对劲,有一辆深蓝色的桑塔纳轿车,车号是鲁Q16420的车在跟着她,她掉回头走,那辆车就停在路边,后来经常发现这辆车停在她家对面楼的两楼中间,对着她家。车子后来又换了一个号,是贵A的牌子,有一次,于静涛本想出去找工作,发现宋向军开的车又在跟踪她,她准备回家,往回走的时候,听路边的两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说,就是这个呀。 进入十二月份的一天,于静涛家的任何电器都没开,突然停电,一连几天都没电,后来她父亲找到原来曾认识的一个熟人,那熟人帮忙问是怎么回事,物业只好说是什么东西坏了。邻居家都有电,只她一家没有,交水电费的时候邻居帮她代交,收费的人问他邻居要于静涛的电话号码,邻居说不知道。于静涛前后被跟踪近一个月。 二零一四年十月初的假日期间,在烟台打工的于静涛女士回到家乡乳山访亲会友,十月六日上午大约十点左右,乳山一群恶人闯进家中,抢劫了家中的手机、真相台历、打印机等,就连于静涛骑他父亲的一辆新自行车也抢走,把家翻的乱七八糟。这伙恶人直接把于静涛绑架到乳山看守所,根本就没通知家人。于静涛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 现在,在乳山市看守所里,于静涛被迫害出现严重病态,不能吃饭,人瘦得皮包骨。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乳山市的法轮功学员曹美香、郭之花、耿聪玉、于英佐出于对于静涛的关心, 到看守所加持她的正念,结果,在看守所的大墙外,被乳山刑警非法抓捕,后被国保大队人员关押到看守所十七天。 在非法关押期间,曹美香、郭之花、耿聪玉、于英佐四人见到了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五个多月的于静涛。看守所以于静涛是炼法轮功的而歧视她,不给订食品。于静涛身体很虚弱,身体状况很差,每次进食很少。 看守所以此说于静涛绝食,强行两次暴力灌食。为了给曹美香、耿聪玉、郭枝花他们造成高压恐怖,灌食时,把他们三个拖到现场做看客,当他们三人看到于静涛被灌食的那种痛苦,都止不住的眼泪直淌。 公检法人员企图对她非法判刑,诬陷她的“黑材料”经公安、检察院递交法院,曾被法院退回。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检察院再次将诬陷材料送法院。于静涛已绝食十天,她的律师要求检察院无罪释放于静涛。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于静涛遭乳山市法院非法开庭,七月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六月一日开庭那天,限制家人参加旁听,只准许两人参加旁听,其余人员都是些身份不明的他们安排的人。法院大门外到处都是国保队的人、一面包车的特警、派出所的警察。 乳山公、检、法系统践踏法律,编造事实,以莫须有的罪名误判好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钟山、公诉员李静贤在法庭公诉时口口声声说法轮功是×教,却拿不出任何法律证据,说于静涛贴的不干胶“中共高官周永康、徐才厚等人纷纷落马”是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明明薄熙来、周永康等人已被判刑,还要说他们是党和国家领导人。 法庭上律师几次要求检察官、法官解除于静涛被加戴的手铐脚镣,律师辩护说:在没有宣判之前,都是嫌疑人,不是罪犯。乳山检察官、法官不予以解除。律师几次提出后,不予采纳,律师以检察官、法官违反法律程序,要求参与的检察官、法官回避。按理检察官、法官是需要申请检察长、法院院长的,但是他们根本就置之不理,即使走形式都不走,直接就说:不用。到律师辩护时,律师一发言,就被打断,根本就不让律师说话。 于静涛的父亲打电话询问情况,法院说十日已宣判。于静涛的父亲说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时,法院那边说通知律师了。于静涛的父亲电话联系律师,律师说根本就没接到电话。 现在于静涛正在聘请律师准备上诉。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于静涛、丁慧敏、肖波三人在出租屋内被威海市经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人员绑架,并非法抄家。于静涛当场被来人戴上黑头套劫持带走。警察从出租屋内非法掠走大量私人物品。当天下午一点多,警察又非法闯入并搜查于静涛的住所,抢走电脑、打印机以及法轮大法书籍等个人财物。 随后,于静涛、丁慧敏、肖波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至看守所。 荣成市法院预定于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对威海市法轮功学员于静涛、丁慧敏、肖波、王德水非法开庭。
迫害类型:
坐小板凳 ;
严管;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监视/跟踪;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摧残性灌食 ;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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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乳山看守所
乳山市国保大队
:
宋向军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前王村劳教所)
乳山市检察院
:
钟山,
李静贤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威海经区分局)
荣成市法院
更新日期: 2026年4月26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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