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虹玉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吊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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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陈虹玉(Chen,Hongyu),
女 ,
48岁 ,
吉林通化柳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一月,法轮功学员陈虹玉意欲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法轮功情况,被吉林省驻京办非法扣押,在省、市、县610办公室指挥下,柳河县公安局将她非法刑事拘留,在柳河县看守所关押一百天,关押期间不准炼功,被强制坐板、背监规,被强制搜身、被喝斥蹲下等等侮辱人格的待遇。释放时柳河县公安局向家人勒索二千元钱,没给收据。期间给她和家人造成极大精神打击,从此失去了所从事的劳资人事工作岗位,在社会上的人际关系从此趋于淡化。 因陈虹玉拒不接受所谓“转化”(放弃法轮功信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柳河县公安局政保科员警若干人对她家进行非法搜查,陈虹玉被关押并被通化市公安局处以劳动教养一年半。在九台劳教所,陈虹玉和其它众多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整夜罚站,只在早上五~六点钟休息一小时;被强制参加插秧及收割水稻等强体力劳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陈虹玉被转往长春女子劳教所,在长春女子劳教所,被警察伙同其它劳教人员群殴、电棍电击,并绑“死人床”(四肢成大字型用皮带及手铐固定在铁片子床上)七天、扇嘴巴子等,松绑后双腿已不会行走,臀部磨起褥疮;被强迫参加劳动(做奴工)制作手工艺制品,制作玩偶小衣服、小鞋、小配件等,工作时间从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由于身心遭受严重迫害,使身体素质明显下降,在劳教所期间出现白发、耳鸣等症状,那时陈虹玉只有三十三岁。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在陈虹玉刚被劳教所释放半年后,通化市610办公室及柳河县610办公室指使柳河县农业局、柳河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胁迫柳河县农业总站站长锻炼又将陈虹玉强行送到通化市一所驾校非法关押,目的是所谓“转化”。 在610办公室的胁迫下,二零零三年起陈虹玉所在的单位柳河县农业总站站长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她逐出,不准上班,不发放基本生活费,陈虹玉成为失业者,被迫到私营企业打工糊口谋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柳河县610办公室伙同公安局警察又到陈虹玉工作的地方骚扰,之后被迫抛家别子外出务工。 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在通化市610办公室指挥下,吉林省梅河市公安局、柳河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警察当街对陈虹玉强行非法绑架,此后被辗转柳河县看守所、通化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被再次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 陈虹玉在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时,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半被提外审,一出看守所大门,双手被铐,押上一辆黑轿车,头被套上黑头套,大约行驶一个半小时左右,被带到不知是什么地方的审讯室,才拿下黑头套。(据长流看守所在押犯人自己介绍,也曾被秘密带到那个地方审讯,中途戴上黑头套,根本不知去向。)陈虹玉双手被铐在铁椅子上,并被恶徒用矿泉水瓶浇凉水。参与非法提审的有柳河县建设派出所恶警王之汉、迟海滨、通化市公安局郑某,还有一个女警。他们用诱骗的方式说,你丈夫都承认资料是从××学员那儿取的,你就承认了吧,逼供陈虹玉签字。 陈虹玉双手被铐在铁椅子上,一夜一天,未吃未睡,提审后又被套上黑头套送到长流看守所,已是第二天(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回来时陈虹玉脸色发青、衣服还是湿的。之前,陈虹玉是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柳河县建设派出所恶警王之汉、岳雪峰,称有事骗到派出所后随即非法抄家抓捕的。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陈虹玉被非法劳教二年,劫持到黑嘴子女子劳教所六大队监禁迫害。坚决抵制迫害,拒写“五书”,拒绝奴役劳动,拒穿囚服。两天后,六大队副大队长,恶警丁彩虹和恶警(管教)张涛每人拿一根电棍来行凶迫害陈虹玉。丁彩虹、张涛二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陈虹玉的脖子。电了一会,见陈虹玉没有痛苦的感觉,张说她的电棍不好使,没电了,又换一根,把那根拿去充电,为长时间迫害备用。 恶警们见电棍电击对陈虹玉不起作用,邪悟者郝玉霞、董子荣和阎淑霞加上丁、张二恶警她们五人一起蜂拥而上,也没有给陈虹玉穿上囚服。张又叫来因传销被劳教的“护廊”郭宽敏和刘兰兰,七个人强制给陈虹玉穿上囚服后,双手用手铐扣在床上。 一个周日下午,正赶上恶警丁彩虹值班,发现陈虹玉没穿囚服,大发邪火,叫骂威逼 “包夹”者阎玉霞、郭宽敏和郝玉霞加重迫害陈虹玉。她们恶狠狠的将陈虹玉用手铐吊起来挂在双人床上铺的栏杆上,双臂被抻直,只能脚尖着地,从早晨六点半,直到半夜零点。疼痛使陈虹玉一阵阵大汗淋漓。 早上,大队管教张涛曾将陈虹玉放下,因恶警丁彩虹极力反对,陈虹玉又被吊起来,直到下午四点,才将陈虹玉放下。此时因手铐勒的太紧,陈虹玉手腕部已被勒出大泡。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六大队解体,原六大队生产大队长恶警刘锳,调入三大队任副大队长,负责所谓“思想转化”(即精神迫害)。刘锳调入三大队的同时,带去一张专门迫害大法学员的“死人床”,床面是用不到二厘米宽的铁片横竖交叉编成的网状,铁片间的空隙约十四厘米。因法轮功学员程士云(五十多岁,农安县人),陶秀芝(五十多岁,图们市人)等严正声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九日,恶警将程士云、陶秀芝二人带到管教室,关上门,刘锳、刘冬艳、臧丽等六、七名警察一起围攻,毒打程士云、陶秀芝的嘴巴子。打够了,把陶秀芝绑在“死人床”,陶秀芝左腿麻木,疼痛难忍。绑完陶秀芝又绑程士云,程士云大声呼救,被刘锳、刘志伟用抹布堵在嘴里,再用胶带把嘴粘住,憋的喘不上气。程士云被绑躺在凉铁片床上两天两夜,饥寒交迫,痛苦难以想象。 十二月十日,因全体学员向警察讲真相,要求停止迫害程士云,并写信向值班所长田元反映情况,恶警破口大骂,将法轮功学员陈虹玉叫到管教室。刘锳、生产大队长姜丽君打了陈虹玉嘴巴子,陈虹玉的嘴唇被电击起泡,脖子被电红。下午恶警对全体学员非法搜身,将大法学员、车间、寝室搜个遍。恶警邹霞、姜丽君将邱苓丽、王艳春的 衣服一件一件扒下来检查。十二月十二日将王艳春绑在死人床上两天两夜。十四号又将刚入所七天的尚书霞(五十多岁,辽源人)绑死人床一整夜(该人有心脏病、头部三叉神经痛、血压高等病状)。以下几人都先后被殴打或酷刑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二零一一年三月,陈虹玉在吉林省(长春)女子劳教所被迫做奴工,每月只有六块钱津贴。做玩偶配件、小衣服、给小鞋刷色,做小鸟、缝纫等。 二零一一年六、七月,在通化市610办公室操控下,柳河县610办公室两次指使陈虹玉所在单位领导将她强制送往通化市何家小宾馆非法关押十二天,强制转化。 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一年三月,因陈虹玉和丈夫同时被非法关押迫害,还在上高中的儿子被迫独自一人在家,无人照料。多年来家人为她担惊受怕,紧张焦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遭受的迫害是难以言表的。 陈虹玉女士,六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共三年半,三次被关洗脑班,被迫多年来颠沛流离,二零一零年被劳教期间,老母亲离世,也没能在床前尽孝,成为终生遗憾。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陈虹玉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份,通化地区柳河县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已核实法轮功学员陈红玉、崔着有及妻子赵玉香、孙仁启、赵桂华。刘维平及还有未修炼曾经诉江的儿子、闵照琴、马骏等被电话骚扰。
迫害类型:
抄家;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非法提审;
诱骗/利诱;
剥夺睡眠;
电击;
长时间吊拷;
坐/锁在铁椅子上;
手铐/脚镣;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罚站;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毒打/殴打;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骚扰;
非法审讯;
戴背铐;
铐在某处上;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20年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
2011年下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迫害事实(图)
黑嘴子劳教所恶警丁彩红、朱丹、刘锳的罪行
吉林柳河县“六一零”公检法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8/211173.html吉林女子劳教所残害大法弟子陈虹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5/203977.html
吉林通化市大法学员近期被迫害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春女子劳教所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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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丁彩红
吉林驻京办事处
长春市九台劳教所
梅河口市公安局
通化市长流看守所
通化市610办公室
通化市公安局
柳河县公安局
柳河县610办公室
柳河看守所
柳河县建设派出所
:
迟海滨,
王之汉,
岳雪峰
何家小宾馆
柳河县农业总站
:
锻炼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29日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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