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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宇庭

简介:
姜宇庭
(Jiang,Yuting), 男 , 49岁 , 松原市宁江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初,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伪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许鹏一案,枉法重判许鹏、藤献茹、邵长普、付丽红、姜宇庭、刘宝琴六名法轮功学员八至十二年重刑。六名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上诉至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结果六学员家属全然不知。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的单位及个人如下:
松原市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马洪哲、李军、高帅、张英彪、李国庆等执行非法绑架和迫害的。
松原市前郭县检察院起诉的。
3、被松原市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非法冤判八年。
前郭县检察院、法院恶人:石祥。

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等六人上诉松原市中级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松原市中级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姜羽庭的人员如下:
审 判 长:王成伟
代理审判员:孙 丽
代理审判员:孙世雁
书 记 员:郑海昌
被迫害时间:2009年4月8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马洪哲等恶警的罪恶
零八、零九年吉林二十六位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
松原市中级法院黑箱作业、陷害无辜

责任单位及恶人:
前郭县法院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总机:2137740、其它:2120543、2137748、2120544<br>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松原市沿江东路2019号)(邮编:138000)<br>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丛峰,办电:0438-2290090主要负责人<br>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杨凤双,0438-2290090<br>刘连华,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br>王志刚,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br>王宜兵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处处长<br>吴雪峰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庭长<br>郑长波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br>宋作霖、张晓辉为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br>付 国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br>孙世雁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孙丽孙世雁郑海昌王成伟
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石祥

更新日期: 2011年1月2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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