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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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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舒婕(淑杰)

简介:
张舒婕(淑杰)
(Zhang,Shujie(shujie)), 女 , 年龄未知 ,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五名警员到丹东市大法弟子张舒霞、张舒婕姐妹经营的照相馆,以查看计算机病毒的名义,在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查看属于私人财产的计算机,进而进行抄家式的搜查,然后以发现有法轮功材料为借口绑架了张舒霞、张舒婕姐妹,并且抢走三台计算机,还有打印机、扫瞄仪等照相馆用于打印和制作照片的设备,之后这些警察又到张舒霞的家里,抢走计算机等物品,家被恶警们翻的一片狼藉。

不但照相馆正常的生意难以进行,亦使她们的亲人也跟着遭受痛苦。同一天但不是同地被绑架的还有一位经常到照相馆帮忙做照片的大法弟子赵广顺。后来恶警们又到张舒霞、张舒婕姐妹的二姐家,察看计算机,因为没有发现什么,这一次没有搬走东西。

丹东市公安局一处的处长杜国军负责此案,沙丽霞是负责此案的警员。目前张舒霞、张舒婕姐妹和赵广顺被关押在丹东市白房看守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邪党伪法院对大法弟子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进行非法开庭。而该伪法院所谓法官,无论是在非法开庭前还是非法庭审中,都极尽流氓手段,威胁、阻止律师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在律师质问下,该伪法院一副院长称:这是上面的意思。

振兴区邪党伪法院原定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四八点三十分对大法弟子张舒婕、张舒霞、赵广顺开始非法庭审。当日一早,当事人的很多亲属就来到法院门口,等待旁听,只见在法院附近,有很多警察、警车,还有很多的便衣警察。法院周围的居民说,从来没看到法院这来这么多警察。

非法开庭时间被推延到九点十分。在此期间,负责刑事的副院长找到为大法弟子辩护的两位律师,阻挠王律师出庭为大法弟子辩护,而对另一律师蛮横提出:一、不准对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护;二、不能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三、只能对证据的情况进行辩护等。律师反问:你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吗?如果有希望能拿出来。该副院长说:没有,是上面的意思。并说律师如不按照他说的做,律师的发言将被打断。

当三位大法弟子被从警车上绑架下来后,大法弟子张舒霞高喊“法轮大法好”,发自肺腑的声音响彻云霄,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灵,令人为之动容。警察在开庭之前阻挠家属进入法庭,只让每个当事人的三名直系亲属进去,结果大部份亲属被拦在门外。在非法庭审中,邪党法院又调来了十几个警察站在法院门外,有的警察也说共产(邪)党真折腾人。一个本是普通公开的审理被邪党搞的如此紧张,这也是邪党基因里的对其存在的不合法性的恐惧感所决定的。

在邪党伪法庭上,正义律师的话多次被打断,所谓主审法官邵敏(女)多次打断律师的话。最后张舒霞、张舒婕、邵长华被非法判刑七年,张淑杰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长时间迫害,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在万达商场门口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构陷遭绑架。张淑杰看见有警察在抓人,因个人经历不愿看到这个场面,就急速离开,却也一同被绑架到丹东帽盔山派出所。

张淑杰、赵洪娥于二零一七年中秋节前夕被非法起诉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赵鸿娥、张淑杰及王桂芳遭非法庭审。当时,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从看守所强拉出去庭审。法院隐瞒家属,通知三人户籍所在的村委、社区来旁听,使得庭审过程中没有一位家属到庭旁听,更谈不上家属为她们聘请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

王桂芳是最先被非法庭审的,整个过程也就半个小时,之后是张淑杰与赵鸿娥,也是草草了事。三位法轮功学员庭上都不承认自己违法犯罪。

案子到法院后,张淑杰家属多次找到董文法官告诉他张淑杰没有违法,法轮功不是×教,法官董文不听善言,并威胁恐吓说:你不要说了,再说你小心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由丹东振兴法院法官董文及其他执法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无相关的刑法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下判决,王桂芳被冤判四年,张淑杰与赵鸿娥被冤判三年半。据了解,张淑杰、赵鸿娥及王桂芳都已依法向丹东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张淑杰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九日被丹东看守所送往沈阳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张淑杰家属投诉违法法院。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辽宁丹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鸿娥遭绑架,被诬判三年半,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回到家中。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9点左右,赵鸿娥、张淑杰、于华在丹东市帽盔山附近讲真相,赵鸿娥和于华给一位年轻人讲真相,当时年轻人没说什么,但之后打电话举报了她们。不一会儿,帽盔山派出所警察将她们绑架,带到帽盔山派出所,但没提审她们。将近12点,帽盔山派出所警察说“我们管不了”,后由丹东市西城派出所警察接管。

西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提审她们,她们善心的对警察讲真相,但是,警察却对大法师父谩骂、诬蔑师父。

晚上9点左右,警察带着于华回她家进行非法抄家。警察当时没有穿警服,也没有告诉家属他们是哪个单位的,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也没有给家属抄走物品的清单。

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市拘留所十五天后,六月七日,西城派出所警察把三人又带回西城派出所,重新提审她们。到晚上5点于华被释放,于华的丈夫从早上到晚上一直陪她在派出所待了一天。赵鸿娥和张淑杰被转入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被非法批捕。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辽宁丹东籍法轮功学员张淑杰、赵红娥的家属接到一审法院通知,要在上午10:30分开庭,后来振安区法院因所谓材料不齐全没有开庭,将“案卷”退回检察院补充迫害材料。什么时候再非法开庭,现未可知。

迫害类型:
抄家非法关押敲诈/掠夺/破坏财物绑架/劫持非法判刑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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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被非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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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于华遭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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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杰又遭冤判入狱-家属投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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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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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伪法院承“上意” 阻律师为大法弟子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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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丹东市中级法院地址:丹东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邮编:118000 院领导(区号:0415): 孙克敏:6277088 手机15841590001杜明强:6277159 王传福:6277217 姜锦晶6277135 付金波6277158 郝英武6277287 孙振杰6277047 马军6277058 申连科6277273 办公室 刘明诚6277099 谢文波6277162 杨俊莹6277203(机要室) 孙晓萍6277203(机要室) 李钢6277211 李凤叔6277059 陈亮6277269 石玉6277200 白洁6277076 张政悦6277076 李昌郁6277010 刘智存6277011 由远洋6277061 政治部 李秀洁6277153 张策6277219 隋巍6277108 张宇6277278 陈建6277207 姜楠6277207 刘廷祥6277183 李玉美6277233 董志明6277201 赵晓欣6277168 王卫平6277213 隋国柱6277206 孔文倩6277120 刘丹6277261 审管办 王珞6277212 李东明6277222 罗姣婧子6277152 张天骄6277096 陈丹6277214 技术处 闫晓峰6277065 唐铭举6277267 张鸿泉6277267 姜雪6277018 宋枫6277258 刘海韵6277121 司行处 张惠清6277177 王楠6277117 姜丹6277169 乔黎6277081 李国君6277161 张俭灿6277160 监察室 吴兆顺6277195 温泉6277093 基层委 刘成义6277080 王殿龙6277015 李学波6277085 曲景学6277138 信访办 侯维忠6277049 韦东方6277288 李东站 (空白) 孙源林6277128 王杉杉6277128 赵婧6277250 才珺6277190 邓欣6277082 监督办 葛英6277028 耿昭苏6277187 机关党委 涂凯6277180 杨军6277181 法官学院 韩云国6277139 立案一庭 于景明6277020 程继文6277033 刘胜6277027 吴辰6277030 王坤6277185 郑大威6277103 王渝淇6277271 姚润刚6277008 门旭6277143 立案二庭 于丕健6277031 沈维刚6277277 李大为6277145 王玉瑛6277105 王婷婷6277270 鄂瑞雪6277299 刑一庭 于义清6277053 崔大勇6277268 宁耕6277063 董泽军6277038 郑成垒6277221 张轶6277290 韩丹6277112 高宝丽6277293 任俊儒6277166 尤亭丹6277234 于洋洋6277061 刑二庭 于蔚超6277068 徐文峰6277023 冯泰昆6277051 刘加荣6277052 王连友6277283 王旭耀6277179 李欣6277239 安妮6277208 刘智铮6277279 卢丹梅6277090 民一庭 于国兴6277199 时磊6277077 张春霞6277021 吕伯昌6277182 任飞6277017 李存林6277151 房春堂6277215 王蕾6277043 王杨6277137 张倩倩6277266 王海鹰6277067 张东明6277054 王晓宇6277071 民二庭 王雪梅6277071 曹立新6277026 曹振宇6277069 康璐6277012 姜艳艳6277136 关爽6277210 王莉莉6277150 徐征6277263 董泽楠6277194 张馨元6277091 民三庭 黄日宏6277100 李军6277104 张峻峰6277237 孙雪松6277235 孔亮亮6277189 李欣6277297 槐福鹏6277265 赵婷婷6277125 于东霞6277241 民四庭 卢春雯6277086 常克明6277127 姜淇瀚6277171 张晓丽6277285 刘云6277036 李俊宜6277259 行政庭 吕姝6277087 李莉6277034 仲莉宇6277236 孙军6277006 吕函朔6277256 姜瑶裕6277276 审监庭 赵娜6277070 马晓明6277255 卢国华6277176 沈白6277078 徐蕙6277022 梁文玉6277079 施建平6277050 宋文珂6277092 李斌6277240 王丽娜6277155 王晓玉6277129 执行局 吴建军6277218 李力伟6277056 张广林6277106 于海涛6277126 白银河6277073 王雷6277228 于学宁6277225 李国祥6277226 王晶6277262 张晓欣6277089 孙士伟6277035 尚洪飞6277029 陈刚6277130 孙健6277132 王宝6277173 白国杰6277196 赵晓日6277013 王冠群6277230 赔偿办 王作伟6277146 屈中华6277272 于冰冰6277252 法警队 丁军6277156 邹光6277109 于军6277055 刘楷楠6277298 法警队一大队 李茂松6277229 李少平6277111 浦宏伟6277046 金光6277048 白玉杰6277040 李哲6277041 杨毅6277257 张永兴6277193 郭晓琳6277232 法警队二大队 王琪6277039 王金波6277045 杨远军6277275 卜宪荣6277202 张海滨6277209 计策6277281 大阳物业 郭丽6277122 值班室6277001 值班室6277004 值班室6277002 值班室6277003 监控室6277119 法庭入口(安检)6277205 食堂6277037 小车班6277005 大车班6277009 孙同权6277107 刘志强6277113 接待室6277154 会议室 党组会议室6277274 中层会议室6277197 审委会6277284 老干活动室6277223 视频会议室6277184 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振兴区兴三路28-1号 邮编118000) 院领导: 姓名 电话 翟振宽  13941525757 栾永军 13842519011 马秀英(负责刑事案)13942579078 葛宣 15941506733 林群 13841587558 研究室: 孙宗鸬  13050376687 审管办: 姜殿波    13050367250 郭志 13842517683 于萍 13941506277 于晓飞 18741545510 唐御泽 18342556005 司法行政服务处: 宫勤   13941699967 蔡斌鑫 18406121333 办公室: 王小璐 13842519008 张丽 13842519056 马长铁 13842512777 刘翔翔 15841554288 谢瑞秀 13898510614 刑庭 王长庆 13842519069 陶占华 13842519658 蒋方新 15941500026 董文 18242424769 战宏图 2277071 13842518088 民一庭: 韩乐新 13942577100 于忠山 13874152928 刘羽 13304159902 梁爽 15041504040 民二庭: 王晓丹 13604955077 王怡 13898509387 闫春霞 13604959949 杨文波 13358779172 刘业发 13942506967 兰善凯 18624155166 葛威 15714256191 民三刑: 刘向民 13941590005 常闻赫 15842505160 杨景 18242526386 刘群 18241566210 马旭 15942521672 崔鑫盈 13514157095 杨茜茹 13941501721 殷富宏 13942560117 行政庭: 曲涛 13050353671 宋学军 15041509229 谭红霞 18741586158 宋钇霖 18604950599 审监庭: 于义 13941512846 梁东宁 13842566321 立案一庭 王绍江 13841567789 王斌 15102453530 罗丹 13358775557 王昊丹 18342507999 鄂娜 18342539002 立案二庭: 田永志 13842519133 张兆鑫 15941560716 于明涛 18841517058 执行一庭 董连生 13842517996 连旭东 13234258785 常清 13081252839 李小蕾 13464550101 执行二庭: 姚多 13842502345 执行三庭: 杜星燃 13841524682 法警队: 刘冰 15841505588 徐振阳 13941593939 范原 15842527007 赵刚 13704250279 邱峰 13842585258 张英秋 13941576698 张俊腾 15942551818 张晓宇 18242489899 刘鹏 15904152323 朱文龙 18341506789 梁平 13470087890 孙填一 18241526699 刘洋 13234252801 丁春阳 15241575353 刘承昊 18242574588 王贤 15114124050 姜国庆 15842543792 赔审员: 于瑛杰 18241538866 李博 13591513331 孙延军 13654157077 仇胜男 13704250331 陈鹏 18841517755 牛彩云 13470070929 王明翠 17604155621 唐欣 18504159440 孔笑阳 15842580899 宋佳俪 18641523918 陈丽敏 13470099118 扈本义 15941510987 江姗妮 13081262553 陈晶媛 15841579185 李亚超 18741557773 邹晓霞 15174185825 王大禹 13941577771 赵阳 18741570303 李永捷 13842519010 刘义义 15141565299 景文斌 13841555565 宫召洋 18641567872 张振东 1359150428 姜博:13470066625 603625 张君山:17670463711 警号:F60374 王浩泽:15041554730警号:F61567 张春辉:13470066579 秦子淇:15842546639 刘笑晨:15542808276 微信:15542808276(可能是办案警察,不十分确定) 王鹿龄13941540180 杨东13234259050 社区专职网格员: 杨亮 15040045160 曹传勇:15542808276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丹东市公安一处 : 沙丽侠杜国军
沈阳女子监狱(前称沈阳大北监狱)寄信地址:辽宁女子监狱九监区(沈阳)<br>邮编:110145
帽盔山派出所电话:0415-6161124<br>所长:王开春<br>副所长:从树龙<br>教导员:刘国胜<br>办案人:尚福君;孙洪烈<br>
白房看守所
振兴区法院振兴区人民法院地址:振兴区兴三路28-1号 (区号0415; 邮编 118000)<br>翟振宽 院 长,手机 13941525757<br>崔大勇 副院长 办0415- 3137268,宅0415-3137875,手 机13941570481<br>栾永军 副院长 办0415- 3135341,宅0415-7187771,手 机13842519011<br>张达远 副院长 办0415- 3126616,手机13358771717<br>王常庆 刑事庭长办 0415-2277068<br>陶占华 刑事副庭长办0415 -3139521,手机13842519658<br>董文 刑事庭长 办0415-2277071 手机18242424769<br>代连芬 法官,办0415- 2277041<br>蒋雅贤 法官,办0415- 2277041<br>冯泰昆 审判长<br>张乾 法官办0415-2277072<br>代理审判员 王连友<br>代理审判员 王连耀<br>代理审判员 苗蕾<br>代理审判员 蒋芳新办0415-2277072<br>人民陪审员 宋诚<br>书记员 马丽 : 董文
丹东市振兴区公安分局
丹东拘留所(地址:丹东市汤池镇的金固村)
西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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