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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贤英

简介:
高贤英
(Gao,Xianying), 女 , 79岁 , 四川省泸州市法轮功学员。

高贤英坚持修炼使她身心健康的法轮大法,多次被非法抄家,私有财物被抢劫,养老金被冻结,被逼流离失所,两次被非法判刑;一家三代长期处于骚扰中,长期处于高压恐惧中。二零一五年六月,高贤英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零六年,高贤英被非法关押八个半月,江阳区国安“610”主任林敏、李正辉、唐德荣参与迫害,提案审讯十多次,每次都将她捆在椅子上审,双手铐着手铐,他们穷凶极恶,又哄又诈,威逼、恐吓。一次被关在监室双手被靠在背后,双臂疼痛难忍。泸州地区“610”操控的江阳区法院将她非法判刑三年,判三缓五。因坚持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社区片警李有权参与把她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四天,第二年被所谓“收监”,送到监狱迫害两年零两个月十二天。高贤英在旁听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杨明时,被兰田重湾社区公安带走。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六点钟左右,一伙自称蓝田派出所的六、七个人,没出示执法人员的证件,就强闯法轮功学员高贤英的家,抢走了所有的法轮大法书籍,还抢走法轮功师尊的法像、两个MP3及一些法轮功的真相资料。这伙不法之徒偷偷给高贤英摄像,并要挟高贤英明日到派出所去“说清楚”。带领私闯民宅抢劫的是蓝田东升桥社区的片警李友权,参与者还有蓝田派出所管税收的扬帆(音)等。非法搜查的第二天上午九点钟,蓝田派出所打电话要高贤英到派出所去“说清楚”。高贤英抵制他们的违法抢劫行为,不听从指使,派出所就不停地打电话找她的儿子、媳妇,说,在你家搜到那么多东西,你妈不可不来。叫你妈来见所领导。不断的电话骚扰、威胁,闹得鸡犬不宁。为了避免连累家人,避免遭到更严重的迫害,高贤英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高贤英的屋前来了小车、警车四、五辆,各类人员十多人,法院一个女的拿出一本簿子,宣读了簿子上的一些记录,随即将高贤英绑架,说是“收监”(高贤英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判三缓五),高贤英遭到劳改迫害。当日,小区、街道的人员现场参与。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晚,高贤英与孙忠秀、罗玲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泸州茜草派出所绑架。高贤英女士当晚回家;孙忠秀的被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回家,其儿子因母亲被绑架、关押,被停止工作二日;罗玲蓉的家属被传唤到江阳区国保签了逮捕证,罗玲蓉现今还被非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高贤英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一直在监外。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日左右,四川泸州江阳区国保逼迫高贤英的儿子要其母到国保“去一趟”,高贤英在儿媳的陪同下去了江阳区公安局国保办公室,姓王的国保警察要高贤英签逮捕证。高贤英拒签,并对王讲真相,劝善。王拒绝听真相,还说“拿了共产党的钱,就要把共产党的事办好”。高贤英女士回家后,一直被派出所、泸州江阳区国保骚扰。江阳区国保威逼高贤英的儿子在迫害母亲的逮捕令上签字,监外候审。儿子被胁迫签字后,一直被江阳区国保电话骚扰。几天前国保电话不断,逼迫儿子要母亲到国保“去一趟”,被逼无奈,高贤英的儿媳陪母亲去了国保。国保王某要高贤英亲自签字接受逮捕,高贤英拒签,国保又指使其儿媳代签。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在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罗玲蓉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有制造冤狱前科的审判长徐翻翻又故伎重演,以程序违法压制当事人自辩,匆忙走过场。当徐翻翻敲法槌宣布休庭时,罗玲蓉抗议:我还没说话呢!一月六日,蓄意制造冤狱构陷法轮功学员高贤英、罗玲蓉的所谓庭审,是中共邪党操控的江阳区司法早就串通、合谋好了的。开庭前,江阳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曹江带领江阳区检察院刘勇闯进高贤英家送起诉书。高贤英拒绝签字,也不要家人代签。为了六日预先策划好的阴谋构陷得以进行,当地政法委、“六一零以及所操控的司法企图对当事人造成强大的威慑,胁迫派出所、社区、镇政府各部门对七十二岁高龄的老人高贤英进行了邪恶的恐怖袭击。即开庭的头天下午,蓝田派出所警察范昌蕾(男)纠集东升桥社区主任杨晓平、蓝田镇政府的政府人员、及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约一、二十个一大帮,闯进高贤英家,社区邪党书记杨晓平还假惺惺的说:“来看看你”。一月六日上午,江阳区法院对高贤英、罗玲蓉同时开庭。法庭人员故意违反程序,当事人觉得审判长、公诉人声音特别小,还没听清、听懂他们说了什么,庭审就结束了。果真如国保曹江所言:“走走形式”,几下就“拿下来了”。审判长曾问过当事人:没有律师,自辩吗?二位当事人均回答“自辩”。高贤英说:我是国家公民,享有宪法保护的权利……法庭人员又打断说:不要扯宽了。并以自辩“程序不到”,阻止两位法轮功学员发言。二位法轮功学员一直等待“自辩”的程序到来。当审判长徐翻翻敲槌宣布休庭,罗玲蓉惊呼:我还没说话呢!徐翻翻说:喊你说了的,你自己不说。罗玲蓉表示自己根本没听到。庭审结束,法庭人员还要二位法轮功学员在一大叠阴谋构陷的文书上签名、盖手印,配合他们走过场,高贤英、罗玲蓉都拒绝签字。

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下午,四川泸州江阳区法院的黄超等人到她家,递达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的判决书,同时法轮功学员罗玲蓉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中旬左右,重湾小区等人员胁迫高贤英的小侄儿在卖肉的摊位上监视高贤英的进出。有一次,十几个人围着摊位对高的这个侄儿恐吓利诱,逼迫其参与迫害。前些年,小区、街道办基层干部胁迫高贤英的大侄儿在卖肉的摊位上监视高贤英。大侄儿在小区、街道等部门的高压、利诱下,经常恶狠狠的盯着高贤英的进出,几次恶言咒骂。后来这个大侄儿经营的肉摊垮了,家人还欠债百万。高贤英把这些事实讲给这个小侄儿的妻子听,规劝小侄儿别参与迫害。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左右,重湾小区杨小萍书记一行四人骚扰高贤英老太太,敲门没人应,他们撕走了高家过年贴在门上的“福字”。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董国珍、周明英、张元华、刘忠芬、帅先芳、宋平(男)驱车到泸州市合江县五通镇赶场,被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然后带到合江九支镇派出所审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的当天下午至晚上,合江国保出动大批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他们的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拿到合江作为迫害的证据。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下午,董国珍、高贤英两名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被监视居住放回。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高贤英被合江国保通知到合江去。高贤英携带自己的申诉书,与一些证明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法律材料,及律师的无罪辩护词等送到合江公安局去。高贤英进去后大约十多分钟,高贤英到合江后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合江国保保教导员任志伟告知家属说是收监,案子已构陷到合江检察院。高贤英的儿子与亲戚走访了检察院,送去了申诉书,要求释放高龄的高贤英。同年八月二十一日左右,高贤英被非法逮捕。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合江检察院将其中三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同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四川泸州合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庭审。法院限制,只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六人旁听,而庭内二十来个旁听席则由不明身份的人占据。两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自辩修炼法轮功合法。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泸州合江法院诬判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庭审与判决中,把合法的法轮功资料作为所谓“罪证”,并以资料的数量作为非法量刑的依据,制造冤案。一审中,高贤英(76岁)被诬判七年,勒索罚金七千;张元华(48岁)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六千;邹明英(53岁)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两千。三位法轮功学员提起上诉。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在泸州纳溪区看守所内,对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二审开庭。这次开庭违反庭审程序,是阻绝民众旁听的假开庭。法庭只准三个家属、一名公民辩护人进入。与在合江县法院一审一样旁听证只发给当事人的家属一家一人,通往看守所大门的马路上,红标桩的警戒线横在马路中间;马路两旁站着全副武装的特警;合江县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国保办案警察任志伟等出现在庭外,曾参与一审庭外非法拦截民众旁听的合江县街道办、社区人员也被胁迫从百多里远的县城来到看守所大门外。二十多辆小车停在大路两旁,几十名便衣、各区、县街道办、社区人员云集警戒线附近盘查,拦截,不准民众旁听。

二审庭审开始,律师依法申请法官、合议庭、公诉人、书记员回避,爰法庭人员均系中共党员,持无神论世界观,而当事人为修炼人,系信神礼佛的有神论者。无神论者无宗教信仰的相关知识,无以权充审判者的角色;不明确二审人员是否参与过一审相关事宜。本案中院二审人员倘参与并涉及一审法院的判决,对明知无罪者构陷冤判,涉嫌徇私枉法;若本案二审人员带有预设立场之偏见再审此案,无以秉公处断。二审法院插手一审判决的司法违失判例在泸州地区司空见惯,中共司法上下级法院合伙构陷,恣意违法干预司法独立乱象严重。对高贤英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的一审判决,如二审合议庭人员已受中院审委会支持一审判决的指示,或表达与默认对一审错误判决的支持,再审此案,形同过场,理当回避。合议庭休庭十多分钟后,审判长宣布,驳回回避申请,继续开庭。

两位律师辩护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学员自辩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张元华的女儿作为公民辩护人出庭为母亲辩护。她表示母亲张元华在合江五通桥被抓,当晚警察到家里非法抄家,未出示警官证、搜查证,没有任何合法的搜查手续,非法搜查的私人财物属于非法取证的无效证据。合江国保办案警察任志伟,九支镇的一个女警,棉花坡派出所的警察闯进家里,不报姓名,不出示证件,谎骗家属并强制掳走张元华也是违法(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来人要把张元华从刚分娩的女儿身边带走。谎骗说是到棉花坡派出所去签个字,盖个手印,就回来。这伙人连哄带骗加恐吓,把人掳走后直到晚上都没回来。当时抓人的时候,楼下还有十来个不明身份的人把守。女儿打电话询问合江国保办案人王中和,才知张元华被绑架,关进了看守所)。律师纠正一审冤案,作了细致、全面的阐述。

公诉人检察官钱光润,多次语无伦次,逻辑混乱的发牢骚,凡关注该案庭审情况的家属、众多的亲朋好友、民众都惊愕无语。刑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这是定罪判刑的铁律。被控方提出让法庭出示定罪定性的法律依据合情合理,理所应当。公诉人构陷法轮功学员,将合法修炼法轮功与合法的讲真相活动,诬告为“破坏法律实施”。侵害法轮功学员行使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意图隐蔽中共丧尽天良,灭绝人伦,残酷迫害法轮功,对善良的修炼民众实施群体灭绝的事实真相;一些公检法人员对公民基本人权进行违法打压,邪恶的党文化思维逻辑在法庭上荒谬的演绎,让人觉得这个检察官的理智有问题;检察官代表国家对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民众进行非法起诉,显然这个国家也有问题。

当天下午两点不到,三辆特警车从看守所开出,庭审结束。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不纠正明显的冤假错案,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维持合江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的一审诬判。

四川合江法院与泸州中级法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合伙诬判76岁的高贤英女士七年徒刑,勒索罚金四千。近日获悉,高贤英老人已经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这是高贤英老人遭到的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目前高贤英老人已七十九岁高龄。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骚扰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非法判刑非法提审非法关押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非法批捕非法审判非法罚款非法起诉非法审讯违反庭审程序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逼迫放弃信仰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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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迫害高贤英的部份中共司法人员: 合江县公安局: 局长吕刚 国保大队队长王利东、教导员任志伟、副队长王中和 合江县检察院:检察员王彦凯、习海平 合江县法院副院长、审判长姚玉林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雷刚 审判员程德鹏、徐翻翻 检察官钱光润 书记员腾琴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 电话:0830-3190567 地址:四川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 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 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 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 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 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 政治部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 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 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 执行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 办公室:孙帅0830-3109613 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 立案二庭:邹波0830-3129024 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 刑事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 未成年庭:庭长余琦0830-3109101 民事一庭:庭长刘剑0830-3193962 民事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 知识产权庭: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曾令敏0830-3102492 行政庭:庭长张玉红0830-3109615、男、出生:1970年10月 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斌0830-3196351、男、出生:1967年10月 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程怀武0830-3111709、男、出生:1968年1月 审判管理办公室:曾莲0830-3111612 政策法律研究室:马黎0830-3101315、男、出生:1968年11月 技术室:杜建斌0830-3111721 法警支队:于林0830-3113501 司法装备管理科:江山0830-3109613 监察科:任卫东0830-3112760 部分涉案人员: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 审判长:雷刚 审判员:徐翻翻、雷某某。 公诉人检察官:钱光润 书记员:雷雨(音)、腾琴。 【合江县检察院】 检察员:王彦凯、习海平。 【合江县法院】 副院长、审判长:姚玉林 【合江县公安局】 局长:吕刚 [合江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利东,副队长:王中和 教导员:任志伟

责任单位及恶人:
泸州市“六一零”
纳溪看守所
合江县看守所
江阳区公安分局 : 唐德荣
江阳区国安大队 : 曹江
合江公安局局长:吕刚<br>[合江县国保大队]<br>大队长:王利东,副队长:王中和<br>教导员:任志伟 : 任志伟刘淇王中和任伟
江阳区法院 : 徐翻翻
合江县检察院 : 王彦凯习海平
泸州市中级法院电话0830-3190567<br>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br>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br>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br>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br>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br>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br>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br>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br>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br>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br>孙帅0830-3109613<br>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br>二庭邹波0830-3129024<br>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br>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br>未成年庭长余琦0830-3109101<br>民事一庭长刘剑0830-3193962<br>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br>知识产权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br>赔偿委员会曾令敏0830-3102492<br>行政庭庭长张玉红0830-3109615、男、出生1970年10月<br>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斌0830-3196351、男、出生1967年10月<br>环境资源审判庭长程怀武0830-3111709、男、出生1968年1月<br>审判管理办公室曾莲0830-3111612<br>政策法律研究室马黎0830-3101315、男、出生1968年11月 : 雷刚
合江县法院 : 姚玉林
江阳区蓝田派出所 : 陈炳奎郭智明范昌雷扬帆
蓝田东升桥小区 : 李长芳李友权
江阳区蓝田镇政府 : 杨晓平
江阳区检察院 : 刘勇
泸州市检察院 : 钱光润
纳溪区安富桥看守所
成都龙泉女子监狱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洪路200号。邮编:610109<br>龙泉女子监狱电话 +86 028-84898091(监区长 钟(音)主管迫害) +86 028 -84897512
合江县六一零办公室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0日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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