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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宝

简介:
周玉宝
(Zhou,Yubao), 男 , 65岁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华镇法轮功学员,什邡市宏达集团公司、磷化工公司退休工人。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早晨七点,大法弟子陈茹和丈夫周玉宝外出回家,刚走进所住的楼房,就被什邡国保大队指使的城东派出所恶警绑架。在城东派出所,五名恶警在所长的指挥下,强行抢走了周玉宝的钥匙,随后非法进入陈茹家里,抢走了大法书籍、数据、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收音机、DVD机、手机等很多物品。当晚把陈茹送广汉看守所关押迫害,周玉宝送什邡看守所关押迫害(十一月十二日,周玉宝被无罪释放)。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什邡市邪党法院诬判陈茹三年。二零零九年二月十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秘密下达维持一审诬判的二审终审裁定。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六日,陈茹被秘密劫持到简阳市养马镇四川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周玉宝被绑架后拘留十五天,随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因在非法拘留期间被迫害成严重的高血压,绵阳新华劳教所拒收。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以国保大队李勇为首,一共六名便衣,穿警服的三人直接以焊工切割破坏防盗栏,翻窗入室,却错进入周玉宝邻居的家中,发现不对又以同样手法闯入周玉宝家,拿出一张“搜查证”,上面语句含糊,没有落款和日期,说周玉宝违反刑法某条,他的妻子陈茹质问警察:这条法律是什么内容,你们的文档不合程序规定,你们这样做违法了。警察说:这个时候不要跟我讲法律。

警察清点完他们要的东西后,要求陈茹质或者她的儿子在他们列的清单上签字,但不留办案人的落款,两人拒绝在违法的文书上签字,警察就找来居委会的人签字。抄家两个多小时,抢走很多私人财物。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周玉宝从什邡去广汉,在广汉水上公园正门去北京大道约三百米的右侧树荫下乘凉。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十二点零五分),来了三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说他们是广汉城管,问在这干啥,是不是抢劫。周玉宝一愣:你们怎么这样说话?几人动手柄周玉宝从电瓶车上拉下来,说:检查!

紧接着冲来七、八个人,有人一阵猛拳打在周玉宝头上,周玉宝眼冒金星,左眼当即看不清物,头昏,左耳轰鸣。有两人把周玉宝的手扭到背后按倒在地,打人者说:把他皮带抽下捆起来。其余人员把周玉宝车筐内和包内的所有物品翻出摆在地上,还有人照像、录音。这时看清打人者是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刘洪建,其余人员是他的手下,估计还有广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配合,全着便衣。

随后周玉宝被绑架到什邡市回澜派出所。在一间审讯室里,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国森带着其它人员也来了,接着进来两个人,一人约一点七米,穿便装,指着王国森说:我是他们的领导;又指着另一穿便装戴墨镜约一点六五米的人说:他是我的领导;然后对周玉宝说希望配合他们工作、放弃信仰之类的话。又说:有什么要求可以告诉他或国保大队的人。周玉宝说手被捆麻了。那人命人给周玉宝解开,但又关进审讯用的铁椅子里。

那人安排了两个国保大队成员讯问周玉宝,其余人员都到会议室开会。留下的两人问周玉宝所带物品(明慧周报、不干胶等)的来历等等。周玉宝问:我犯了什么法把我抓到这里。两人说到时候有人告诉你。他们把讯问记录打印出来,一个带眼镜三十多岁的人叫周玉宝签字,周玉宝不签。那人一拳打在周玉宝的鼻子上,接着一耳光,打的周玉宝鼻血直流。

然后劫持到看守所,已是晚上九、十点钟了。看守所陈所长看到周玉宝的伤,问是不是打架?周玉宝说,是国保大队的人打的。他问还有没其它伤,周玉宝说头很痛,左耳鸣、左眼看不清物体。陈所长不收。两个警察又跟所长求情,最后所长要求把头部CT做了再说。周玉宝又被带到医院进行CT检查。做了CT后所长还是不放心,就用相机把周玉宝的伤势拍照留存。

周玉宝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三仓。从十六~二十二日,每日有一位管仓干部对周玉宝进行谈话,主要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入所教育和看守所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教育。七次谈话中有两位姓廖,另三位姓邓、李、陈,每次周玉宝都告诉他们:“我没违法,没犯罪,我不背《监规》、不穿囚服、不参加劳动,进出门不喊报告。所有谈话记录不签字。”他们没有强迫。

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周玉宝的妻子和儿子到什邡市公安局,在门口等了很久才获准进入。恶警李勇看到他们就嚷:不准进来!并叫门卫驱赶。家属找到国保大队指导员刘洪建,刘说上面下命令,我们就执行,命令是错的也要执行,由发出命令的机构负责任。你觉得我们做的不对,可以找纪检部门。

在楼梯口,恶警李勇拿着摄像机近距离对着周玉宝妻子的脸乱晃,一边凶恶的说:“陈茹,你来做啥子?”周妻挡开摄像机,李勇恶狠狠地一掌推在周妻的肩上气势汹汹的喊叫:“你要打人嗦?”周的儿子和旁边两个警察急忙拦住他,李勇一边比划一边大喊:“陈茹,你小心点,你们家那么多东西,不要再落在我手上!”(周妻陈茹二零零七年被迫害三年就是李勇等人的恶行。)

六月十九日下午,什邡市检察院一位五十多岁姓高的男士来找(后来听说这叫逮捕前过检),等他问完后,周玉宝述说了国保大队在非法绑架时不出示证件、打人、刑讯逼供的严重违法行为。高某作了记录,周玉宝签了字、按了手印。六月二十号下午六点,看守所传来逮捕证,周玉宝说:我没违法、没犯罪,我不签字。

九月十七日,法院通知家属会在九月内开庭,家属在请律师过程中得知,当地司法局不准律师受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家属要求出庭辩护,被公检法相互推诿。

九月二十四日,家属和正义律师到法院办理手续,法院人员拒绝,并在当天下午通知律师延期开庭。并在随后几天以各种方式阻挠律师阅卷和会见周玉宝。律师不得已而用特快专递送达手续的方式完成介入程序,但法院人员仍然加以百般刁难。

九月二十八日,什邡市六一零与国保人员从法院大门口绑架周玉宝的妻子陈茹到郊外“喝茶”,以退休金、孩子的工作、老人的安全来威胁家属辞退律师。

家属多次要求检察院和法院调查并追究六一零与国保人员绑架周妻与绑架殴打周玉宝的行为,检察院与法院人员都抛开监督责任,要求家属拿出证据。

中共邪党人员操控法院已定于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二十非法开庭,但一直隐瞒开庭日期。主审法官又是唐新和。唐新和是半路出家从事法律的,以前在什邡法院他没有什么市场,但是在中共邪党恶徒迫害大法之后,需要一些人来卖命,明事理的法官都不怎么愿意沾手迫害无辜的勾当,唐新和出于利益的需要,一再践踏法律,二零零九年诬判王忠琼四年和陈茹三年,现在又是他接了迫害周玉宝的案件。

在中共什邡检察院枉法批捕了周玉宝后,周玉宝家人请来正义律师辩护。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阻挠周玉宝家属请的律师介入案件,在周玉宝的律师多次要求介入案件时,什邡市法院刑庭庭长李开宣以各种借口阻挠律师介入,不是含糊其辞推脱说“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就是干脆低头不语,不停地抽烟,不愿意负任何责任。最后在律师问责下,李开宣说要向上级汇报,汇报完之后又说:还得汇报更上级。这个“上级”其实就是什邡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禄,这个“更上级”其实就是德阳市政法委书记左正。

刑庭庭长李开宣说,“我们没有这个权力和责任”、“现在就是这个情况”;主办法官唐新和说,“不是法官一个人做的了主,是‘审委会’决定,要服从组织,有什么办法呢,那以后承担就是了。” 可见,他们是明确知道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是在违法犯罪。

四川什邡市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对法轮功学员周玉宝非法判刑三年。周玉宝的律师作出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但主审法官唐新和拒绝出示周玉宝遭刑讯逼供的录像,执意诬判周玉宝三年徒刑。惧人旁听 法庭临时变更地点。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四川省什邡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玉宝非法开庭,诬判其三年。周玉宝已上诉到德阳市中级法院,什邡法院已提交案卷到刑二庭的法官罗为民手中,现在(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周玉宝仍被非法关押在什邡市看守所,并且不让家属会见。

什邡市法院原在告示上写着: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在法院第一法庭非法开庭。什邡市法院参与此案的审判员李开宣,在开庭前一天下午六点,才打电话告诉周玉宝的家属,称案子是要搞巡回法庭,要在异地开庭,并说具体地点还没定,叫家属六日上午八点坐法院的车去。

十二月六日上午,李开宣才告诉家属是在蓥华镇开庭,并只让辩护律师乘法院的车前往。亲属们深感愤怒。当家属立即租车赶到蓥华镇法庭时,已经开庭几十分钟了。由于时间赶不及,部份亲属和同事没能到庭旁听。

周玉宝在法庭上揭露自己遭刑讯逼供,多次被国保警察殴打头部。律师也出示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在周玉宝被绑架当日,由什邡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周玉宝的头颅CT检查报告单,作为周玉宝受到刑讯逼供的旁证,并要求公诉方出示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主审法官唐新和随即宣布休庭十分钟。十分钟后,唐新和拒绝出示审讯录音录像,竟称: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时间长,不能在庭上播放。

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依据宪法,周玉宝修炼法轮功是行使合法公民的正当权利,要求法庭依法判决周玉宝无罪。

但法官唐新和在休庭结束后宣称:中国是中共一党专政,是共产党的天下,谁要到外面去宣传法轮功,就是犯法。遂非法判处周玉宝三年徒刑。

本次被非法判刑已经是周玉宝第三次被迫害,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周玉宝夫妇被绑架并抄家,周的妻子被诬判三年,周被非法拘留一个月;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周被非法绑架抄家并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周玉宝被绑架抄家并迫害至现在。

四川什邡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宝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被什邡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上诉到德阳市中级法院。近日,周玉宝的家属到法院见主审法官许斌,反映周玉宝遭刑讯逼供的事实,要求法庭依法办案。许斌竟一一推搪,并称要以一审案卷作为唯一材料来作出裁判。不但再露其“法盲”嘴脸,更直白了中共法院其实是充当迫害的执行者。
中共法官渎职:判案要“上报”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周玉宝的家属按约定时间到德阳市中级法院会见刑二庭法官许斌,反映什邡市公检法人员知法违法,迫害周玉宝,要求德阳法院查清案情,依法办案。许斌称:法官在案子里面的权力很小,“合议庭”说了算,都是要“上报”的,不是他一个人可以起什么作用。

家属要求许斌站在公正的角度,不能违反宪法、违反法律来办案。许斌不让家属说完,岔开话题。

家属要求法庭调查什邡市公检法人员对周玉宝刑讯逼供的事实。许斌要求家属拿出证据。家属拿出证据之后,许斌又岔开话题说诉讼程序。兜了一圈之后,家属再提出查处刑讯逼供事实,许斌竟说:“你不管去给谁说发生了刑讯逼供,你看他信不信?你们的要求可以提,但是具体的要想怎么样就找律师来。”家属表示可以找律师,许斌又说,“不是你们随便请个律师就可以(介入案件)的。”

许斌称法院是“中立”断案。家属说:你要先了解真实案情,才能做到中立。许斌说,我们断案就是依照案卷材料。家属说:刑事诉讼法上规定二审法院对案情了解不限于案卷,并指出什邡法院故意在案卷上回避刑讯逼供。许斌推诿说,刑讯逼供只能由检察机关展开调查。

什邡市法院将周玉宝的所谓卷宗交给德阳法院刑二庭庭长罗为民。一月二十三日,家属在与许斌谈话之后,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庭长处找到当日值班的刑二庭罗为民,要求罗为民要依法办案,罗为民言语推诿,只说案件负责人许斌刚才已经说了。

德阳法院刑二庭的一干所谓法官,无视法院对案件应尽的调查责任,采取包庇暴徒的态度,要以一审案卷作为唯一材料来作出裁判,揭露中共司法系统充当迫害执行者的真实面目。

法官许斌,频露法盲嘴脸,并串通什邡市看守所无数次推诿家属,隐瞒消息;以各种借口不让家属会见,什么“视察的领导走了才能会见”、“过了节才能接见”、“二审结束才能接见”,直到周玉宝已被劫持走,还在对家属隐瞒情况。家属为打听亲人消息遭遇多方刁难,看守所甚至故意放出错误信息,致使家属长途空跑广元监狱,最后才得知亲人是被劫持到乐山五马坪监狱,要想见面还得到政法委去开什么证明!

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周玉宝被什邡市看守所所长赖颜发等三人劫持到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青溪镇的五马坪监狱迫害。在五马坪监狱的入监队,警察龚劲夫及其安排的包夹强迫周玉宝“坐军姿”、写“三书”。同时,他在什邡市的妻子、儿子也遭当地六一零人员威胁和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马坪监狱搬迁至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二零一四年三月,更名为四川省嘉州监狱。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周玉宝冤刑期满。当日,在他离开嘉州监狱时,来接他的妻、儿被监狱安排的近二十个特警拦截,结果,周玉宝被当地六一零人员连拉带推劫持上他们的面包车。五小时后,周玉宝才回到家中。

因为诉江的事,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几名城东派出所警察上门「传唤」周玉宝到派出所。周玉宝拒绝签字。下午被绑架到什邡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5天。

从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到十一月二十五日不到50天里,什邡市依法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几十人被所谓的 「回访」, 二十三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五人被非法抄家,几人被迫流离失所,什邡市公安局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

有八个镇的派出所参与了这次绑架法轮功学员,一共绑架了23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拘留。其中 20名女性(绝大多数是老年妇女)。方亭镇周玉宝宏达集团退休工人)被非法行政拘留;

四川省德阳什邡市城东、城西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四月,一群人还去了法轮功学员周玉宝家敲门。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以来,什邡市有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各镇派出所、小区人员骚扰。近期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方亭镇:龚学良、王忠群、周玉宝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晚十点五十,什邡市城东派出所阳光小区警务室李信勇警察敲法轮功学员周玉宝的门,周玉宝问他:“找谁?”他说:“找周玉宝,把门开开”。周玉宝说:“有啥事?”他说:“开了门再说。”周玉宝问:“你们有法律文档吗?” 他们不答话, 周玉宝又说:“你们没有手续不开门。有啥事白天再来,深更半夜不开门。”他们下楼去了,在楼下他们十来人磨蹭了很久,然后留下一辆警车守在单元门口,在不远的车位上有一辆私车,两辆车中有四、五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上午,来了很多警察在楼下商议了很久,大部份人离去了,留下一辆警车几个警察守在单元门口。周玉宝一家向小区大门走去,他们叫来了回澜镇派出所的张云教导员,张叫周玉宝到所里去,周不配合,张又叫来两个警察,几个警察强行将周劫持到派出所,周的妻儿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周玉宝的妻子在调解室外给其他警察讲真相,十五日下午六点周玉宝一家回家。

四川省什邡市退休法轮功学员周玉宝,在整个二零一七年十月份先后受到当地派出所指使社区人员的各种骚扰,包括停电、谎报漏水,把摄像头转到周玉宝进出的单元门,周玉宝外出时还有人暗中尾随监视。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三日,周玉宝回老家,因99岁高龄母亲需要照顾,邪党人员两天没看到人,十七日下午指使周玉宝母亲所在社区人员到家外面看,然后又打电话问他哥周玉宝是否在这里;十月十六日晚上九点过,为了证实周玉宝家是否有人,指使社区人员把周玉宝家电断了,周玉宝妻子打电话问社区,他们马上来人把电送上。十七日周玉宝发现单元门旁边一个监控电瓶车车库的摄像头不知什么时候转向周玉宝进出的单元门。二十四日早上小区派一名保安来周玉宝家,问她有啥事:“她说楼下住户投诉厕所漏水”,周玉宝马上打电话问楼下邻居,(因邻居还没有住入)邻居说没有投诉,也没漏水,随后周玉宝找到服务台问是谁来投诉的,她们说有人来投诉,但没留对方的电话,周玉宝要求服务台调出当时的监控,看是谁在捣乱,她们不调,承认工作不周没留下对方的联系电话。周玉宝带着近几天的三件找了物业管理经理,向他提出停电,投诉漏水,摄像头三件事,望经理给个说法,经理答应调查后给予回答。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周玉宝应约与经理见面,经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谈了关于停电,投诉漏水,摄像头三件事,他说:“电是开关跳闸;水没有人投诉(服务台已说有一位女士来投诉),是巡查的保安发现水表转的太快(谎言);摄像头是为了监路口而转动的”。周玉宝告诉经理:“我家所有电器不足10千瓦,我家内的开关是40千瓦,而进我家的开关是50千瓦,绝不可跳闸,即使要跳应该40千瓦的跳;服务台已说有一位女士来投诉,怎么成了没有人投诉呢?;摄像头不是为了监控路口,那个路口已有摄像头,十月底又把摄像头转到监控电瓶车车库了。”经理对周玉宝所说事实无言以对。周玉宝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是按真、善、忍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善良人,你的这些员工多数是与我一同工作过的,你可以问一问他们我这人怎样。希望你们不要盲目的、无知的被他人指使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日中午,周玉保回家,进了单元门,上到四楼时,从楼上下来两位男士、一位女士,其中一位男士是周玉宝所住宏达新城小区物管处的工作人员张某。见面后,张某就告诉另两人这就是周玉宝。

周玉宝问他们有什么事?那位女士说:“我是宏达新城小区物管处的,” 周玉宝问另一位男士你是哪里的?他说是回澜镇雀柱社区的。问他们有啥事,那位女士说:我们来看一看你,看你好不好,周玉宝说我很好。周玉宝问该小区几千户人家,你们都看吗?他们没说话。这时另一位男士抬手,要用手机照像,周玉宝立即制止他的行为,并告诉他,你这是违法行为,侵犯我的肖像权,请你马上删掉。周玉宝回家后才知道,他们先前派来一人用单元门的门铃,试出周玉宝妻子在家里,随后这三人才开了单元门上楼来,敲周玉宝的门,他们喊周玉宝妻子开门,周玉宝妻子觉得不对,没有给他们开门。他们敲了一会儿,就下楼去了。恰遇周玉宝回家时在四楼与他们相遇。

周玉宝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去邮政银行补登存折时,发现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于二零二零年八月非法停发了她的退休工资;随后到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德阳市信访局向相关人员指出:退休工资是公民的私有财产,不是哪个政府或谁的恩赐,停发退休工资是违法的,要求依法恢复全额发放他的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周玉宝先后去了德阳市政务中心四次,找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去询问:“为什么停发退休工资?”他们说:“你二零一二到二零一五年被判三年徒刑,要把这三年领取的工资和上调的部份扣回。”周玉宝说:“你们扣我的退休工资是不符合法律的,并且我没有违法犯罪,法院冤判了我,他们的判决书上也没有写出我犯罪的事实,我即便是违法犯罪,你们都没有权力扣我的退休工资。”周玉宝把判决书递给他们看,他们只看最后判三年,不管有没有违法犯罪的事实。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周玉宝去了德阳市信访局,接待的工作人员把他领到德阳市信访局、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接访室。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信访局的旷主任首先让周玉宝填写了一份信访表,周玉宝向他说明了退休工资被非法停发的情况,他问找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没有,周玉宝将三月五日的说词再重复一次,旷主任听了情况后,作了记录,同时收下了周玉宝的书面材料,把周玉宝所反映情况归纳为三点:

所以他们停发周玉宝的退休工资是非法的。最后,旷主任对周玉宝说:“你提的三点到时我们会给你答复。”

德阳市什邡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宝二零二一年五月控告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停发退休工资,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在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开庭,九月十六日拿到判决书(《德阳市旌阳区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川0603行初82号),结果如下:被告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周玉宝支付基本养老金;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担。德阳市人社局拒不执行判决,周玉宝表示自己将继续依法维权。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德阳市什邡市法轮功学员周玉宝去什邡邮局时被政保(国保)绑架并抄家。关在什邡监管中心(什邡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周玉宝的家属委托北京张律师为周玉宝代理。张律师到什邡监管中心(看守所)会见周玉宝,家属一同前去,了解到政保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的多种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传唤时没有持有传唤证,没有出示警察证,办案人员少于两人(抓人时只有一名穿警服的;抄家时没有穿警服的人,只有十几名便衣),搜查时没有出示搜查证,扣押清单没有给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返还。

张律师和家属到什邡公安局。门卫保安一看见家属,就说,政保打了招呼了,不见你们。张律师对门卫说:你帮我打电话找政保。门卫拒绝。张律师说:北京律师来办案,你帮我打电话给政保大队,你不打是你的责任,你打了电话政保不来是政保的责任。门卫就打了电话,政保说见律师,不见家属。政保派一个警察出来见律师。张律师向那警察提出了三点:递交了家属委托书,并告知对方,律师介入了这个案件,办案中不要违法,会监督违法的行为;告知对方在之前的办案中已经做出了一些违法行为;要求退还周玉宝的身份证。

张律师陪同周玉宝的家属到什邡检察院,向检察院负责控申的三部提出控告政保。三部曹姓主任听了情况后,认为目前合适的方式是向公安局监察部门控告。张律师提出,那条路也会去走,但那条路不能替代检察院的监察职能,现在来检察院,是来走检察院监察这条路。曹姓主任说:那可以接受控告,但是会讨论由检察院监察,还是转给公安局监察部门。张律师说,检察院监察还是转公安局监察部门是你们决定,但是你得先接受控告。曹姓主任同意。张律师说:那现在提出口头控告,接下来的书面控告,家属明天交过来。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家属将关于什邡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违法办案的刑事控告材料交到了检察院,三部曹姓主任接受了控告书,表示经过讨论,将会把控告转到公安局监察部门。家属问回复时间。曹姓主任说一个星期。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家属将关于什邡市公安局政保大队违法办案的刑事控告交到了检察院,三部曹主任接受了控告书,表示经过讨论将会把控告转到公安局监察部门。家属问回复时间,曹部长说一个星期。

周玉宝的家属找610,反映政保违法问题,610主任刘成武说:“他们可以那样做。”控告到了回复时间,检察院要求家属找公安监察部门,公安监察不见家属,让传话:“情况不属实。”

四川什邡法轮功学员周玉宝面临开庭迫害,什邡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下午3点30分。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什邡法院非法开庭,周玉宝被诬判两年六个月、罚款五千元,所谓的“罪证”仅仅是七封劝善信。

迫害类型:
私闯民宅抄家迫害亲属敲诈/掠夺/破坏财物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毒打/殴打非法审讯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骚扰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拘留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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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什邡市陈茹遭法院诬判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非法庭审人员: 主审法官:唐新和 审判长:李开宣 公诉人:周学峰 刘英等 德阳市法院有关人员信息: 刑二庭庭长罗为民13881088563 主办法官许斌13990203907 青加彬13689603366 李艳媛15008390467 前任庭长胡炬13881088563 直接参与此次迫害的单位和个人: 政法委(市委维稳办、市委防邪办、市综治办)8204184(办、传)8208270(值班) 职 务 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书记 刘光乐 0838-8215949 13908105880 18608105880 副书记 何渝 8199666 13908108678 8261266 防邪办主任 刘兴全 8220610 13908105448 8261255 市综治办主任 严朝国 8102656 13980114378 防邪办副主任 黄朝勇 8220610 13909025007 8201226 综治办副主任 谭丽亚 8108686 13990209190 市公安局 8202941、8219031(办) 8219270(传真) 8215555(值班) 职 务 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住宅电话 党委书记局长 何渝 8199666 13908108678 副书记政委 张良 8219002 13508000019 副局长 王晓东 8219007 13980112839 8262755 副局长 石安 8219003 13981008608 8211863 副局长 张晋 8219098 13981000888 8220000 副局长 兰桂荣 13981005988 纪委书记 刘河川 8219049 13808105998 8232038 党委委员 王国生 8219189 13908105119 8205063 党委委员 陈述 8219218 13908105326 8260338 政治处主任 卿玲 8219060 13508025555 国保大队 8219200(办) 大队长 王国生 8219189 13908105119 8205063 教导员 刘洪建 8219192 15183807777 8231688 童雨 手机:13689659688 什邡市公安局洛水镇派出所:0838-8701000邮编:618401 所长刘兵 13698191000 指导员邱涛 13890273996 其它警察及协警: 杨家勇 13700905930 张勇 13700915275 杨坤 13990218102 梁廷贵 13981027596 权江 15892871056 廖明波 13568227011 龙波 15283896881什邡市公安局湔氐镇派出所:电话:0838-8650028、8720023、8720038 所长 廖拥军 13990223789城东派出所:办公电话:8202394副所长: 尹亮:13088348888 警察: 吴光华:13909022156警察: ×× :13308106575什邡市公安局马祖镇派出所:0838- 8204873 邮编:618407 恶警的手机号:13890206896 什邡市公安局隐丰镇派出所: 所长 王所长 警员:龚波 隐丰镇610邪恶之徒电话号码:15883860707 什邡市公安局南泉镇派出所: 0838-8461154、 8461156 邮编:618400 所长:刘金建13700902612 成员 苏舟 陈健 曾理 魏明松 李信勇 刘敏 彭卓 何涛 黄某某 唐丁力 邹富近 什邡市公安局马井镇派出所:0838---8420196.邮编:618405 副所长 冉隆继 电话:13990213822 现在马井镇恶党书记是袁海,电话:0838---8420229, 什邡市马井镇政府610办公室成员:卿立强:0838-8813667 什邡市治安拘留所 0838-8283414 邮编:618400 所长:许才明13980112016 付所长:黄镇 什邡市拘留所恶人:黄毓琼 0838-8884617 拘留所警察:万明蓉(女)、张桃(女)、冯斌、梁廷贵、谢洪春、陈维顺、杨敏、曹忠义、杨平。 什邡市拘留所协警三人:赖先贵、小周、(还有一女子不知姓) 政保负责人:欧阳云冈

责任单位及恶人:
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区号 0838,邮编 618000<br>电话:2596999、0838-2203029<br>邪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袁泉,宅0838-2314561、手机13981000003<br>国保大队长:王文武 8288(公安局总机分机号)、13508008599、2511136。
什邡市公安局区号:0838  邮编:618400<br>地址:什邡市方亭镇永宁街6号<br>办:8202941、8202981<br>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彭得贵 办公电话8219006<br>什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br>电话: 8219189  8218481<br>大队长: 王国生8219189 13908105119 警号027255<br>教导员: 刘洪建  办8219200 13890209888自称“刘跃”<br>成员: 李勇 陈乔(音) 李徐威 吴光华 周汉顺 叶祥伟 办8218481<br>什邡市国安大队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的举报电话:0838-8985114<br>国安:8215555-4089<br>刑警大队 周德刚13890270359<br>治安大队 卿启培13909025777 : 李勇刘洪建王国森
嘉州监狱(五马坪监狱)五马坪监狱于2013年12月3日搬到乐山,改名「嘉州监狱」<br>邮编:614000<br>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嘉州监狱<br>教育改造科:咨询电话:0833-2349081<br>邵凌(科长,现九监区教导员)(警号5118056)身份证:51110219830629073X,电话:13118385915<br>监狱办公室:<br>唐梦梅(警长)身份证:513401198703171621,电话:18608344277<br>生活卫生科:<br>咨询电话:0833-2349085 苟光辉(科长)<br>督察科:<br>王涛(警察)身份证:511102198801078218,电话:18080635095<br>组织人事科:<br>龚馨晨(警察)身份证:511124199303280061,电话:18200285982<br>医院:<br>田甜(护士)身份证:511129198908150021,电话:18090380752<br>人力资源科:<br>杨越(警察)身份证:513437198902094426,电话:18080659307<br>一监区:<br>朱宏建(警察)身份证:513825199511064212,电话:15892231833<br>二监区:<br>周逸夫(警察)身份证:511129199012070015,电话:1776113192<p>四川省乐山市五马坪监狱相关地址及电话: <br>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键为县清溪镇<br>监狱电话:0833-4652001~4652003, 4652021, 4379001~4379009<br>邮编:614404<p>监狱长(书记):祝伟,电话:0833-2391201、0833-4652001、0833-4652002<br>副监狱长(管所谓思想改造):田意 办公室电话0833-4379003、0833-4652003<br>副监狱长:赵肃平<p>纪委书记、副监狱长0833-4379008(办):袁定兴(原狱政科长),前任为恶警 田义<br>邪党政委:黄德永<br>办公室主任:李海泉 0833-4652007(办)<br>政治处主任:宋福贵<br>工委书记 夏绍玖(原一监区长)<br>教育科科长:彭德君 /副科长:骆江涛(原四监区恶警)0833-4379011(办) 0833-4652032(办)<br>狱政科科长: 苟光辉(原六监区长)0833-4379010(办) 0833-5216474(办)<br>副科长:王正强 0833-4652031(办)<br>成员:宁富贵、林中、黄朝君、干四全、宴长春、李越翔、毛新、贺于民、彭德君、郑长军、吴纯平、陈力、陈洪章<br>狱侦科科长:陈淇, 安监科科长:吴涛,<br>生产科科长:刘一树 生活科科长:宋家武,<br>干事:黄晓燕(高虎之妻)<br>质检科:黄国强 (原四监区二车间主任)<p>五马坪监狱恶人:监狱长祝伟、副监狱长袁定洪、黄书记、教育科骆江涛。<br>四监区:肖区长、王教导。<br>七监区:张键监区长<p>嘉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br>监狱長,刘国民;<br>九监区長,李丹;<br>十监区(恶魔监区)長,高虎;教导员,邓文书;<br>教育科科長,杨希林(电话18090382922);<br>教育科副科長,邵凌;管教,刘恒亮,龚劲夫(电话18086889501)。<p>牢头,張衡。(2017年7月已刑满释放回家);李强(现第九监区牢头);宋义(专门负责强制写四书,达到造假转化目的,诬陷法轮功学员,诬蔑法轮大法)。
五马坪监狱乐山有关人员名单:(区号)0833<br>乐山市委书记-于伟2449108(办);2430918(宅)1398137888<br>乐山市政法委书记罗建安-2444039(办);2127721(宅)13908130320<br>国安局长:游东宪-2138147(办);2495636(宅)13308130323<br>市公安局长:陈正权-2499001(办);2455638(宅)13908130638<br>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晓江499007(办);13908132790<br>国内安全保卫支队队长-孙建平2499181(办)2433383(宅)13808137799<br>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李德友2499118(办)2440500(宅) 13908130670<br>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大队长-万朝英2499174(办)2437233(宅)13036456979<br>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副大队长-李洪涛 2499174(办)2495858(宅)13908130315<br>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毛加新2124091(办)2448667(宅)13708130838<br>市中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卢德富2124033(办)2123866(宅)13908131802;13308133068<br>市中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吴畏 2124033(办)2495582(宅)13006428152<br>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所长-王跃东2193718(办)2432569(宅)13808131339<br>沙湾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长-周建军3432459(办)3442219(宅)13908139507<br> : 龚劲夫
什邡市看守所什邡市看守所 8281513 8281354<br>陈全胜13908106819<br>祝娟
德阳市政法委德阳市政法委新地址:德阳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内,长江东路218号,邮编618000<br>书记:左正  办08382206333、13908108899<br>副书记:余伟,一直主导各厂矿企业对本单位修炼法轮功的职工进行迫害<p>副书记:刘洪庆 办08382208660、宅08382510866、13909027383 : 左正
城东派出所
德阳市中级法院德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法官 青加彬<br>刑庭庭长 胡炬 : 罗为民许斌
什邡市法院地址:四川省什邡市方亭镇湔江路东段10号<br>邮编:618400<br>院长:蒋萍<br>原院长:陈红<br>副院长:郭伟 13808105787、0838-8109053<br>副院长:罗亚军<br>副院长:毛仕荣(主管刑庭,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br>刑庭庭长:李开鲜<br>法官:刘红、闵汉中 : 李开宣周学峰刘英唐新和
方亭镇城西派出所
什邡市城东派出所 : 李信勇
什邡市国安大队
什邡市政法委地址:什邡市方亭镇亭江东路34号<br>书记:刘光禄<br>什邡市委政法委副主任 刘兴全 传真:0838-8204184 座机:0838-8215191 13908105448<br>什邡市委政法委610办公室 电话:0838-8218481 0838-8204184<br> : 刘光禄
什邡市检察院区号:0838  邮编:618400<br>地址:什邡市方亭镇金河南路400号<br>办公:8261857<br>检察长 郑存文 办8262073、13700907287<br>副检察长 陈启学 办8261859、13508009136、宅8261136<br>政治处主任 刘洪斌 办8261966-645、13881057618、宅8102987、8885758<br>据说公诉人姓刘,说是刘科长(办公电话:0838-8261966-673)
什邡市回澜派出所
什邡市皂角派出所 : 张云
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8日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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