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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霞

简介:
王保霞
(Wang,Baoxia),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河南省郑州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王保霞、刘伟、朱云龙等十位大法弟子非法庭审,期间漏洞百出,法庭人员被律师质问得无话可答。旁听席上只有几个家属,因为伪法院不准家属以外任何人到庭旁听。十名大法弟子是戴着脚镣、手铐上庭的,特别是刘伟、朱云龙,在整个非法审判过程中一直被戴着脚镣。

法庭上,大法弟子刘伟几次告诉法庭他的所谓笔录、口供完全是恶警刑讯逼供的结果,恶警曾把他脸向上吊起来,两臂直伸与上身成十字型,两腿直伸,分别用脚镣、手铐铐住手脖和一只脚脖,固定到三个不在同一直线的位置上,全身悬空,铐吊达四、五个小时。当庭看到刘伟胳膊和双腿伤痕累累,已成残疾。

大法弟子王保霞,也当庭陈述她遭到和刘伟完全一样的酷刑逼供。

当辩护律师质问所谓公诉人,刘伟脚、手伤痕是如何形成的?所谓公诉人竟谎称是由于脚镣手铐带的时间长所致。辩护律师当即指出:“刑具是保护被告而不是惩罚被告,怎么会因戴刑具而使被告致残呢?”公诉人无言以对。辩护律师遂向法庭提出:原告触犯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庭长面目表情尴尬沮丧,无言以对。

进行法庭辩论时,辩护律师针对所谓一千四百多枚印章问题指出:印章是王保霞遭酷刑逼供才承认由刘伟给她的,而刘伟不承认他给过王保霞印章,且在刘、王两人的笔录中也没有一千四百多枚印章这个数字,在王保霞的笔录中仅有四十枚印章这个数字。任何有关一千四百多枚印章的影印照也没有看到,更没有见到这么多印章的实物。

迫害类型:
长时间吊拷非法提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郑州伪法院对十位大法弟子非法庭审 漏洞百出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中原区法院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两个办公区):<br>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十里铺路17号 电话:0371-67535724<br>值班电话: 0371-67551070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br>邮编:450000<br>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南办公区,又称须水法庭办公区,又称董砦大街办公区)<br>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煤仓街4号<br>邮编:450051<br>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河南南阳人,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曾任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2月任登封市法院党组书记,2016年4月任登封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7年3月-2018年11月任登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br>刘红军:中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br>吕华红:中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br>翟红斌:中原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br>黄健: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br>李云凯: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br>刘煜伟:中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br>刘黎青:中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br>毛大帅:中原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br>李冬玮:中原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br>李晓玲: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br>陈红: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br>乔婉婷: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br>陈俊南:中原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br>铁莹莹: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br>徐源: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br>李宁:中原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更新日期: 2009年4月21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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