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静
简介:
于静(Yu,Jing),
女 ,
56岁 ,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市公安局、反×教协会、古塔区政法委、古塔区公安分局及“六一零”、110巡警、天安派出所、钟屯派出所共同参与,绑架了十四位大法弟子,他们是:尹玉珍、刘素艳、宋亚萍、吴艳秋、于静、王淑敏、宋军、胡淑珍、王丽阁、陈思蒙、王淑华等,上述大法弟子现暂时被非法关在古塔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女)被锦州公安绑架,现被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据说,于静是与法轮功学员王英华(女)同一天被绑架的,具体情况不详。息。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凌海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七个多月的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女)、王英华(女)、王景忠(男)、代秀华(女)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强烈要求解除四位法轮功学员所戴械具中,法庭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十时十分,辽宁省凌海市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锦州市四位法轮功学员于静(女)、王英华(女)、王景中(王景忠,男)、代秀华(女)被构陷一案。审判长黄艳春法官给出的开庭理由是:公诉方提供了新的证据,所以就质证环节恢复一次开庭。在三位律师的强烈质疑声中,公诉人李峰竟骂了起来,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仍然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决:于静、王景忠被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王英华(女)三年六个月、罚金七千元;代秀华一年、罚金二千元。目前已知,于静已经提出上诉。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六日,辽宁锦州于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被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英华、于静被劫持入狱,具体哪个监狱待查。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和王英华(女),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被劫持入狱,现得知她们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王英华关在第十一监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提审;
非法判刑;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于静和王英华被非法关押在省女子监狱
辽宁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英华、于静、王景中已被劫持入狱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4620.html#2432622828
辽宁锦州于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遭律师强烈质疑-辽宁凌海市检察官骂人、法院休庭
锦州市于静等四人被诬陷-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
辽宁锦州市于静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9233.html#23425233030
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董雪峰退休七年后被查
辽宁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十年遭受的迫害
锦州大法弟子十四人同日遭绑架
相关单位及个人:
锦州市中级法院: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0号 邮编:121000
法官:张娈 18941601846 办0416—2526340
要参与迫害人员如下(电话区号0416):
锦州市政法委书记杨玖英 政法委办公电话:2126348
锦州市“610”主任李卫家,宅电:2601038,手机:13897889812 办:3184001
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亚洲 办:2572018,宅:2388888、手机:13897886666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办公电话:2572264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支队长王辉 宅电:2389966、手机:13904069800
锦州市公安局反×教支队张海泉
锦州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陈小松 办:3880220 宅:3130236、手机:13904164586
锦州市公安局技侦支队一处(专负责监控法轮功学员手机、电话)
政委:刘贵石 马支队长 李雪松(小头目) 李丹
古塔区政法委书记张大军 办: 2399009 宅: 2931900、手机: 13941600058
古塔公安分局刑警队 李佳(男)
古塔区天安派出所:2323311 所长: 教导员:冯锦卫
太和分局钟屯派出所:4568733 所长:李宝莹 教导员:祖立军
古塔分局石油派出所:4568242 所长:刘同会 教导员:李自山
责任单位及恶人:
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锦州市公安局
古塔区公安分局
辽宁省女子监狱(原大北女子监狱)
辽宁女子监狱
锦州市中级法院
凌海市法院
凌海市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17日 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