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鲜(龙华仙)
简介:
龙华鲜(龙华仙)(Long,Huaxian(longhuaxian)),
女 ,
云南省昆明市大法弟子,周晋的母亲。原昆明市物资局边贸公司(现已破产)退休职工,之后在昆明市东站自营一家杂货铺。一九九九年八月份她去昆明市委上访,还没有见到负责人说上话(当时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就被送到西山区第二中学拘禁了一天,到晚上12点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日,她去云南省政府上访,被昆明市东站派出所非法拘禁两天,之后,盘龙区国保大队抄了她的家,抢走了她的大法书籍。她又被劫持到盘龙区看守所非法拘禁一个月之后,送进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被非法判三年劳教。 二零零二年龙华鲜从劳教所回家后,她们一家在昆明市东部客运站旁经营一家土杂店,卖烟、酒、糖、茶,还有牛奶等。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冯军等人来到商店(当时她没有在店里),封了她的店,绑架了她的女儿周晋。非法搜查她的商店和家,抢走台式计算机一台、笔记本计算机两台、移动硬盘两个(后周晋索要回来,却已经被弄坏了)。非法拘禁周晋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10个月,后非法判刑三年,关押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龙华鲜在昆明环城南路金碧商场附近被昆明市渡区国保大队长冯军带人绑架,当晚被非法关押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冯军来“提审”,还有两个警察姜银波、赵志勤(女),七月十日昆明市检察院非法逮捕。 她被非法关押十一个月后,被昆明市中级法院枉判三年。她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维持邪恶的原判。 二零零九年八月份,她被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监狱里,每天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半,整整十六个小时,她被强制坐小板凳迫害,还被强制做奴工。每天专管法轮功的警察轮番用各种方法来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使她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她们还利用包夹对她进行指桑骂槐的人格侮辱,强制她观看污蔑大法的录像,要求她写观后心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龙华鲜从监狱回家。回家后,龙华鲜和家人的手机、电话仍然处于被监听、监控之下。而且还遭到当地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的骚扰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六十三岁的龙华鲜携女向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下午一点钟左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史瑞琳,带领5男2女多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龙华仙住处,进行强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四本,电脑兩台,打印机三台,mp3播放器兩个,放音机四个,以及切纸机、碎纸机等私人物品。在此过程中,又将前来龙华仙家的法轮功学员余志水扣下,随后将其带到盘龙国保大队,接着对余志水住处进行非法抄家,拿走mp3、放音机、真相币60元左右等私人物品。走的时候,还叫法轮功学员余志水第二天上午去国保大队一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审判;
非法发布逮捕令;
坐小板凳;
洗脑/送洗脑班;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监视/跟踪;
电话监控;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昆明国保支队长张亚明遭恶报
昆明市中级法院历年对至少12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龙华仙、余志水遭非法抄家
昆明市610人员冯军犯罪事实
云南昆明市龙华鲜女士遭迫害经历
云南风雨十二年(五)
云南风雨十二年(三)
云南风雨十二年(二)
再揭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罪恶
(一)昆明市曾被拘留或送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云南大法弟子零九年被迫害案例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5/3/09)
昆明龙华鲜、周晋母女被绑架判刑
云南部份被劳教大法弟子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电话:0871--4096529 4096530
朱正渝(审判长)杨捷(代理审判员)钟彦君(代理审判员)段云萍(书记员)
昆明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律师:肖静 电话:13808794068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韩纯盈 电话:0871--574006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电话:087--4095541
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 冯军 电话:0871-7190171 7190164
恶警 焦某,警号:015779 恶警 女 警号:01519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昆明市第二看守所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盘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
史瑞琳
东站派出所
官渡区公安分局
:
冯军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
文晓琴
昆明市中级法院
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云南省高级法院
:
邹尔曼,
赵启良,
包媛萍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7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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