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东
简介:
陈汉东(Chen,Handong),
男 ,
年龄未知 ,
青岛大法弟子。金湖县公安局甫局长雍长虹(分管刑侦大队、国保大队),2007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审批上报通缉大法弟子陈汉东,是此次迫害大法弟子陈汉东的元凶之一。在陈汉东被绑架的三天后,因涉嫌“黑社会保护伞”被逮捕。 2009年4月4日,日陈汉东在青岛火车站被铁路公安查身份证明(驾照)被绑架,抄家、被金湖县所谓通缉。参与迫害的人员包括:江苏省金湖县国保大队叶斌, 张业才。当晚非法关押在青岛铁路看守所。为抵制这种非法迫害,陈汉东以绝食表示抗议。 该“通缉令”为2007年,金湖县公安局为查明某个所谓 “案件”时所捏造,当时对金湖县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发出了这种所谓的“通缉”。陈汉东被绑架后,一直绝食绝水抗议抵制迫害,在各方人士全力营救下,于四月十七日闯出魔窟。 在陈汉东被绑架三天后,金湖县公安局副局长雍长虹因涉嫌“黑社会保护伞”被逮捕,遭到现世现报。 4月9日晚9点多,陈汉东被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押解到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看守所。当夜,金湖县国保大队将其绑在铁椅上,对他进行非法审讯,两个人一组,共三组人马昼夜不让他睡觉。为抵制这种野蛮迫害,陈汉东绝食绝水抗议迫害,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恶人四次将脱水严重的他送到县中医院进行输液,输完液后继续迫害。陈汉东始终抵制迫害,在各方人士的全力营救下,于4月17日傍晚6点半左右走出魔窟。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捆绑在固定物上;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零九年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上)
法轮功学员陈汉东被江苏淮安市恶警劫持的经过
青岛大法弟子陈汉东受迫害经过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4/14/09)
相关单位及个人:
联系方式:13852362701雍长虹、周强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个人: 淮安市国保大队长:赵某某 金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0517-86995033 大队长:顾松 副大队长:张叶才 13852362701 副大队长:伍光石 13705232001 2005年在金南镇任派出所指导员 警员:王金、小崔、叶斌、周强 教导员:赵林 13801403107 0517-86995199 2006年12月8日任教导员 公安局副局长:赵建标(分管治安) 公安局局长:吴淮甫
责任单位及恶人:
金湖县国保大队
:
张业才,
雍长虹,
叶斌
铁路公安局
金湖县公安局
火车站铁路看守所
金湖县政府
更新日期: 2011年9月6日 0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